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艺术一慈溪市农村文化礼堂管理制度为妥善管理、维护礼堂,充分发挥其在村民业余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一、礼堂是举行重大集会和全体村民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未经村两委会批准的其他活动,不得在礼堂内举行。二、进入礼堂时,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不准抽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涂乱画。三、礼堂内各项设施应爱惜使用,如有故意损坏应照价赔偿。四、在文化礼堂内举办文化型集会和活动,使用单位的组织者必须填报《文化型集会活动审批表》,经村委会审批后,方能使用。五、文化礼堂内的活动不得干扰村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参加集会和活动的人员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文化礼堂的公共设施,保证集会、活动的安全、有序。六、在集会和活动期间,使用单位应严密组织,安排专人维护场内秩序,巡查安全隐患,并配合礼堂管理人员保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确保人员安全。七、不得私接乱拉电源,需外接灯光音响设备时,须由电工技术人员到场安装。要爱护音响、灯光设备,使用时轻拿轻放,不得拍打,并安排专人负责。礼堂内设备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八、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及时更换过期设备,确保设备有效性。九、定时清扫礼堂卫生,保证礼堂环境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