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2012版第二章 证券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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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GO2020/5/211证券交易程序第一节证券交易程序概述所谓证券交易程序,也就是指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上买进或卖出已上市证券所应遵循的规定过程。在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基本过程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成交、结算、交割和过户。一、开户开立证券账户是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先决条件。开户有两个方面,即开立证券账户和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证券存折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相应的变动情况。资金账户——银行存折记载和反映投资者买卖证券的货币收付和结存数额。一、开设证券账户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中国结算公司委托的开户代理机构负责开立。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特殊法人机构需要投资者前往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现场办理开户手续。自然人及一般机构可以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委托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目前多数证券公司营业部都取得了开户代理资格,可以代理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目前,上海证券账户当日开立,次一交易日生效。深圳证券账户当日开立,当日即可用于交易。一个自然人、法人可以开立不同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但是,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中证登公司已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一般情况下第一开户网建议投资者开立上海A股账户和深圳A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港币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深圳B股账户;如果投资者持有美元要进行证券投资的,则开立上海B股账户;已经开立A股账户的投资者,中证登公司已允许其对基金进行投资,不必再开立基金账户(一)证券账户的种类一是按照交易场所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上海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以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深圳证券账户:用于记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以及中国结算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二是按照账户用途划分:证券账户可以划分: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创业板交易账户其他账户1.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简称“A股账户”,允许买卖A股的境内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实际运用中,A股账户是我国目前用途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通用型证券账户,既可用于买卖人民币普通股票,也可用于买卖债券、上市基金、权证等各类证券。2.人民币特种股票账户。简称“B股账户”,是专门为投资者买卖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而设置的。3.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简称“基金账户”,是用于买卖上市基金的一种专用型账户。二、证券托管与存管(一)证券托管、存管的概念证券托管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证券委托给证券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证券存管是指证券公司将投资者交给其保管的证券以及自身持有的证券统一交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结算公司)保管,并由后者代为处理有关证券权益事务的行为。(二)我国目前的证券托管制度1.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根据需要可以变更指定交易2.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托管制度。自动托管,随处通买,哪买哪卖,转托不限三、开设资金账户投资者委托买卖股票,必须向具体的证券公司申请开设资金账户,存入交易所需的资金。目前,开立资金账户有两种类型:一是在经纪商处开户直接在制定银行开户二、委托投资者需要通过经纪商的代理才能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向经纪商下达买进或卖出证券的指令,称为“委托”。委托的分类:根据委托订单的数量,有整数委托和零数委托;根据买卖证券的方向,有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根据委托价格限制,有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根据委托时效限制,有当日委托、当周委托、无期限委托、开市委托和收市委托等。一、委托形式委托指令有不同的具体形式,可以分为柜台委托和非柜台委托两大类。(一)柜台委托柜台委托是指委托人亲自或由其代理人到证券营业部交易柜台,根据委托程序和必需的证件采用书面方式表达委托意向,由本人填写委托单并签章的形式。采用柜台委托方式,客户和证券经纪商面对面办理委托手续,加强了委托买卖双方的了解和信任,比较稳妥可靠。(二)非柜台委托非柜台委托主要有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网上委托等形式。1.人工电话委托或传真委托。人工电话委托是指客户将委托要求通过电话报给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根据电话委托内容向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传真委托是指客户填写委托内容后,采用传真的方式表达委托要求,证券经纪商接到传真委托书后,将委托内容输入交易系统申报进场。2.自助和电话自动委托。这里的自助方式是自助终端委托,即客户通过证券营业部设置的专用委托电脑终端,凭证券交易磁卡和交易密码进入电脑交易系统委托状态,自行将委托内容输入电脑交易系统,以完成证券交易。电话自动委托是指证券经纪商把电脑交易系统和普通电话网络连接起来,构成一个电话自动委托交易系统;客户通过普通电话,按照该系统发出的指示,借助电话机上的数字和符号键输入委托指令。3.网上委托。网上委托是指证券公司通过基于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络的网上证券交易系统,向客户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包括需下载软件的客户端委托和无需下载软件、直接利用证券公司网站的页面客户端委托。网上委托的上网终端包括电子计算机、手机等设备。二、委托内容(一)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以委托单为例,委托指令的基本要素包括:1.证券账号。2.日期。日期即客户委托买卖的日期,填写年、月、日。3.品种。品种指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名称,也是填写委托单的第一要点。通常的做法是填写代码及简称。4.买卖方向。5.数量。整数委托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数量为1个交易单位或交易单位的整数倍。1个交易单位俗称“1手”。零数委托是指客户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证券时,买进或卖出的证券不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1个交易单位。6.价格。这是指委托买卖证券的价格。涉及委托买卖证券价格的内容包括委托价格限制形式、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债券交易报价组成等方面。7.时间。这是指客户填写委托单的具体时点,也可由证券经纪商填写委托时点,即上午×时×分或下午×时×分。8.有效期。这是指委托指令的有效期间。如果委托指令未能成交或未能全部成交,证券经纪商应继续执行委托。委托有效期满,委托指令自然失效。委托指令有效期一般有当日有效与约定日有效两种。如不在委托单上特别注明,均按当日有效处理。9.其他内容。其他内容涉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码、资金账号等。(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买卖申报数量的规定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中接受报价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报价、书面报价和电脑报价三种。目前,我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均采用电脑报价方式。(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买卖申报价格的规定1.委托价格限制形式。从委托价格的限制形式看,可以将委托分为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市价委托是指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证券的委托指令时,要求证券经纪商按证券交易所内当时的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限价委托是指客户要求证券经纪商在执行委托指令时,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即必须以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证券,以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证券。2.证券交易的计价单位。股票交易的报价为每股价格,基金交易为每份基金价格,权证交易为每份权证价格,债券交易(指债券现货买卖)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债券质押式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债券买断式回购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到期购回价格。三、委托受理、执行与委托撤销(一)委托受理1.验证与审单。验证主要是对客户委托时递交的相关证件(如身份证件等)进行核实,审单主要是检查客户填写的委托单。2.查验资金及证券。在不采用信用交易的情况下,投资者必须用自己账户上的资金买入证券,或者卖出自己账户上实际存在的证券。因此,证券经纪商在受理客户委托买卖证券时,要查验证实客户的资金及证券。(二)委托执行申报原则。证券经纪商接受客户委托后应按“时间优先、客户优先”的原则进行申报竞价。时间优先是指证券经纪商应按受托时间的先后次序为委托人申报。客户优先是指当证券公司自营买卖申报与客户委托买卖申报在时间上相冲突时,应让客户委托买卖优先申报。申报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则规定,接受会员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11:30、13:00~15:00。每个交易日9:20~9:25、14:57~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每个交易日9:25~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三、成交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受申报后,要根据订单的成交规则进行撮合配对。符合成交条件的予以成交,不符合成交条件的继续等待成交,超过了委托时效的订单失效。在成交价格确定方面,一种情况是通过买卖双方直接竞价形成交易价格;另一种情况是交易价格由交易商报出,投资者接受交易商的报价后即可与交易商进行证券买卖。在订单匹配原则方面,根据各国(地区)证券市场的实践,优先原则主要有:价格优先原则、时间优先原则、按比例分配原则、数量优先原则、客户优先原则、做市商优先原则和经纪商优先原则等。其中,各证券交易所普遍使用价格优先原则作为第一优先原则。我国采用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与价格最低的卖方报价优先于其他一切报价成交。时间优先原则表现为: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电脑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书面申报竞价时,按证券经纪商接到书面凭证的顺序排列。一、竞价原则一、竞价原则(一)价格优先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二)时间优先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例如,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70元,时间13:35;乙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40;丙的卖出价10.75元,时间13:25;丁的卖出价10.40元,时间13: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顺序为:丁、乙、甲、丙二、竞价方式(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的,每个交易日的9:15~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一)集合竞价所谓集合竞价,是指对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为:1.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例2—2:该股票上日收盘价为10.13元。该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如果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开盘价及成交量分别是多少?根据表2—4分析各价位的累计买卖数量及最大可成交量可见表2—5。由表2—4和表2—5可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