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文献号】1-11301【报刊名称】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主办单位】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CN号】451260【卷期号】199902【出版日期】199905【分类号】D917.2【分类名】犯罪心理学【标题】浅谈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作者】吴闻【作者简介】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基础教研室讲师【正文】犯罪行为总是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环境条件下实施的,不管犯罪人的计划有多么周密,手段有多么高明,都不可避免地在犯罪现场引起一定的物的化学或物理变化。而犯罪行为是在犯罪心理的支配和调节下进行的,因此,犯罪现场痕迹是犯罪人的需要、动机、意志、情绪情感、习性以及其它心理成份见诸于犯罪行动的客观反映。我们可以通过对犯罪现场痕迹进行心理分析,推断犯罪人是具有何种心理的人,从而确定侦查的范围与方向,提高侦查工作的效率。那么,应怎么样进行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呢?一、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的步骤(一)由痕迹的提取、整理和归类向行为的恢复过渡从公安实践来看,犯罪现场痕迹通常是杂乱无章的,要对痕迹进行心理分析,首先应根据痕迹性质、形态,以及相关关系进行提取、整理和归类,使痕迹组成一个有机整体。一是将具有隶属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即没有前一个痕迹就不会出现后一个痕迹,依次把这些痕迹归为一类。二是把具有转换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即犯罪行为人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指向从此对象转换到彼对象而产生的痕迹。三是把具有对立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即把具有明显矛盾的心理和行为造成的痕迹归为一类。四是将具有质变关系的痕迹归为一类,即把导致案件性质关系发生变化的痕迹归为一类。经过这样的归类整理,现场上的犯罪痕迹就不再是单个存在的,而是有序的、互相关联的痕迹群体。在此基础上通过联想和再造想象分析作案的行为性状,再现案件的全貌,就能较准确地恢复犯罪行为过程。(二)由痕迹的行为分析向心理分析过渡痕迹是由行为造成的,行为又受主体的心理制约。有了对犯罪行为过程的恢复,就可以从行为入手进行心理分析。在进行行为的心理分析时,应努力寻找行为中隐含的心理因素。如,行为的目的,行为的动机,采取某种行为方式的心理原因,造成行为结果时的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形成的经验因素和职业特征,行为形成的生理因素和情境因素,多种行为相互交织、相互矛盾的心理成因,特异行为的心理变态因素,行为中隐含的需要和兴趣倾向,行为的意志品质,行为形成的稳定性质和环境因素等等。能够多分析出一种因素,就能多一种破案的可能,就能使侦察方向更为准确,侦察范围的划定更为集中。从痕迹的行为分析向行为的心理分析过渡,是一个以痕迹为基本依据,以行为过程为分析对象,以把握犯罪行为人行为和心理活动特征为目标的抽象概括过程。它由单个到群体,由杂乱到系统,由隐暗到明显,由具体到全面,不断推动着侦察活动的进展。向着破案目的迈进。这一过渡是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最重要的内容。(三)由心理分析向确定可能的犯罪人(人群)过渡进行犯罪现场心理分析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提取整理归类现场痕迹,并通过联想,推测犯罪行为的可能过程,进而找出与这个过程相符的犯罪心理,最后运用心理学知识和社会经验,找出可能有这种犯罪心理的人或人群,达到确定侦查范围和方向,制定侦查计划的目的。二、犯罪现场痕迹的心理分析的具体方法(一)从损失物进行分析。这是从损失物的损失情况分析犯罪心理痕迹,联想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目的,作案时的心理状态及其职业特点等。不同的犯罪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心理活动和行为指向也是不同的,所反映出的心理痕迹也不同。如现场损失物是贵重物品和现金被盗走,这可分析为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是为了满足私欲,目的是搞到钱财,犯罪活动的指向就是钱财。如现场损失物是贵重物品遭到破坏,那就可分析为犯罪的动机是报复,破坏了贵重物品,也就达到目的,破坏痕迹明显地反映着报复心理。从损失物的体积大小,数量多少,质量轻重分析犯罪心理痕迹,可联想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和行为特点,犯罪时的心理状态。现场损失物笨重、数量大(如木材、钢材等),这可分析为犯罪分子有充分的准备,甚至备有运输工具,作案时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作案时间不可能太短,可能是惯犯或犯罪集团所为,如果损失的是不值钱的一般日常用品,则可能是物质生活条件较差的人作案。当然也可以从现场损失物的心理痕迹来联想犯罪分子的嗜好,社会职业等。(二)从遗留物进行分析这是从犯罪现场遗留物标记特点以及在现场的位置关系等分析犯罪心理痕迹,联想犯罪分子作案过程中的心理状态,从而为识别犯罪分子的职业、年龄特点,犯罪历史长短提供依据。如:现场遗留的工具和物品不是一件而是多件,分布面广,丢三拉四,本应带走的也遗留在现场,作案盲目性大,痕迹混乱,这反映出犯罪分子作案时内心的恐慌,情绪紧张,可能是没有经验的初偶犯,或不知情不了解现场情况的人所为。反之,现场遗留物少,侵害目标准确,痕迹轻微,这说明犯罪分子作案时心理状态是沉着。平稳,动作熟练。可能是有作案经验的惯犯,或是知情人、内部人作案。从现场遗留的作案工具、衣服、鞋帽等分析犯罪心理痕迹,既可以联想犯罪分子作案时的心理状态,又可以联想他们的职业特点和生活习惯。从现场遗留的烟头,痰液等分析,可以联想犯罪分子的嗜好,身体有无疾病。扔掉的烟头长短表明其当时心理状态,由此可以缩小侦察范围。也可以从现场遗留的犯罪工具分析犯罪心理痕迹,联想出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报复杀人一般是有所准备,自带作案工具,杀人手段凶狠残暴,遗留物少。而盗窃杀人,多数事先没有杀人的准备,因为起初的动机是盗窃而不是杀人,作案时被人发现,为了逃脱,突然改为攻击性的暴力行为而杀人。作案工具多数是就地取材,痕迹破绽较多。(三)从作案手段进行分析这是从犯罪分子所采取的作案手段分析其犯罪心理痕迹,联想犯罪分子采取这种手段的心理原因及其作案过程中的心理活动。如某杀人现场,被害人身上既有手掐、绳勒痕迹,又有棒打斧劈痕迹,伤多且重。这种作案手段留下的心理痕迹是犯罪分子唯恐杀人不死,从而联想到犯罪分子产生唯恐杀人不死的心理原因是被害人与他有仇,要通过残忍的犯罪手段发泄其仇恨,或知道他的罪恶,怕杀人不死反遭其害,故犯罪的手段十分残忍,几种手段先后连续使用,万无一失。既实现报复发泄的动机,也达到杀人灭口的目的。(四)从现场伪装进行分析现场伪装的手段很多,花样翻新,犯罪人伪装现场的目的在于转移视线,是典型的犯罪过程中的积极防卫心理。我们应怎么样对伪装现场进行心理分析呢?第一步,确定现场是否伪装;第二步,确定现场是伪装后,要考虑是什么样的人有伪装现场的心理;第三步,此伪装现场隐含着什么心理;第四步,有此种心理是什么人。现举一例说:在细雨连绵的春天的一个早晨,在离小山村约一公里的山岭上发现一年青女子被奸杀的现场,其衣服被剥光弃于一旁,唯有一件盖住该妇女的下身,再仔细观察发现,死者的鞋子和裤脚干净无泥,无枯草等附着物,按照上述步骤分析此案:考虑到案发时是阴雨天,此时山村小路是泥泞的,加上如果死者自己走路到山岭上,其鞋裤应有泥泞和杂草等附着物,由此可断定死者是被杀后转移到此现场,并伪装成强奸杀人的现场,再看此年青女子的衣服被剥光并弃于一旁,唯有一件正好盖住妇女下身,由此可推测凶手不忍心死者下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据此进行心理分析,侦查的方向应指向与死者有一定关系的人,如亲属关系,朋友关系,情感关系等。(五)从现场条件进行分析这是从对现场条件助长犯罪行为的发生和阻止犯罪行为的作用来分析,来联想犯罪的预谋心理活动过程,从而判断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状况。一般地说,犯罪地点,对预谋犯罪行为起着某种掩蔽的作用,尽可能最大限度地推迟被发现的时间。犯罪现场环境和犯罪性质一般比较相符。犯罪时间是犯罪情节中不可缺少的条件,犯罪分子选择犯罪时间总是与掩盖罪行心理相联系的。预谋性犯罪时间的选择是经过精心策划的,根据这种心理特点来分析犯罪活动和犯罪时间的关系,就可以联想犯罪活动发生的可能性及其规律性。偶发性的犯罪,一般来不及考虑时间对犯罪活动的掩盖作用,这就给查明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和目的提供有利的条件。(六)从犯罪现场的破坏状况进行分析侦查实践证明,从犯罪现场的破坏痕迹,可以看出犯罪分子的行为习惯。许多惯犯的犯罪技能,一经形成动力定型就很难改变。所谓动力定型,就是人的大脑皮层建立了巩固的暂时神经联系系统。这种暂时神经联系系统的建立,又是大脑皮层分析综合的结果,它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技能形成了熟练而又定型的动作。例如,有的罪犯习惯用脚踹门入室;有的则善于撬门压锁;有的流氓犯总是用一种工具刺伤女性的特定部位。犯罪分子的定型习惯,为并案侦察提供了心理学的依据。三、进行犯罪现场心理分析应注意的问题(一)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犯罪痕迹犯罪现场的痕迹是进行行为和心理分析的依据。全面、细致地勘察现场,发现和提取犯罪痕迹,是进行行为和心理分析的前提。如果现场勘察时犯罪痕迹发现不了或发现的痕迹不能反映犯罪行为的特征,就无法进行有效的心理分析。(二)注意区别犯罪痕迹和其它痕迹我们要对犯罪现场的有价值痕迹进行心理分析,才能为侦察破案提供帮助。而犯罪现场的痕迹众多且杂乱无章,在现场勘察中,区别有价值痕迹和无价值痕迹尤为重要。如果误将无价值痕迹作为有价值痕迹提取,并将其掺杂于重要的痕迹链之中,必然会导致痕迹心理分析的失误。(三)犯罪现场是千差万别的,根据现场搜集来的痕迹,分析犯罪分子的心理状态,也必然是各有其特点,只能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千篇一律。(四)犯罪现场痕迹心理分析必须与其它侦查手段相结合,互相印证,互为促进。【责任编辑】韦小元CopyRight黑龙江省公安厅.Net2006Version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