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保安知识培训内容一.船舶保安基础知识1.2004年07月01日ISPS规则在全球范围内强制实施2.所有船员必须熟悉的基本知识:船舶保安计划(SSP),船舶保安员(SSO),公司保安方针,公司保安员(CSO),保安等级,安全与保安发生冲突时,要记住保安实际上也是安全的一部分,强调安全第一;3.当前保安的具体形态及趋势在海运界,针对船舶、船员、乘客、船上物料和货物的保安,或港口设施保安的任何蓄意的可疑的行为包括以下9种:1).对船舶或港口设施的损坏或破坏,例如通过爆炸、纵火、破坏或恶意行为;2).劫持或夺取船舶或船上人员;3).损坏货物、船舶关键设备或系统或船舶物料;4).未经允许使用或进入,包括藏于船上的偷渡人员;5).武器或设备包括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走私;6).使用船舶载运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人员和/或其设备;7).使用船舶本身作为损坏或破坏的武器或方法;8).从海上攻击停靠或锚泊的船舶;以及9).海上攻击。4.船舶限制区域及人员通道船舶限制区域应包括如下处所:驾驶台(包括海图室);通信中心(电报房);机舱\机器控制中心(集控室);舵机房;消防站;CO2室;应急发电机房;液压阀室;液压泵间;生活区;中央空调控制间;瓶装气体仓库;油漆间;电池和蓄电池间;物料间;厨房\食品间,桅屋,等等.根据船舶保安计划的要求,在进入限制区域的门或通道入口处应做如下标识:“RESTRICTEDAREA/限制区域;NOENTRANCEWITHOUTPERMISSION/未经允许不得入内”。船舶通道一般是指进入船舶及限制区域的通道,分为外部通道和内部通道.外部通道包括:舷梯\移动梯子;引水梯\绳梯;船舷(潮差大的港口);吊杆;系泊缆绳和锚链;加油\水管路,等.内部通道包括:生活区门;梯道;应急逃生通道;舷窗;货舱和压载舱口;所有的通道必须根据SSP的要求上锁或关闭.特别要提醒的是:A.生活区的通道,目前基本做法是:靠泊期间,生活区除留一个通道正常进出外,其他的通道全部关闭.需要注意的是,生活区的其他通道最好从里面反锁,以便紧急情况时,能从内部打开,安全撤离;而在海上,生活区的通道不应锁死,否则会影响安全.B.应急逃生通道,任何时候,绝不允许锁死,而应在内部用绳索或钢丝栓住,从外面不能开启,而从内部很容易打开.5.上下船人员的控制及随身物品的检查一般来讲,需要控制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1)接班登轮船员;2)来访者(代理、港口官员、检查人员、验船师、船东及租家代表等);3)供应商(包括物料供应商和私人贩卖者);4)船舶修理服务人员;5)码头工人;6)过运河时的工人7)其他身份不明人员。如何控制以上人员呢?最基本的做法如下:1)值班人员应确保防止未经身份识别和无合理理由的上述需要控制的人员进入船舶,一旦出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船长/船舶保安员。2)船长/船舶保安员负责确保登轮人员的识别,对可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3)在船厂或船坞修船时,船舶应和船厂就船舶保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定保安协议(AgreementofSecurity)由船厂负责修船工人的保安工作(包括身份识别和物品检查等)。船舶应保存保安协议,以供检查。如船厂拒绝签署,船舶应在保安协议上注明船厂拒签,并保留证据。4)对已被身份识别且批准登船的外来人员,船舶保安员应对其进行挂牌标识。在保安等级1时,使用蓝色挂牌;在保安等级2时,使用黄色挂牌;在保安等级3时,使用红色挂牌。外来人员离船时挂牌收回。人员控制的主要措施保安等级1时,梯口控制措施A.检查外部人员的身份证件并进行询问识别;B.随机检查登船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以防爆炸物、武器、毒品等非法物品上船,检查内容和范围为5-25%,发现携带违禁物品或与其身份不符的武器器械、毒品等非法物品,拒绝其上船并向船长/船舶保安员报告;船长/船舶保安员向PFSO、CSO报告;C.记录上船人员姓名、会见人和上下船时间;D.对上船人员着装进行安全检查和提出安全须知常识指导;E.通知指定的人员或其他船员陪同至目的地;F.船舶在航行、锚泊或靠港时,严禁与船舶无工作关系的人员登船;G.根据船舶规定的控制区域,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活动范围;H.在可视范围内进行监视,当发现其它船舶、港口对船舶安全可能形成威胁的可疑人员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立即向船长/船舶保安员报告;船长/船舶保安员向PFSO、CSO报告;I.接班船员上船时,要核实身份,并检查携带的物品;J.非随身携带物品禁止上船。保安等级2时,梯口控制的附加措施首先,执行保安等级1的控制措施;若保安等级1与2的措施相抵触,则采取更严格的措施。1)外部人员登船时,如果船舶保安员对因公登船人员身份证明有疑问,必须与港口设施保安员取得联系,请其协助确定登船人员的身份;2)船舶靠港时,加强梯口值班。1人在舷梯与码头的结合部近处,随机检查登船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以防爆炸物、武器、毒品等非法物品上船,检查内容和范围为25-50%,在验明其身份及所带物品符合安全要求时,允许登轮;另1人在船舶梯口负责登记,对上船人员着装进行安全检查和提出安全须知常识指导;3)船舶保安员负责将登船后的外来人员,按照船舶规定的路线,全程监控送至目的地并直接介绍给要会见的船员;保安等级3时,梯口控制的附加措施首先,执行保安等级1和2的措施;若上述措施与保安等级3的措施相抵触,则采取更严格的措施。1)严禁外来人员登船;2)仅允许处理保安事件的人员登船;3)检查所有登船人员随身携带物品,以防爆炸物、武器、毒品等非法物品上船,检查内容和范围为100%。6.梯口24小时值班;船长为船舶保安目的,可以根据需要随时调动其他船员作为替代,以保证梯口24小时有人值守1).靠泊期间,梯口保持24小时值班,携带对讲机,在任何情况下,梯口都不能无人值守;2).在港装卸货期间,若因开关舱需要,值班人员需离开梯口,此时船长或船舶保安员必须安排其他人员替代,不能留任何空档。7.货物操作、物料、备品及伙食的管理货物操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当班驾驶员、值班水手是大副的主要助手,在船长/船舶保安员/大副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当值期间内的船舶货物保安工作。2).当班驾驶员、值班水手必须认真进行当值,发现有危及船舶货物保安险情时,必须及时向大副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船长/船舶保安员报告。3).当船舶货物操作发生保安威胁时,根据船长/船舶保安员/大副的指令,具体负责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协助大副指挥船员的应急撤离。物料、备品及伙食的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1).船舶任何物料、备件的供应均在公司认可的供应商中采购;2).如因船舶操作安全需要紧急采购所需物料和备件,船长应首先通过公司指定的代理联系;3).船舶物料和备件订购部门,在接收交付的物料时,应及时通知船长/船舶保安员,并采取如下措施:A.船长与公司保持联络,保证得到准确而详细的申订单以及供应商(代理)的身份识别方法;B.同码头联系,在码头上划出双方都清楚的供交接清点物料的专用安全区域;C.对物料供应商(代理)要严格控制其活动区域,并全程陪同;D.在上船之前确认物料备品与订购清单相符:各部门认真审单;专人负责,全程监督;发现与申订单中种类、批号、数量、产地不符的物料要认真查证,如仍无法确认,则拒绝上船;仔细检查船舶物料及其包装的完整性,如有损坏,则视情况决定是否上船;同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E.确保立即对物料备品储存采取保安措施(上船后要及时入库)。4).只有确认准备交付的物料和备件,附有船舶曾预订该物料和备件的证明,才能接收。5).将物料清点记录汇总到船长,由船长负责汇报公司备案。6).一旦发现可疑物料上船,船长/船舶保安员应采取加强保安措施,暂停接收物料,并拒绝物料上船。必要时启动搜查和人员撤离程序。7).瓶装气体和油漆的控制A.建立、保存和更新瓶装气体和油漆清单,并注明其存放位置;B.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收、保管瓶装气体和油漆;C.瓶装气体和油漆的存放地点不使用时要保持锁闭,并安排保安巡逻。8.保安等级及RSO的授权书证明(船舶保安员)船旗国主管机关应为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规定保安等级,并确保向其提供保安等级方面的信息;缔约国政府应为在其领海内营运或通报将进入其领海的船舶规定保安等级,并确保向其提供保安等级方面的信息;船舶无权擅自改变自身的保安等级,只允许根据所到达港的保安等级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认可的保安组织:缔约国政府可以授权经认可的保安组织来承担某些与保安有关的工作;目前均为船级社,我们公司选择的是NK,所以,我们公司船队的保安审核全是由NK做的。有关保安等级和认可的保安组织授权的资料,均已发放到各轮,并要求与船舶保安计划一起存放备查。9.保安设备的管理(船舶保安员)根据ISPS规则的要求,可列入作为保安设备的船上设备比较多,我们公司船队的保安计划中只列出两项,一是全船警报系统,用于内部报警;二是船舶保安报警系统(SSAS),用于对外报警,目前我司只有四条船安装了SSAS.保安设备与其他设备一样,必须按说明书和SMS要求进行严格的维护和测试,并且记录在船舶保安记录中,尤其是SSAS必要时还须与公司及主管机关进行测试。其他未列入作为保安设备,但实际已用于作为保安功能的设备,要根据SMS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试,检查时能提供相应的记录。10.如何签署保安声明(DOS),记录来客登记簿及保安日志注意事项(船舶保安员或船长)保安声明(DOS)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发生船/港和船/船界面操作时协调双方各自保安计划要求的保安措施,并取得共识。船舶在以下情况时可要求填写《保安声明》:a.如果港口设施缔约国政府或船舶认为必要时;b.船舶营运所处的保安等级高于作为其界面活动对象的港口设施或其他船舶的保安等级;c.在缔约国政府之间有涉及某些国际航线或这些航线上的具体船舶的关于《保安声明》的协议;d.船舶或该港口设施(包括平台)曾涉及发生过保安威胁或保安事件;e.船舶所在港口不要求具有或未实施港口设施保安计划;f.该船与另一艘不要求具有或未实施船舶保安计划的船舶(或平台)进行船对船活动(作业)。船长或船舶保安员代表船舶填写、签署《保安声明》。如果收到缔约国政府、其他船舶和港口填写《保安声明》的请求,船舶应予以确认。《保安声明》应提出港口设施与船舶之间(或船舶与船舶之间)可以共用的保安要求,并应说明各自的责任。保安声明应根据保安等级的变化作相应的改变或重新填写。《保安声明》:应在船上保存至少过去10次靠泊港口所签署的《保安声明》,或根据船旗国管理部门要求。特别提醒,在签署《保安声明》时,不允许在所填内容中有空格存在,无关的或没有的内容要杠掉;港方没有实施保安规则的或港方拒绝签署的,船长或船舶保安员要加批注,如:无人签署或港方拒绝签署等。来客登记簿的记录:目前船上的来客登记簿是公司统一印制的中英对照的版本,对登轮人员须按其中内容逐一记载,不得遗漏,曾经有船因漏记部分内容而在PSC检查时造成缺陷,幸好未引起滞留,其格式如下:Date日期Nameofperson来客姓名No.ofcertificate证件号码Reasonofboarding登轮事由Accessingwhom访何人Embarkingtime登轮时间Disembarkingtime下船时间Checkbaggage行李检查Remarks备注船舶保安日志的记录:一般情况下,要求船舶根据航次及到港情况进行记载,在海上正常航行时,不要求记录;但若发生保安事件或遭遇保安破坏等类似问题时,不但要记载保安日志,同时还须详细描述全部过程。保安日志的格式如下:Voy.No.航次Levelofship船舶保安等级Portofcall挂靠港Othership/level他船/保安等级Arr.Time/Date抵达时间/日期Levelofport港口保安等级D.O.S保安声明Measuresinport在港采取的措施Securityaccident保安事件Depart.Time/Date离港时间/日期Remarks备注Remarks:Shiptoshipactivity,ifany,allin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