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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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一)前言《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原《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于2004年7月正式开始编制;于2010年12月,《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的技术成果和行政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2015年底,省住建厅下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抓紧修改完善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函》(粤建规函〔2015〕2619号),要求茂名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起止年限由原来的2008-2020年调整为2011-2030年,并充分落实“十三五”国家和广东省对城市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为更好落实国家和广东省重大发展战略的部署、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及考虑茂名属地化发展的诉求,进一步提高城市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的指导和统筹作用,强化科学性和严肃性,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多次征求两区三平台、相关市直部门意见,并经市规委会原则同意,同时通过市常委会和市常务会审议,经吸收多方意见、多轮修改完善后,形成本次最终成果。—2—(二)规划范围和期限1、规划范围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总规》包括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规划范围如下:(1)市域:茂名市所辖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和高州、信宜、化州三个县级市,总共辖87个镇和22个街道,辖区总面积11458平方公里。(2)城市规划区:为茂名市的茂南区、电白区(原茂港区、电白县)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为2748平方公里。(3)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共计10个街道,13个镇,包括茂南区的河东街道办、河西街道办、红旗街道办、新华街道办、露天矿街道办、官渡街道办、站前街道办、城南街道办、公馆镇、新坡镇、高山镇、镇盛镇、袂花镇,电白区的高地街道、南海街道、羊角镇、坡心镇、七迳镇、沙院镇、水东镇(含原陈村镇)、旦场镇、电城镇以及博贺镇,总面积约为960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2011-2020年;中远期2021-2030年。—3—(三)市域城乡协调发展规划1、市域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茂名市域总人口2020年达到865万人,2030年达到1030万人。市域城镇化水平2020年达到50%,2030年达到60%。2、城镇体系规划划分五级城镇等级结构体系:1)人口规模超过100万的大城市1个:茂名市区。包括10个街道、13个镇。规划期末达到192万人;2)人口规模达到50-100万的中等城市3个:包括高州市区(75-80万人)、化州市区(55-65万人)、信宜市区(50-65万人);3)人口规模达到10-50万小城市4个:包括合江镇、沙琅镇、石鼓镇、杨梅(空港新城);4)人口规模5-10万人的城镇7个:怀乡、镇隆、大井、长坡、合水、平定、分界;5)人口规模5万人以下的城镇49个:洪冠、钱排、良光、那务、朱砂、林尘、池垌、笪桥、水口、北界、新堡、茶山、贵子、平塘、新安、大成、丁堡、石板、江湖、金垌、白石、官桥、泗水、东岸、宝圩、大坡、沙田、文楼、新垌、深镇、云潭、思贺、镇江、曹江、谢鸡、潭头、南塘、马贵、荷花、荷塘、霞洞、观珠、罗坑、那霍、黄岭、望夫、马踏。3、市域空间布局规划茂名市域构建“一核双轴五带,多节点放射状”城镇空间发展格—4—局。“一核”指茂名市区,由“北组团、南组团、东组团、中组团”组成;“双轴”指由市区向北延伸至信宜的中央发展轴和依托国道228的沿海发展轴;中央发展轴依托国道207和茂名大道,以及茂湛铁路、包茂高速公路等4条主要通道,从北向南连接信宜市区、高州市区、北组团、中组团、南组团,以及镇隆、大井和分界3个中心镇,是茂名市城镇发展的主导方向之一;沿海发展轴依托国道228(原国道325)和沈海高速公路,从西到东连接南组团和东组团,是茂名市城镇发展的另一主导方向。“五带”指五条主要的城镇发展带,包括中央城镇发展带、沿海城镇发展带、沿交通廊道发展带、东北城镇发展带和西北城镇发展带。(四)城市性质与规模1、城市性质世界级石化基地,全国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广东省重要的能源物流基地,粤西中心城市,宜居宜业的滨海绿城。2、城市规模2030年,茂名市城市规划区总人口350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约为24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总人口192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1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10平方米以内。—5—(五)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规划根据空间的主要用途与建设属性,将城市规划区空间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1、禁止建设区指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建设,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禁止建设区范围面积约1458平方公里。(1)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包括东部山地河尾山自然保护区、浮山岭自然保护区、水东湾滨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后备水源地:南盛工业引水渠、名湖引水渠和电城干渠保护区;罗坑—黄沙水库及其干渠水源保护区;袂花江—共青河—高青干渠水源保护区;河角—旱平水库及其干渠水源保护区;热水水库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袂花江沿线,金塘、旦场-麻岗等地的基本农田,保持城市规划区内795平方公里的基本农田总量平衡,其中,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361.23公顷。海洋生态保护区:水东湾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博贺港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区、茂名大放鸡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茂名放鸡岛文昌鱼自然保护区、茂名电白吉达水产资源特别保护区、茂名竹洲岛水产资源特别保护区。—6—(2)重大基础设施控制区区域交通通道及设施用地:包括轨道、市域干线公路网、机场、港口和枢纽站场用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及设施用地:指区域、市域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环卫等设施,以及国家级战略资源储备库区。(3)文物古迹保护区: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含娘娘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处:新坡许氏宗祠、鳌头文武帝庙、树仔登楼村天后宫、观珠旧圩汪氏宗祠、电城钟鼓楼,以及城市规划区内其他市区级文保单位。2、限制建设区指规划期内原则上不用于非农建设的控制发展区。限制建设区范围面积1014平方公里。包括:(1)海岸绿地:沿海岸连续设置的防风林带,水东湾、博贺湾及吉达港等沿海湿地。(2)河涌绿地:沿小东江、低埒河、白沙河、歌美海沿线绿地等。(3)风景绿地:小良菠萝山森林公园、茂名森林公园、露天矿生态公园、麻岗郊野公园等。(4)缓冲绿地;包括环城绿带、炼油厂、乙烯工业区、北山港油库防护绿带和其它基础设施防护隔离带等。(5)旅游度假区:包括放鸡岛海洋度假公园、虎头山旅游度假—7—区、浪漫海岸旅游度假区(龙头山)。(6)矿产资源储备区:包括北部的油页岩、高岭土等矿产资源储备区。(7)发展备用地:主要包括陈村北、旦场、龙山、博贺等发展备用地。发展备用地作为中心城区范围内控制的远景发展空间,规划期内以应严格限制城市备用地内的开发建设。确需进行规划建设的,必须依照总体规划调整的法定程序调整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布局并获批。(8)其它限制建设的农业地区。3、适宜建设区指规划期内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经依法审批可以进行开发建设活动的区域。适宜建设区范围面积276平方公里。包括城镇建设密集区和独立建设区两个部分。1)城镇建设密集区:指城镇连片集聚发展的区域,主要是茂名城市规划区内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区、居住及相关配套设施集中区、以工业用地为主的集中建设区。2)独立建设区是指独立零星的建设用地:指独立城镇建设区、独立工业区及其它独立发展的建设用地等。—8—(六)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1、城市空间结构推进“北优、中联、南拓、东进”四大城市组团建设,轴带辐射,联动协调发展。构建“两轴双中心、四组团多廊”的组团式结构。1)“两轴”:以中央发展轴线和沿海发展轴线构成茂名城市空间拓展的两条主要轴线。其中中央发展轴线串联北组团、中组团、南组团,沿海发展轴线串联南组团和东组团。2)“双中心”:将河东片区和陈村片区构建为南北两大城市中心。3)“四组团”:组成茂名市区主体的四大城市组团,分别是北组团、中组团、南组团和东组团。4)“多廊”:充分利用茂名拥有的山体、河流、农田、海岸等自然条件,形成浮山岭山地生态绿带和绿廊、西部森林生态绿廊、袂花江生态农业绿廊、东部山地(鹅凰嶂——石壁岭)生态绿廊和沿海生态绿廊,加强城市交通廊道、市政廊道和生态防护绿廊的一体化建设,形成“山水入城、多廊合一”的生态网络。2、组团职能划分1)北组团:城市中心之一,石油炼制和能源工业区;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人口规模85万人,用地规模71.47平方公里。河东片区:茂名市重要的文化、商业中心区,逐步引导行政功能向南组团转移,用地规模约27.58平方公里;河西片区:以炼油厂为龙头的原油加工产业集群、能源工业区,用地规模约18.67平方公里;—9—站南片区:茂名市的综合客运枢纽,以居住和生活服务为主的城市拓展区,用地规模约11.91平方公里;羊角片区:铁路货运枢纽,以物流业为主导的发展区,用地规模约3.82平方公里;西城片区:产业、文化、旅游、教育融合的综合发展区,用地规模约9.49平方公里。2)南组团:环绕水东湾发展的新城区;加工制造业、第三产业聚集发展的地区,高品质城市生活居住区。人口规模70万人,用地规模75.61平方公里。水东片区:电白区的行政、文化、商贸中心;重点发展特色资源加工业和承接珠三角转移产业;是具有文化魅力的海湾城区,用地规模约35.14平方公里;南海片区:茂名港水东港区,滨海旅游度假区和高品质滨海休闲区,用地规模约13.51平方公里;高地片区:以教育、医疗、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居住和生活服务为主的综合发展区,用地规模约11.42平方公里;陈村片区:远景发展的城市中心,规划期内有计划发展一些市级公共设施,用地规模约8.83平方公里;旦场片区:茂名市滨海生活度假区,用地规模约6.71平方公里。3)东组团:城市东部的综合性现代化港区和临港新城区。城镇人口规模15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30.12平方公里。规划期内重点发展博贺新港区。—10—博贺新港片区:以原油接卸、大宗散货接卸储运为主的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和物流中心;以大项目为带动集聚发展的石化、电力等临港工业区,用地规模约13.07平方公里;博贺湾新城片区:茂名城市规划区东南部的生活区,综合生活配套区,用地规模约17.05平方公里。4)中组团:作为茂名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的“中联组团”,围绕“产业重镇、创新高地、绿色新城”建设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坚持“产业多元化发展”,按照循环经济要求,不断完善园区公用管廊,交通配套等配套设施,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企业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构建起“以石化产业为主,健康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商贸物流业为辅”的多元产业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建“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区”,发展茂名高端商贸物流产业及高尚生活配套服务。开启茂名高新区“产城融合发展”的新进程。人口规模22万人,用地规模33.92平方公里。市民片区:茂名市高端商贸物流中心,健康产业和生产居住区,用地规模约20.95平方公里;乙烯片区:以石化产业为龙头的石化加工产业园区,用地规模约12.97平方公里。3、土地利用规划按照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要求用地布局,城镇建设用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绿线控制范围进行充分协调、衔接。规划203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11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11—110平方米/人。(六)综合交通运输规划1、交通运输发展策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衔接、优化和协调发展为主线,形成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骨架、以国道和省道为脉络,以城市干道和农村公路为基础,以港口和管道运输为补充,对外交通与城市交通相互衔接配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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