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犯罪现场勘查符合最新颁布的现场勘查规则受案临场初步处置几项工作同时展开现场访问现场勘验现场搜索采取紧急措施现场分析结束勘查现场勘查基本程序分析案情决定初步采取的措施善后处理第一章犯罪现场第一节犯罪现场的定义及其构成要素一、犯罪现场的定义•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其他留有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场所,以及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现象、状况。•是一个综合性范畴。非地域概念。•现场上存在犯罪行为。二、犯罪现场的构成要素•(一)犯罪行为要素•(二)时间、空间要素•(三)物质形态变化要素现场的变化情况•1.被侵犯对象的变化。•2.现场客体物的增减。•3.现场上原有客体物的位置、形状及其组合状态的改变。•4.有关客观现象的发生。•构成犯罪现场的三要素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第二节犯罪现场的特点•一、留痕性•二、反映性•三、复杂性•四、易变性第三节犯罪现场的分类犯罪现场纷繁复杂、多种多样,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分类时,经常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进行。一、在案件出现多个犯罪现场时的分类•(一)根据多个现场形成时主要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分类•1、主体现场。•2、关联现场。•(二)根据多个现场形成的先后次序分类•1、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第三现场等•2、1号现场、2号现场、3号现场主体现场•实施了主要犯罪行为的现场。关联现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现场。二、对某一特定犯罪现场的分类•(一)根据犯罪现场形成后有无重大变化分类•1、原始现场。•2、变动现场。(变动因素)•(二)根据作案人对犯罪现场处置的主观意图分类•1、破坏现场。•2、伪装现场。•3、伪造现场。•4、伪装破坏现场。•5、无伪装破坏现场。人为因素•事主、被害人或周围群众出事后,随便进入现场并乱摸乱动•急救、抢险等原因•现场保护人员疏忽大意或保护方法不当•侦查人员不慎自然因素•家禽、家畜、野兽等动物的活动•气候的变化或自然灾害(三)根据案件类型分类•盗窃案件现场•杀人案件现场•抢劫案件现场•爆炸案件现场•投毒案件现场•放火案件现场•强奸案件现场•计算机犯罪案件现场(四)根据现场所处的空间位置分类1、室外现场2、室内现场三、对同一现场不同部位的分类•(一)现场中心部位•(二)现场外围部位第二章保护现场第一节保护现场的定义和意义一、保护现场的定义•对犯罪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使其在勘查前保持案件发生、发现时的状态的一项专门工作。二、保护现场的意义•(一)有利于查明犯罪活动的情况•(二)有利于收集犯罪证据•(三)有利于发现侦查线索•(四)有利于提高现场勘查工作效率•(五)有利于对犯罪现场的正确处置•(六)有利于保守现场和侦查秘密第二节保护现场的任务和要求一、保护现场的任务•(一)核实情况,迅速报案•(二)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封锁现场•(三)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措施•(四)收集对案件的反映,登记在场的证人•(五)向侦查人员汇报有关情况•(六)在现场勘查指挥员统一领导下,继续搞好现场保护工作,直至勘查完毕。紧急措施•1.救助受害和受伤的人•(1)求助判断意识是否存在判断是否有呼吸判断是否有脉搏判断病人意识抢救者双手轻拍伤员双肩呼叫“喂,您怎么了?”或直接呼叫伤员的姓名判断呼吸看听感觉镜片法水杯法判断脉搏压指法瞳孔检查法(2)及时了解情况(3)保护现场(4)注意安全2.排除险情,抢救财物3.排除障碍,保障交通4.制止犯罪,监视犯罪嫌疑人二、保护现场的要求•(一)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二)严格保守现场秘密。•(三)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四)要依靠群众。•(五)要提高警惕。第三节保护现场的方法据现场具体情况及案件情况一、保护现场的警戒措施•(一)常见的警戒措施•1.设置“人墙”。•2.设置障碍物,划警戒线。•3.封锁交通道口,指挥现场交通。•4.张贴布告、关闭大门、划出通道。•(二)警戒现场时的同步工作•1.劝退或撤离现场围观人员。•2.禁止外人闯入保护区。•3.圈养或赶走家禽、牲畜。•4.设置现场接待站。二、室外现场的保护方法•(一)范围较大的现场。在通往现场的各个道口,布置岗哨,设置路障,禁止行人和车辆进入。•(二)范围较小的现场。除了应派专人进行看守外,条件允许的,可在现场周围绕以绳索,或撒白灰作为标志,阻止行人和车辆撞入。•(三)有道路通过的现场。一般应暂时中断交通,派出专人指挥来往行人和车辆绕道而行。•(四)发生在城市繁华街道或者人口稠密地区的现场。措施必须强有力。•(五)发生在住户院内空地上的现场。暂时将大门关闭,张贴布告,禁止无关人员入内,或者明确划定禁止入内范围。三、室内现场的保护方法•(一)单门独院的室内现场。在该现场所在房门、窗户和房间外周围4、5米外的地方,划出一道现场警戒线,设岗看守。•(二)楼群内某个办公室或住户的室内现场。在出事房间的门、窗外设岗看守。•(三)其他范围较小的室内现场。可以先将现场上的门窗封闭起来。但事先应记明现场门窗的原始状况。四、现场痕迹、物品的保护方法•(一)警戒法•(二)标记法•(三)遮盖法•(四)转移法•(五)提取法五、现场上尸体的保护方法•(一)室外暴露在空气中尸体(尸块)的保护•(二)山林、旷野等处尸体(尸块)的保护•(三)水中尸体(尸块)的保护•(四)火场中尸体的保护•(五)吊挂着的尸体的保护第三章现场勘查的组织实施第一节现场勘查的任务和要求一、现场勘查的定义和意义•(一)现场勘查的定义•现场勘查,是指侦查人员依法对犯罪现场进行勘验、调查和分析的一项侦查活动。•现场勘查的主体、内容、性质。•主体:侦查人员;内容:访问、勘查、分析;性质:依法。•(二)现场勘查的意义•1.现场勘查是侦查破案的起点和基础。•2.现场勘查所获得的情况是侦查破案的客观依据。•3.现场勘查是获取侦查线索和犯罪证据的重要途径。二、现场勘查的任务•(一)查明犯罪现场的情况•(二)发现和收集证据•(三)研究分析案情,判断事件或案件性质•(四)确定侦查方向和范围,为破案提供线索和证据三、现场勘查的要求•(一)及时•(二)全面•(三)细致•(四)客观•(五)科学•(六)合法四、现场勘查的纪律•(一)严格服从统一指挥•(二)保护现场公私财物•(三)严守现场勘查秘密•(四)尊重群众风俗习惯第二节现场勘查的组织指挥因势利导一、现场勘查的管辖•同案件管辖。二、现场勘查的人员及职责•(一)公安、保卫人员。指挥员、侦查员、技术员、法医、派出所民警和基层保卫干部。•(二)商请的检察人员。•(三)邀请的专业人员•(四)现场勘查见证人三、现场勘查的指挥要点•(一)迅速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二)制定勘查方案•(三)对勘查人员进行组织分工•(四)根据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五)掌握勘查进展情况,做好协调工作•(六)组织好现场分析•(七)决定对勘查后现场的处置第三节现场勘查的一般步骤和方法一、接报案时的处置•(一)接报案的渠道•(二)接报案时应查明的主要问题•1.案件的基本情况。•2.犯罪分子的情况。•3.被害人的有关情况。•4.到达现场的行车路线。•(三)接报案的要求•1.接受报案,认真对待。•2.讲明责任,提供保护。•3.接待自首,及时报告。•(四)报告、联络、通报•(五)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二、临场处置•(一)及时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二)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紧急措施•(三)掌握重要知情人•(四)邀请现场勘查见证人•(五)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六)做好勘查前的其他准备工作三、现场勘查的实施•(一)现场访问•(二)现场勘验•(三)现场复验•(四)现场实验•(五)组织现场分析四、结束勘查•(一)结束勘查的条件•1.初步调查已经结束。•2.痕迹、物品处理完毕。•3.有关法律手续已经完备。•(二)结束勘查的善后处理第四章现场访问第一节现场访问的对象和内容现场访问,是指侦查人员在现场勘查过程中,依法对被害人和证人进行正面查询的一项侦查活动。现场访问对侦查破案的意义:首先,是为侦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提供线索。其次,是为顺利地开展现场勘验提供必要的条件。再次,是有助于正确判断现场勘验中所发现的痕迹、物品。最后,是为侦查人员分析研究案情提供依据。一、现场访问的对象•(一)被害人•被害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论是人身方面还是其他权益,一旦遭受不法侵犯,就成为被害人。这是广义上的被害人。刑事侦查学中所说的被害人,是指受我国《刑法》保护的合法权益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犯的被害人,即刑事被害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它是狭义的被害人。(二)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的,直接或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我国法律对证人资格未作特殊限制,凡是了解案件情况能辨别是非和正确表达的,都可以作证人。以下几种人不能充当证人: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充当证人。注意例外的情景。2.法人不能充当证人。3.承办本案的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辩护人和翻译人员等不能作为本案的证人。二、现场访问的内容•(一)案件发生、发现的情况•1.案件发生的情况。•现场访问中,对于有条件了解案件发生情况的案件,应当问清案发时有关情况。它主要包括:•(1)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发现的详细经过;•(2)犯罪分子进入现场和接近被害人的方法;•(3)犯罪分子采用什么手段作案;•(4)犯罪分子作案的先后过程;•(5)犯罪分子作案后逃离现场的时间、乘用的交通工具和逃离的方向;•(6)有关犯罪分子的情况,包括人数,体貌特征,行为特征。2.案件发现的情况现场访问中对于没有条件了解案件发生时情况的案件,应当问清案件发现的情况。它主要包括:(1)发现案件现场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详细经过;(2)发现时现场的状况是否变动过,变动的原因及变动变化的具体情况;(3)发现时,有谁在场或出入过现场;(4)发现后采取了哪些措施。(二)犯罪分子的情况•犯罪分子的情况,包括犯罪分子的人数、个体特征、作案过程。•个体特征:包括姓名、绰号、性别、年龄、体型、面貌、口音、动作习惯、穿着打扮、生理特征等。(三)被害人的情况•1.被害人的基本情况、思想品质、人际交流、财产、经济状况、职业特点、婚恋状况、心理生理状况以及案前案后的言行表现等。特别是被害人已经死亡的案件,被害者如果是无名尸体,通过访问应查明死者身源。•2.被害人生活习惯、作息规律和个人爱好情况等。•3.被害人受害经过。即被侵犯的时间、地点,犯罪分子是如何加害于被害人,实施了哪些犯罪行为,侵犯了哪些客体,危害的结果如何。•4.被害人家庭及社会关系的情况。(四)现场遗留物的情况•现场遗留物往往是犯罪分子的遗留物与被害人及无关人员的遗留物混同并存,需要通过详细访问,结合现场勘验,查明哪些是犯罪分子的遗留物。(五)被侵犯财物的情况•1.被侵犯财物的占有、使用和保管情况、知情范围。•2.一般特征和个别特征。•3.犯罪分子对财物的选择情况。(六)案发前后的疑人疑事•1.案发前后有无可疑人在现场附近徘徊、逗留、窥视或打听过有关情况;•2.在现场周围有无发现或捡到过可疑物品;•3.案发后有无可疑人员言行举止反常;•4.有无人员处理过现场上损失的物品。有无人员散布过谣言,打听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5.有无其它可疑迹象出现过。第二节现场访问的方法和要求依照法定程序,因人而异,采取适当的方法一、现场访问的方法•(一)发现和确定访问对象•1.发现访问对象的方法•(1)从现场围观的人群中•(2)深入到现场周围去•(3)从途经现场的来往人员中去•(4)从案件现场的特点寻找•(5)围绕被害人的关系人进行查访•(6)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寻找发现2.进行访问前,要确定访问对象和访问顺序首先要确定访问对象。然后,根据案件性质及需要查明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被访问对象对案件的知情情况,确定访问顺序。(二)选择访问地点侦查人员访问证人、被害人时,应当从方便证人作证、被害人陈述、有利于查明犯罪事实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访问地点。访问地点的选择要注意:一是不宜离现场太远;二是不妨碍现场勘验工作的正常进行;三是有利于保密;四是不影响访问对象的情绪;五是必要时,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