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组织监督体系建设标准(试行版)(2016年1月)编号:版本:2016年1月5日发布2016年1月5日实施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目录前言------------------------------------------------3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54职责-------------------------------------------------54.1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职责--------------------------54.2总部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64.3总部安全管理中心职责--------------------------------64.4总部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职责----------------------------74.5总部安全主管职责------------------------------------84.6子公司安全主管的组织管理----------------------------84.7子公司安全主管职责----------------------------------94.8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113前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监管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中心组织起草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王国茂龚立希徐海军黄加猛本标准的审核人:王国茂本标准的审定人:王国茂本标准的批准人:郭振军本标准由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4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机构的设置、人员组成、机构职责的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理昂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76号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99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L5027-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53公司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安全管理中心向澧县、衡阳、洪湖、贵港、郎溪子公司各派驻安全主管1人,实行垂直管理。以后每新建一项目安全管理中心将派驻1名安全主管。4职责4.1总部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4.1.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职、失职追责”的安全工作要求。4.1.2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法。4.1.3组织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包括安全保障、安全监督、安全事故责任认定等)4.1.4研究并组织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如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重大设备缺陷总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会郎溪电厂安全主管衡阳电厂安全主管贵港电厂安全主管总部安全管理中心总部安全主管总部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洪湖电厂安全主管澧县电厂安全主管子公司安委会、在建项目安全工作组、职能部门兼职安全员6等。4.1.5审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方法。4.1.6从物资和资金方面为安全生产保障和监督两个体系提供保障。4.1.7定期(每季度)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部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4.1.8组织公司生产事故调查,审查公司事故调查报告并报总经理批准。4.1.9定期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和评价,实施有效的奖励或处罚。4.1.10定期向上级管理机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生产信息。4.1.11审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1.12明确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管理中心、安全主管的职责,并进行授权。4.1总部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职责4.2.1在安全生产委员领导下,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与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等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4.2.2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法规和制度,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和指导、监督子公司安全工作。4.2.3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4.2.4督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2.5督促子公司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4.2.6定期组织和参加季节性、节(假)日前和专项安全检查。4.2.7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司或个人提出表扬或奖励的建议。4.2.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事故、事件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并提出考核意见。4.2.9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4.2.10建立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4.2.11建立公司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4.2.1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讨论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4.2.13完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4.3总部安全管理中心职责4.3.1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和要求。74.3.2直接对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并组织检查落实。4.3.3监督、指导、协同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权对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和所有成员的安全言行进行评价和考核。4.3.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行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所辖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时参加行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各种培训。4.3.5编制月度安全生产工作简报,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4.3.6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后提交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4.3.7起草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4.3.8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4.3.9严格遵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指导做好施工现场和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4.3.10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控,严格执行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的“五同时”原则。4.3.11承办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和工作。4.4总部安全管理中心主任职责4.4.1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建立并逐步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健环管理规章制度;对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审批,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4.4.2编制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开展安全评价,策划公司安全文化的推行,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制公司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4.3指导监督子公司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参与制订,修改、审核、审批子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实施。4.4.4熟悉掌握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现状。了解生产工艺、设备状况及各种不安全不卫生不环保的因素,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尤其对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点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控,随时指出事故隐患情况及整改建议。84.4.5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发生的事故,根据国家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同时总结事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4.4.6如实向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汇报公司安全管理状况,主动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对公司实施的安全监察活动。4.4.7指导检查各子公司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和开展落实情况。4.4.8审批公司反事故措施等安全生产相关计划,确保计划所需费用的落实。4.4.9对集团公司所有人员的安全行为实施监督;根据奖惩规定和总经理授权对各部门、各子公司实施安全奖惩,每月发布奖惩通报。4.4.10定期对所属安全主管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向总部考核委员会提出其升职加薪或降职减薪的建议。4.4.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4.5总部安全主管职责4.5.1监督各级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5.2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国家、公司有关安全文件的贯彻执行。4.5.3监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的落实。4.5.4督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评估工作,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方案的实施。4.5.5收集、分析安全生产信息,预测和评估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4.5.6组织、参加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4.5.7对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者提出表扬或奖励的建议或意见。4.5.8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依照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公司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批准或验收。4.5.9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督促子公司执行。4.5.10指导和监督子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4.5.11制定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典型预案库。4.5.12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处理情况。94.5.13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应急预案的完善。4.5.14每月对各部门、子公司的安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4.6子公司安全主管的组织管理4.6.1派驻子公司的安全主管由安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与调配,编制在安全管理中心,必需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必须经过严格的考查审核经任命后方可任职。4.6.2子公司安全主管必须根据需要,及时参与由总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和上级部门举行的培训等活动。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厂的,各子公司必须全力支持,但应办理好相关手续。安全主管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子公司经理监督管理(出勤、工作态度等)。4.6.3为了对所在子公司进行公平公正的监管,安全主管不参与所在子公司的绩效考核,由安全管理中心根据其工作业绩考评后发放。4.7子公司安全主管职责4.7.1在安全管理中心领导下,指导、监督子公司安生产委员会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7.2代表安全管理中心对所在子公司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权,有权对所在子公司的所有成员实施安全监管,有权根据所在子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向安全管理中心提出重大奖惩建议。4.7.3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或安全生产的抽查,督促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或隐患的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彻底的班组或人员提出考核建议。4.7.4参与技改项目有关安健环方面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以及有关科研成果涉及安健环部分的鉴定工作。4.7.5收集、分析安全生产信息,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为领导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提供依据。4.7.6贯彻执行总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做好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检查。并指导子公司三级网络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活动。4.7.7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劳动保护法、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知识;负责并组织对新员工、实习代培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负责外来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前的安全培训;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知识。负责建立和管理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