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畈街镇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各中小学办学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稳健的发展,根据县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2007年田畈街镇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动教育和谐发展这个主题,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禁止教育乱收费、禁止教职工参与赌博、禁止教师无序流动等不正之风为重点,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破解基础教育发展难题,促进教育公正、协调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分级负责,下管一级,即教育局评议中心学校、中心学校评议各中、小学,依法执教,从严管理,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既要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四)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以建促防,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切实解决教育乱收费等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三、评议对象(一)全镇中小学校。(二)中心学校接受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的工作考核。四、评议内容1、各学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一免一补”及其它专项经费是否公正无私、阳光操作,及时、足额到位,并接受社会监督。2、是否规范收费行为,廉洁从教,无乱收费、搭车收费行为。3、各学校是否存在“重点班”,有无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行为,原有超大班额问题(66人以上)是否得到解决。2007年秋季入学是否控制在小学45人、初中50人以内,初中均衡招生指标是否落实到位。4、对特殊群体的学生(如孤儿、单亲家庭、留守儿童、独生子女、失地农民子女)是否有关爱措施。5、各学校是否切实保障了外地来本镇经商的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收其子女就学,采取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并免收借读费。6、是否实行校务公开,是否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全员民主管理权利,是否定期召开家长会,定期家访,对家长来访是否笑脸相迎,热情接待。7、是否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的通知》(赣教师字[2006]14号)和《鄱阳县教师个人信用十项承诺》的有关精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否存在教师赌博、教师擅自离岗隐瞒不报现象。8、是否以人为本,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不体罚学生,不岐视差生。五、工作目标和评议方法(一)工作目标中心学校通过评议工作,使执教为民为基层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责任进一步落实,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得到增强,教育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全镇各中小学校要通过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使教育管理能力和科学执教、依法执教、专心执教的水平明显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明显提高,教育行风明显好转,家长对学校的信任度提高,努力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学校”,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二)评议方法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采取各学校自查自纠、征求意见、检查评议、问卷调查和落实整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突出评议、重在整改。1、向社会各界广泛发放《教育政风行风评议评价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家长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2、围绕评议内容逐项进行自查自评,在校园内向学生、家长张贴服务承诺,并在当地公共媒体上公告服务承诺。3、对群众反映的教育乱收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到位。今年的整改情况将作为明年政风行风评议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4、中心学校组织评议组对中小学校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进行检查评议,并将评议结果抄送各村(场、居)委会。5、中心学校将各学校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进行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⑴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0.9、0.8、0.7、0.5;⑵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六、工作步骤今年全镇教育系统开展民主政风行风工作从7月初开始,至9月底结束。具体实施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7月1日至7月6日)1、制订方案,成立机构。中心学校和各中小学要成立领导小组,并且要拿出相应的工作方案。2、大力动员,深入宣传。召开2007年田畈街镇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通过有线台、黑板报等,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信箱、邮箱。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教育部门的整体形象,促进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7日至7月25日)1、广泛征求意见。各学校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评议员,组织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意见和建议;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2、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实施的原则,可根据县局制定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表和内容,组织开展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并于7月18日之前,将调查汇总情况上报中心学校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阶段: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7月26日8月30日)1、集中反馈意见。中小学校评议组,向各中小学校原汁原味面对面地集中进行反馈意见。在评议组反馈意见时,各中小学校对评议意见当场表明整改态度。2、深入整改提高。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校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督促各单位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15日前报中心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学校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8月20日前报县局民主评议政几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阶段: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1、认真进行检查评议。根据市县教育系统检查评议方案,中心学校组织评议组对各学校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认真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由评议组集体研究讨论,并由评议组组长签字负责。中心学校和各小学校要对照评议内容和目标,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2、集中封闭统分。中小学校分别对群众满意度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统分结果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中心学校报县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群众满意度、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第五阶段: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1、通评议结果。中心学校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2、表彰先进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分级表彰”的原则,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前3位中小学校,授予“评议工作先进学校”、“人民群众满意学校”奖牌或锦旗;对达到评议标准的学校,上报由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进行表彰并授予“人民群众满意学校”奖牌(具体表彰办法另行下发)。并对末三位责成校长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3、实行违纪否决制度。参评单位年内发生以下违纪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行政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教师因职务行为严重违法违纪的;发生不正之风问题,不能及时纠正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学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后果的。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学校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建设和谐美好鄱阳这个大局,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把评议工作摆在重要日程,校长亲自抓,在本学区内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动员,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建立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要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正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三)要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一是坚持开门评议,广纳群言。各学校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二是要强化督查。中心学校将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指导,对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严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三是严格程序,严密实施,确保评议步骤扎实有序。四是严明纪律。严格执行评议工作纪律,树立教育系统的良好形象。(四)要坚持三个注重。一是注重整改;二是要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是要注重群众满意度。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空,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纠正处理不迁就。(五)要坚持客观公正。各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好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各级民主评议办的工作。要服从大局,步调一致,共同努力,确保保中心学校和公办中小学校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