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规定实验室、办公室、宿舍是公司日常用电最多的场所,为保证用安全和杜绝浪费,针对上述场所制订以下安全用电规定。1、各实验室负责人对自己的实验室用电安全负责,办公室各卡座由固定使用人负责。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线路。2、所有人员要爱护电气设备,有发现故意破坏、损毁的将上报公司,根据情节由公司处理。3、电气使用人要经常检查线路的电线保护、绝缘情况,插座的完好性,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不得延迟上报和瞒报,未及时上报每次罚50元。4、实验室不得出现与工作不相关的用电设备(允许手机充电器)、未经同意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入实验室,一经发现立即没收。5、不使用的设备除维修、调试、保养、检查外不得开启运行。正在运行的设备除有特殊要求外,检测员离开设备5分钟以上要停止运行。长期运行的设备每半天要检查一遍。如有违反,一次罚2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照价赔偿。一年内违反3次以上调离岗位。6、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的照明、风扇,人员离开30分钟以上必须关闭。违反一次罚10元。7、宿舍空调应在上班前关闭,夏天空调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2℃,冬天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18℃。违反一次相关人员每人罚款50元,个人累计违反3次以上不得在公司宿舍住宿。8、有使用电炉或其它无自动控制的大功率设备,使用人不得离开设备。违反一次罚50元。发生电气火灾时,要立即同时报告部门主管、公司总经理、设备管理员,先行控制火势漫延然后根据灾情大小决定是否自行扑救。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