当代大学生应怎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摘要:当代大学生应该热爱祖国,崇尚科学,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乐于助人,加强道德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关键词: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解决的是人们行为规范的问题,它以基本行为规范的方式涵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是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基础,只有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而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应该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近几年来,我们当代大学生大部分人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崇尚科学等,这说明当代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状况的主流是好的,呈现出积极、健康的趋势。但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当前社会经济又正处于转型期,而国际国内形势又复杂多变,也给一部分大学生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甚至比较突出的消极影响。如有些大学生存在政治信仰迷茫和理想信念模糊;有些大学生价值取向扭曲,崇拜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实用主义;有些大学生道德品质缺失,善恶、美丑不分,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自私自利、见利忘义;有些大学生畏惧艰苦奋斗,好逸恶劳;有些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等。这些消极影响虽不是荣辱观状况的主流,但其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与培养产生的消极作用是就显而易见的,弄清楚这些现象出现的原因,有助于我们对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更好的践行。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少数大学生出现理想信念动摇,荣辱观念发生偏离,其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如下: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经济矛盾也日益突出,分配不公平、两极分化现象明显,同时西方崇尚以个人为中心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涌入,而大学生明辨是非能力不足,追名逐利思想明显,面对社会发展规律、国家前途命运、自己的社会责任,缺乏理性的思考和判断,导致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从而对我国社会主义方向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理想1产生了迷茫。道德观念弱化、法律意识淡薄。当代大学生已经不再盲目传统的道德权威,而是更加注重自身的内心感受,只有“人人为我”的意识,没有“我为人人”的观念。当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及丑陋现象,依靠良心控制行为的道德观念明显弱化。同时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无法正确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侵害了公众利益,而做出恶意破坏行为,导致违法现象的出现。价值取向扭曲、诚信缺失。随着自我意识的提高,大学生对人生价值的关注也不断提高。但是部分大学生强调自我价值的实现,把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对立起来,很少考虑个人对集体、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为实现个人价值而不择手段、损人利己。同时为了个人利益的获取,在学习、生活、工作上存在虚伪,弄虚作假的行为,彼此之间缺乏信任,互相猜疑。社会责任感意识缺乏。部分大学生在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奉行个人至上的原则,违背基本的道德规范要求,只强调个人的权利、前途、荣誉;只考虑个人的才能和个性的发展而不考虑国家、集体和社会的需要,缺乏社会责任感和为大众谋利益的意识。对此,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民进联合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确指出:“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明确指出了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八荣八耻”为我们当代大学生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当代大学生制定了基本准则,它为我们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出了详细的说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当代大学生的迫切要求,它不仅关系到中国的发展,社会主义的进步和发展,它对于规范当代青年大学生的道德行为规范,预防当代青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应该认真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更加努力。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是我们中华民族古往今来的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民族的每个公民,我们都应该使我们的传统美德继续发扬下去,使我们的子孙后代牢记着美德。科学技术是推动发展的动力,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而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的我们,毫无疑问就应该好好学习,为了祖国能够更加强大,为了人民的生活更加的幸福,而倍加努力,时刻准备着为了祖国和人民奉献一切准备。“两弹一星”元勋,钱学森,当年去美国学习,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后来在美国担任讲师,教授。在美国受到的待遇是非常的好,但是他始终想着有一天能够回到祖国的怀抱。即使他在准备回国的时候受到美国政府的迫害,失去了自由,但他依然克服重重困难,历经五年的时间终于回到了祖国。在无数次的尝试下他最终研制出了“两弹和一星”,“两弹一星”的研制发明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钱学森同志放弃了自我的小利益,而成就了祖国的伟大利益,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精神,正确的践行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值得我们当代青年大学生,以及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个公民学习的榜样。他对祖国的热爱,对人民的热爱,是每个中国的公民有目共睹的,他的做法和想法刚好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热爱祖国为荣”一致,更为我们当代青年大学生起了一个很好的带头作用。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的我们,就应该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应该像钱学森同志那样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二、反对贪污腐败,遵纪守法贪污腐败现象是我们老生常谈的话题,金钱和名利是最令人陶醉的毒品,古往今来,贪污的官员数不胜数,有的官员是只贪污而不为人民办实事,有的官员则还贪污了也对人民做点实际的事情。这种贪污腐败影响着我们每个人,它使人们的心灵不在是那样的纯洁,它使人们的欲望更加的可怕。顺德区公安局副局长周锡开,在容桂任职期间,不断地利用职权,滥用职权拿下了华口众多处厂房,价值两千多万。在乐从担任局长的时候同样也利用了职权,向开发商索取从国际家具城几千平方米的商铺,价值也是几千万,来谋取个人利益。作为一名公安局局长,知法犯法,滥用职权,不遵纪守法,而是为了金钱出3卖了自己的灵魂,出卖了自己的良心。他是一个有知识,有觉悟的人,但是他被金钱和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能够正确的践行自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他这种行为是可耻的,是我们中华民族所不能容忍的。因为他的贪污腐败,使得无数贫苦百姓不能得到他们应该得到的,因为他的不遵纪守法,使得犯罪分子的猖獗,使得贫苦百姓不能过上安宁幸福的日子,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所犯下的罪行,是中国共产党和广大人民所不能容忍和接受的。而作为当代的青年大学生,我们就应该坚决反对贪污腐败,支持遵纪守法,应该学法,懂法,使得我们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能够正确的践行。如果在我们身边发生类似如此的现象,我们就应该投诉他,把这些想要以权谋利的想法,扼杀在萌芽状态,同时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的我们,正在接受着高等的教育,我们应该加强对身边的人宣传法律知识,争取使得每一个公民都知道自己的权利和利益不能被破坏。三、艰苦奋斗,乐于助人社会在不断的发展,科学在不断的进步,但是,艰苦奋斗,乐于助人的精神我们应该牢牢的记在心里。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使得每个公民都能够感受到党和人民的关怀,艰苦奋斗,乐于助人,从自我做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雷锋同志的助人为乐精神是大家都熟知的,但是,现在扶着老人,扶着小孩过马路的人却是越来越少见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人们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够明确,因为人们缺乏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而作为当代的青年大学生,就应该以雷锋同志为榜样,以雷锋同志为荣,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更好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人们在向前走的时候,总要不断的回头去看;在进行现实活动的同时,必然要反思过去。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错,我们每个人总是在想着自己曾经做过了啥事,那些事做对了,那些事做的不对,他就相当于回忆一样伴随着我们,我们也只有不断的反思过去,才能更好的想着前方迈进。当代青年大学生是社会中的一个具有特别力量的群体,同样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更是祖国未来的栋梁之才。大学生的队伍不断的扩大,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更好建设。社会主义荣辱观是促进当代青年大学生自身行4为的调节器,作为接受着高等教育,具有高素质的当代青年大学生,必须逃知道应该提倡什么,不应该提倡什么,必须正确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得个人行为与社会规范相协调。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事求是,当代青年大学生理论知识是学的差不多了,但是,没有实践过,缺乏一定的经验,这就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实践与认识这种关系表明,为了更好的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要通过不断的践行。作为当代青年大学生应该起带头作用,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的要求自己,努力的改造自己,进一步的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大学生接受着良好的高等教育,就应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行为去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为广大人民提供良好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环境,同时要抵制不良风气的继续传播,弘扬良好的社会风气。作为当代大学生,就应该牢记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祖国和人民的感情,时刻准备着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而奉献一切,跟着党的路线走,带头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争取做一名合格的大学生,愿广大当代青年大学生以身作则,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更好,更正确的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而更加努力,更加奋斗。参考文献:【1】张雪飞,当代大学生荣辱观现状分析与教育,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年7月【2】周世良,社会科学研究,200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