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甲方:北京佳之兴商业有限公司乙方(签字):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工作中涉及甲方物业经营管理内容,签订本保密协议。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的内容,并完成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第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的甲方商业秘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甲方租户的个人信息:租户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息、法人信息、租户的营业情况等。2.甲方租户的租赁信息:租户的租赁面积、租金价格(包括房屋租金、停车场租金、物业费、水电暖等费用)、租赁期限、装修期限等信息。3.甲方的租赁方案:租赁业务的既定方案、租金底限、建筑建设成本、管理成本、人员薪资及与租户签订的合同范本等。第二条: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1.保守本职工作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刺探本职工作以外的甲方商业秘密;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3.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方获知或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4.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第三条:保密期限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开始,到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该协议时止。第四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约定:(1)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或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第五条:争议的解决办法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第六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