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所有权缺陷之原因及发展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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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缺陷之原因及发展路径探析作者:陈慧学位授予单位:江西财经大学相似文献(10条)1.会议论文纪成旺基于集体土地的农民权益分析2007本文研究对象是基于集体土地的农民权益,研究目的在于为集体土地和农民权益相关立法提供参考,研究方法包括历史分析和逻辑分析。本文对集体土地所涉及的农民权益作定性分类,包括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变更收益、作为所有权主体成员的投资收益,以及基于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农业生产和居住使用收益,在一般性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民权益实现中的关键问题作初步讨论。2.学位论文苗家营我国集体土地权利研究2007集体土地民事权利是我国物权法上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权利类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增加,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物的效用,必须对集体土地民事权利的种类加以规范,构建起完整的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本文以我国现行法律及《物权法》(草案)为视角,对我国集体土地权利的类型及其结构体系进行了分析、研究,以期规范我国的集体土地权利种类,建立起完善的集体土地权利体系。本文从土地民事法律关系开始进行论述,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及所有权存在的缺陷,着重阐述了我国现行法上我国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种类,分析了各种用益物权的法律性质及其内容,对于现行法上的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结构体系进行了音IJ析,参照大陆法系土地民事权利的结构体系,提出我国物权法上集体土地用益物权应设立的权利类型及其体系的应然结构。对我国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物权法》(草案)中新规定的地役权着重进行了分析。这是该法第一次将地役权予以法律规定。对于该法中未规定的集体土地用益物权的种类即集体土地空间权,提出了立法建议,以便完善我国集体土地用物权法律制度。该法对用益物权优先权的规定,体现了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在对我国集体土地权利类型及其结构体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对集体土地权利种类的完善建议,建议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合作社法人制度,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规制,改用地上权的概念代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明确规定空间权的用益物权种类,增设农村宅基地的处分权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土地民事权利的类型不断出现,特别是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产生的土地用益物权已处于土地权利的核心地位,为保护我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实现物的使用价值,必须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制,规定各项集体土地权利种类,构建合理的集体土地权利结构体系,这是本文写作的初衷和意图。我期望本文所提出的一些或结论能够为我国集体土地民事权利及其结构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由于我国集体土地权利类型的复杂性,对于有些土地权利种类,有待加以研究,以便完善我国的土地权利体系。3.期刊论文魏波.WeiBo对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思考-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1(5)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叠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走多元化之路,行三元制方案的设想,以探寻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出路.4.会议论文杜万平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地位探析2001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它既表现在土地民事法律制度中,也表现在土地行政法律制度中。造成这种现象有思想观念上的原因,还有管理体制上的原因。无论从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的历史、土地利用和保护的现状以及法理上来看,这种不平等均不合理。要实现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平等,必须完善民事立法和行政立法中相关的土地法律制度。5.学位论文吴迪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研究2008现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所有权运行机制。在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集体土地所有制度的弊端日益显露,并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不明确以及由此而产生功能弱化、职能错位,是导致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跛足的重要原因。论文遵循该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创新的思路,论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的内容设计。论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指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的产生渊源。产生阶段公权力的过度介入、立法规定的前后不一及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是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扑朔迷离的三大原因。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定性直接关系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的解决。文章对法入主体说等六种学说进行了全面的评析,并指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应当采取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相结合的新折衷说。即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外部表现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内部表现为新型总有。第二部分探讨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外部关系,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什么。文章深入分析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归属主体和行使主体,并明确指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以一定的村、乡区域为基础、以土地为主要财产、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纽带,以一定社区范围的村民为成员的非营利性经济共同体,具有集体性、社区性、稳定性和非营利性的特征。据此,文章提出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外部构建的方案,建议逐步取消乡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巩固和完善(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努力发展村内(村民小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并辨析了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集体、村民委员会三者的关系,对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的职能重构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第三部分探讨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内部关系,即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建设、成员资格认定和成员权利义务三个问题。文章指出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成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三个机构,构成其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文章对集体成员资格的各种认定标准进行评析,指出我国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认定应当采取村民自治前提下的“户籍+义务”双重标准说,并提出了八类特殊群体的成员资格解决方案。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是事关九亿农民权益的重要问题,笔者就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外部和内部关系进行粗浅探讨,以其抛砖引玉,引起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和深层讨论。6.期刊论文杜国平.钟太洋浅议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中的土地权属调查与登记公告-安徽农业科学2006,34(12)在研究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查单元的划分、指界和权属争议的处理和土地所有权登记公告等问题进行了讨论.7.期刊论文张晓华.邢宝恒以马克思地租理论论集体土地国有化及问题-中国集体经济2008,(25)土地资源具有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对农民而言更是安身立命之本.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过程在不断加快,其中由城市发展而引发的集体土地国有化问题尤为突出,为解决集体土地资源供给与市场配置间价格矛盾,文章以现代产权经济理论为主线,阐述了马克思地租理论,据此提出集体所有土地地租价格构成,提出了现行征地制度的主要矛盾,分析了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展开表现的问题和冲突,最后提出了改革我国征地制度的建议.8.学位论文陈纪阳小产权房法律问题研究2009土地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小产权房作为一种特殊现象应运而生。这是农民实现其土地权益的自发选择,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其折射出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所存在的弊端。br  首先是所有权主体虚置。农民集体仅仅被法律模糊规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但是无相应的制度和程序保障其权利的实现,不能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真正地作为一种实体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br  其次是所有权权能受限。由于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及客体的不明确性等特点,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占有权能只能通过在县级人民政府有关登记文件上登记确权来实现。当国家与集体土地权属发生争议时,按照国家土地所有权推定原则,如不能证明争议土地归集体所有,则由国家享有该土地的所有权。除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方式外,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自己或他人使用方式。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前述方式之外需要使用集体土地进行建设,必须先通过征用使土地的性质变为国家所有。征用补偿和土地拍卖中间的差价,构成了政府土地出让金的净收入。政府因高价拍卖土地所获得的收益,并没有转化为农民的用地补偿,农民因此而获得的收益微乎其微。从处分权能看,现行政策规定排除了集体与成员之间、集体之间所有权移转的可能性,只允许集体所有权通过征收或征用的方式被动的转让于国家,即只能被动的处分。这些限制使得集体土地使用权无法充分体现其价值,也制约着农民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性。br  在对既存小产权房的处理上,笔者综合考虑社会发展因素,既着眼于问题解决,又考虑长远发展,合理解决法律和政策之间的矛盾,将小产权房交易行为合理划分为建设和购买两个过程,并从物权理论的角度出发将购买过程分为债权行为和物权行为。进而,运用法理结合现行制度规定进行分析,得出建设行为和购买过程中的债权债务行为合法有效、但由于现行政策的限制不能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结论,最大限度的维护交易的稳定性,体现公平与诚信的价值理念。br  最后,在借鉴美国、日本、英国、俄罗斯土地、房屋等有关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边界,适当扩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二是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完善其所有权行使方式;三是合理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保护顺序,完善对土地利用的有关保护制度;四是完善集体土地收益分配制度,使集体土地的收益真正为所有者享有。9.会议论文彭小青试谈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以顺昌县为例2008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不清是土地调查工作中最头疼的问题,特别是对争议地的调处,国土部门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如何才能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过程中解决这一问题,笔者以顺昌县为例分析集体土地所有权现状及存在问题,浅谈个人看法与建议。10.学位论文周昌洪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问题研究——以贵州省思南县为例2006人多地少,耕地等后备土地资源不足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在如今人口仍在继续增长,而土地又不可能扩大的情况下,缓解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只能在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上做文章。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使土地合理流转起来,以充分发挥每一寸土地的效用。目前,我国农村的客观实践迫切要求土地进行流转,但由于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土地流转仍然难以进行深层次的开展,这客观地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深入探讨影响土地流转的内在动因,指出制约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因素,切实加快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制度创新,迫切需要广大关心农村土地制度的有识之士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加以解决。本文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本文从土地产权的概念剖析开始,指出土地作为一种具有稀缺性的生产资料,本身具有商品性,可以运用市场机制进行配置。在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占我国国土面积的绝大多数,在国有土地开展多种形式转让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虽然表面上看没有多大变化,但实际上农村集体土地在私下交易却处处都是。文中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流转方式,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初步提出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流转的模式。重点对土地征用这一所有权流转模式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指出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虚位问题正是制约土地流转的重要瓶颈。本文用大量篇幅对土地流转的基础理论进行了阐述,为我国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最重要的是西方新制度经济理论,其中的产权理论指出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即改变产权方式来降低运行的交易费用,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初步讨论了农村集体土地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应该由市场调节和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对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进行了探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价格研究问题,本文主要以两类土地进行了探讨,对于非农建设用地,采用收益还原法进行计算;对于农业用地,主要采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价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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