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采购工作,完善****公司采购制度和流程,降低投资和建设成本,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维护网络的完整性、统一性和先进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部门职责划分及实践经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控制、规范运作、有效监督的原则,****公司省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讲究效率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采购管理模式,即由省公司统一制定采购计划,统一组织采购活动,统一规范采购结果;分公司自管项目及省公司采购目录以外的物资、器材可进行单独采购。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分公司在内的工程类、货物类和服务类的采购项目。本办法所称工程类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网络工程(含系统集成)、机房工程等。本办法所称货物类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器材、第三方软件、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本办法所称服务类包含但不限于定制化软件开发、咨询(中介)服务、设备仪器的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外包等。第三章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第六条省公司成立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由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资产部、法律审计部、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工程部、监察室、采购管理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第七条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是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负责执行采购工作的各项程序,负责协调处理采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在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参与采购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一: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第八条采购管理部是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的执行。第九条采购招标工作组是为具体标的物的采购活动而组建的临时工作小组,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指定人员参加,其中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或工程部、采购管理部均不得少于1人参加,其他组员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招标所涉及的采购需求单位和接收单位的代表以及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所指定的其他代表组成。第十条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要求牵头成立相应的采购招标工作组,负责采购的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依据采购需求和技术方案,考察调研潜在供应商;(二)采购招标/谈判工作中采购文件的起草工作;(三)参与相应验收工作。第四章采购程序第十一条采购管理部根据每年公司投资预算所涉及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的大体情况,于年初完成采购方式分类目录的调整,确定不同采购对象的采购方式。第十二条公司的采购方式分为以下三种:一是统招统签,即由省公司统一招标统一签订采购协议的采购;二是统招分签,即由省公司统一确定选型意见、价格等主要商务条件,并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分别采购;三是分招分签,在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单独采购。第十三条采购程序(一)统招统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中明确为统招统签的,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安排,开展供应商选择,并由采购管理部按流程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确定采购数量、型号、价格。各采购需求单位及使用单位负责对采购产品进行售后评估。(二)统招分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或采购计划明确为统招分签的,采购管理部根据采购计划安排开展入围供应商选择,确定入围供应商、采购价格和有效供应时间,与供应商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并在公司内部发布相关信息。各采购需求单位须在省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框架合同范围内实施采购。各采购需求单位不得就采购价格与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如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由采购管理部统一组织询价。各采购需求单位完成采购后,按月将采购的主要内容(见附件二)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三)分招分签工作程序:采购方式分类目录明确为分招分签和省公司授权采购需求单位进行采购的,采购需求单位可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开展供应商选择,并按季度将采购结果、采购合同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对于采购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100万元的,货物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30万元的采购活动,或其他重大项目,相应采购文件需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方能发布,采购管理部可安排人员参与供应商选择工作。第五章需求管理第十四条在统招统签中,由采购需求部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完成预算、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后,在规定时间点前将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三)上报至采购管理部,逾期则按下一时间点上报。第十五条采购需求单位有突发、应急的采购需求时,可向省公司采购管理部申请应急采购。第十六条采购需求部门需要变更采购计划的,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以便采购管理部对采购计划进行调整,合理调配相关资源。第十七条对于统招分签的项目,由采购管理部在每次对入围供应商重新进行统招前,将下一采购周期预计的采购数量和产品采购型号收集汇总。第十八条对于分招分签的项目,采购需求审批程序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第六章采购管理第十九条在统招统签中,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在收到采购需求汇总表后,对各项目单位的采购需求进行汇总和整合,形成采购需求汇总清单(见附件四),并就标的物的合并分类、每个标的物的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和组长、供应商选择方式、招标中介机构、需要公司“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的重大、重要采购项目提出意见,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对于统招分签的项目,由采购管理部于年初将采购计划、采购招标工作组成员和组长、供应商选择方式、招标中介机构等提出意见,经由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二十条在统招统签中,采购管理部将审批通过的采购汇总清单向各采购需求单位通告。审批通过的项目即可进入招标/谈判流程(参照《****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对于未能通过审批的项目,采购需求单位可根据审批意见调整后重新申报。第二十一条招标/谈判结束后,由采购管理部将结果通报各采购需求单位,同时向技术研发部、财务资产部和法律审计部备案(见附件五)。第二十二条对分招分签采购,由各采购需求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并履行采购审批流程。第七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三条省公司统招统签的采购,在确定中标人后,采购管理部负责填写合同审批单(见附件六),办理采购统招统签合同的审批,合同签订后及时送达需求部门,并报投资计划部、法律审计部及财务资产部备案。第二十四条分招分签的采购,采购需求单位应将分招分签采购的合同按季度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第二十五条省公司统签的以及在省公司备案的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采购结果不符的重大变更,使用单位必须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第二十六条所有省公司统签的合同由采购管理部按照《****公司招标采购合同编号管理办法》的规定统一编号并归档。第二十七条采购管理部负责根据合同约定和合同执行情况与供应商办理结算。付款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审批通过后由财务资产部付款,如遇特殊情况延期支付的应及时通知采购管理部。第八章质量管理第二十八条采购管理部可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采购产品进行功能、性能、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测,从而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关。第二十九条采购产品的质量检测分为采购前检测、产品到货检测、现场抽检等。第三十条采购管理部有权就下述情况做退换货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供应商做出相应的处罚。(一)产品检测不合格或与采购前送检样品质量有严重出入的;(二)抽检合格批次或者合格率未达到公司相关规定的。第九章供应商管理第三十一条供应商选择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续标采购和协议供货等方式。各类方式的适用范围参见《****公司招标管理制度》。第三十二条采购管理部负责建立****公司供应商数据库,内容包括:供应商基本信息、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与我司合作情况、供应商评价信息等。供应商数据库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第三十三条实行入围供应商动态管理和定期评价制度。需求和使用单位根据不同的采购产品定期向采购管理部提交供应商评价信息。对于合同执行期间临时出现的重大供货质量、服务、维保问题和处理结果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采购管理部备案。第三十四条对供应商的评价内容包括: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性能、质量、价格水平,供应商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等合同履行情况。其中各类项目的评价内容如下:(一)工程类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在建过程中的阶段评价和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总体评价。阶段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进度,阶段性验收情况,施工各方沟通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诉讼情况等。总体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款结算情况,工程总体竣工验收情况,相关档案材料移交情况,验收后保修情况,施工各方沟通协调情况,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诉讼情况等。(二)货物类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的及时性、产品交货及验收时间、产品质量及稳定性、价格水平、实施方案进展情况、响应故障的时间及解决问题能力、人员配备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三)服务类项目主要评价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的及时性、价格水平、各项服务完成进度、质量、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等。第三十五条采购管理部负责根据对供应商的不同评价结果与存在问题的供应商进行沟通,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并按相关约定进行处理。供应商评价结果将作为与该供应商签订后续合同或其今后参与我司项目的重要依据。第十章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在公司采购活动中,相关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第三十七条省公司将对分公司的采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在分招分签中采购价格水平明显偏高,或在统招分签中进行二次谈判的分公司,省公司将收回其相应采购品的单独采购权。第三十八条在实施统招采购的过程中,不得将纳入统招范围采购的项目以任何形式逃避统招采购。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省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省公司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第三十九条监察室负责对各类采购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察,采购管理部及各采购需求单位有责任根据监察室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数据,否则将依据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十一条各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分招分签采购管理办法,并报省公司采购管理部备案。第四十二条公司另有规定的采购项目不适用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省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附件一: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附件二:统招分签物资采购及库存情况汇总表附件三:采购需求计划申请表附件四:采购需求汇总清单附件五:采购品供应目录清单附件六:合同审批表附件一:采购管理工作职责分工序号工作内容职能部门工作职责1收集、整理和审核采购需求单位上报的采购需求,对可以合并采购的标的进行整合,发挥省公司规模采购的优势。采购管理部负责财务资产部、投资计划部、技术研发部/工程部参与2根据采购需求拟定采购计划、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方式、推荐招标代理机构,并报送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采购管理部负责技术研发部/工程部参与3组织修订采购文件中的商务部分(例如投标人基本资质、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售后服务要求、评标打分办法等),报送采购工作委员会主任审批技术研发部、财务资产部、法律审计部、采购管理部负责4组织修订采购文件中的技术需求书。技术研发部、工程部负责5确定招标前需测试的项目,并组织测试工作技术研发部、工程部负责6发布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和谈判等采购管理部负责7对招标后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情况、合同执行的情况,需求部门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并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采购管理部负责8对供货产品实施验收及抽检工作,对以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或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执行合同规定等行为造成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提出惩罚措施建议,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