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物资管理办法1总则1.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的工程物资管理。1.2实行科学管理,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订货、采购、运输、收发、贮存工作,防止物资积压,降低物资损耗,节省流通费用,加速物资和资金周转。1.3监督施工生产单位合理使用物资、能源。加强定额管理,严格验收、发放、回收和核销制度。开展节能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措施,节能降耗,降低企业成本。2物资管理机构职责2.1工程管理部职责2.1.1指导公司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企业有关物资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规章、标准和制度。2.1.2参加编制公司物质和节能管理办法,并参加实施、监督和检查。2.1.3负责对全公司各生产单位的物资采购、供应、验收、贮存、使用等物资管理、成本管理和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工作。组织TQC攻关活动,负责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全公司物资供应和物资现代化管理工作。2.1.4负责全公司物资方面贯标工作和管理,负责分管程序《物资机械采购控制程序》的编制、修订和检查指导实施工作,履行其它程序中的相应职责。2.1.5掌握全公司周转材料的数量、动态,依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台帐;负责公司周转料租赁费的验工计价工作。2.1.6负责全公司周转材料的购置、评估、处理工作,负责公司资产清查和内部预算中有关物资方面的工作。2.1.7组织开展全公司物资执法大监察活动,并负责监察材料的总结、上报工作。2.1.8负责全公司各种物资统计报表的收集、保管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物资大清查,并统计上报。2.1.9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物资管理的检查和评比活动。2.1.10负责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参与物资集中和招标采购,指导基层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2.1.11协助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的物资人员进行培训。2.2生产单位工程管理科材料室职责2.2.1组织实施上级颁布的物资管理标准、制度、办法,按照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实现物资计划采购、检验、发放的有效控制,确保使用的物资符合标准。22.2.2负责本单位的物资成本管理工作,制定本单位物资成本管理措施,并负责实施。2.2.3负责本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履行主责程序文件的相应职责。2.2.4负责物资采购计划、供应、验收、贮存、发放、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2.2.5负责对所辖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协调、检查。2.2.7负责顾客提供产品的供应和管理工作。2.2.8负责本单位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及组织供应工作,确保现场需要。2.2.9负责本单位周转料具的购置、建帐、租赁、使用、保管、摊销、报废等工作。2.2.10负责收集填报公司要求提报的物资统计报表。2.2.11负责本单位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3工程物资计划及统计管理3.1工程物资需用计划的编制及审核3.1.1物资需用计划编制程序:生产单位施工技术部门按照公司下达的年度施工生产计划,依据工程设计文件或施工图纸中的实物工作量、施组和物耗定额,按实计算工程量,编制单位工程主要物资需用计划。物资需用计划应在开工前一次编制完成,经技术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物资部门,做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3.1.2物资需用计划的内容:工程消耗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编制物资需用计划。物资需用计划应包括封皮、物资需求汇总表及大型工程分部工程物资需求明细表等,其基本内容应包含:⑴.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计划供货时间。⑵.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采购方式。⑶.合同或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有关技术参数、标准,提供加工图、规范、图集、图纸或样品生产厂等。⑷.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应填注具体标准。⑸.制表人及审批人签字。3.1.3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应做到变更内容和变更需求计划同时编制、审批,报送物资部门。因施工图不能一次到齐,按照到一批编一批的原则进行。3.1.4对于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严格按照设计工程量和项目执行的定额标准,计算计划需用量。对于无定额依据的,应注明用途,按实际需用量核算。33.2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及审核3.2.1物资部门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工程物资需用计划,建立单工号物资消耗卡片(详见8.2.2条款),并将所有同规格、类型的物资需用计划进行汇总,便于集中采购、统一分配,做为编制采购计划的依据。3.2.2依据汇总的物资需用计划和施组安排,核减库存和其他资源后,按照管理权限,编制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由各单位主管生产领导审批后,组织采购订货。对于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详见5.1.3条款),应进行招标采购,并签订供货合同。3.2.3工程物资采购计划应包含的基本内容:⑴.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计划供货时间;⑵.物资名称、类别、规格、型号、数量、材质、采购方式;⑶.合同或设计文件有特殊要求时,需注明有关技术参数、标准,提供加工图、规范、图集、图纸或样品生产厂等;⑷.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特殊要求的应填注具体标准;⑸.制表人及审批人签字。3.2.4物资采购计划应考虑合理的物资储备,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在保证现场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应适量减少库存。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个别品种的物资可以“零库存”。3.2.5各施工项目在编制顾客提供产品申请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顾客提供产品不能及时到达或规格品种不全等因素,减少其对现场施工进度和工程成本的不利影响。3.2.5工程物资需用计划和采购计划的调整⑴.设计变更或洽商造成的“工程物资需用计划”和“工程物资采购计划”的调整,按照原编制审核程序进行。⑵.各施工项目物资管理办法中应对因设计变更或施工任务调整而需调整物资计划的程序进行规定,明确因调整不及时而影响现场施工或造成库存积压的责任。3.3物资统计管理3.3.1公司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台帐,定期统计工程消耗用料,分析节超情况,并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要求规范化、准确化、严肃化。3.3.2报表数据应实事求是反映当期状况,报表数据应同单位实物、台帐及各业务口保持一致。并理解台帐和报表中各项指标的含义,正确反映报表中各栏、项数据间的关系,统一口径,保证各项报表数据的一致性。43.3.3必须加强库存物资和周转材料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周转材料购置和报废及库存物资报废均需上报公司,同意后办理,并及时在报表中反映。3.3.4公司各生产单位应按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下列报表:⑴.季报:周转材料季度动态报表(物统3);应于每季度后5日内上报。周转材料租赁费季度结算单和租赁费用验工计价单,应于每季度末后7日内上报。⑵.半年报:主要物资收、拨、消费与库存统计表(物统1);应分别于7月5日和次年1月5日前上报。⑶.年报:物资大清查汇总表(物统2);应于次年元月5日前上报3.3.5各类报表上报时间应按上述要求办理,不按时上报各类报表的单位,要根据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4工程物资采购管理4.1采购物资的分类采购物资的分类:根据物资对随后实现过程及输出的影响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A类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和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交付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投诉的物资。如:钢材、水泥、砼制品、商品砼、工程配套设备等。B类物资:工程用砂、石料、砖、防水保温材料、建筑饰面材料、混凝土添加剂、电焊条、化学危险品、火工品、部分安全防护品(电工及电焊绝缘用品、高空安全防护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部分电气设备低压配电装置、空气开关、电器减压启动装置、漏电保护器、主要周转材料及主要施工机具等。C类物资:指对产品实现过程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包括:五金、一般电料(除B类物资外)、一般安全护品(除B类物资外)、备杂品、一般小型机具、机械配件及一般的防护、包装用料等。4.2采购总则4.2.1对物资采购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控制,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的物资满足工程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4.2.2对A类、B类工程物资的供方要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合格的供方,并建立“合格供方名册(单)”。4.2.3按照采购权限的划分实行分级采购,并依据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在“合格供方名册(单)”中选择供方进行采购,做到货比三家,进料质优价廉,防止购入假冒伪劣产品。54.2.4采购时应采取以下原则:⑴.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⑵.坚持适量、适质、适时、适价的原则;⑶.坚持比质比价,择优采购的原则;⑷.坚持产品质量第一、严格质量标准的原则;⑸.坚持分级分权,谁采购谁负责的采购责任管理原则;⑹.坚持与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互利互惠的经济原则;⑺.坚持集中批量,争取规模效益,维护全公司整体利益的原则;⑻.坚持先调剂后购置的原则;⑼.坚持全成本核算、计价分析考核的原则。4.3采购方式4.3.1招(议)标采购: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必须通过招标方式竞价订购,按照“物资招(议)标采购”(详见5条款)的要求,确定中标方,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4.3.2择优采购:对多家生产厂和供应商价格、质量、运距、发运方式、销售及售后服务等进行比较后择优采购。4.3.3直接采购:对属于物资品种单一,需用量较大构成批量的,直接与生产厂家采购。4.3.4集中采购:将分散的需求,通过管理进行集中统一采购。4.4物资供方的评价和选择4.4.1物资供方的评价4.4.1.1A类物资供方的评价⑴.对A类物资供方应评审下列内容:a、对其产品样品、材质证明及生产许可证等进行验证和评审。b、评审供方的生产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c、审查供方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d、考察其产品在本企业或外单位的使用效果。e、产品抽样检验合格或小批量试用合格。f、以往的供应表现及合作经历。⑵.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供方的生产能力、供应表现、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顾客满意程度、服务和支持能力进行调查,开展综合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评审合格,经批准后,建立公司《物资合格供方名册》,以受控文件方式下发各生产单位执行。4.4.1.2B类物资供方的评价⑴.对B类物资供方应评审下列内容:6a、对其产品样品、材质证明及生产许可证等进行验证和评审。b、产品抽样检验合格或小批量试用合格。c、化学危险品、火工品等还应对安全数据表(MSDS)或有关化学品的性能说明、标识或提供相关的颜色和图案标识等进行评审。批量订购还应对产品供方的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进行评审。d、安全防护用品还应对安全鉴定证、标识以及经销商的经销许可证进行评审。e、低压配电装置、空气开关、电器减压启动装置等还应对3C认证和标识进行评审。⑵.实施采购的物资部门应对供方生产许可证进行查验,同时对产品抽样检验或小批量试用合格后,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在相关部门评审合格后,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即可列入该单位《物资合格供方名单》。4.4.1.3C类物资供方的评价对C类物资的采购,应由采购员比质、比价就近采购,其采购验证的过程即视为对供方的评价。4.2.1.4对于A、B两类物资的供方评价采用集中评价和应急评价相结合,对顾客指定的供方也应进行评价。4.4.1.5集中评价对于A、B两类物资的合格供方,集中评价工作每年一季度前进行一次,应分别由工程管理部、各生产单位重新评价其产品质量情况、履约情况及持续供应能力,建立本年度《物资合格供方名册(单)》。如评价不合格,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在再次评价合格前不得向其采购订货。4.4.1.6应急评价因工程急需用料在《物资合格供方名册(单)》外的供方采购物资时,由各生产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评价,并填写《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同时将有关A类物资评价资料报送工程管理部,经调查合格后,待集中评价时纳入《物资合格供方名册(单)》。4.4.1.7对供方的评价,除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应考虑其产品能力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造成的影响,《物资供方调查评价表》应予以公布。4.4.2物资供方的选择4.4.2.1符合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供方的选择各生产单位应按有关招标采购的规定(详见5条款),成立招标采购领导组,确定招标采购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招标邀请,进行开标、评标、合同签订,以此方式对供方进行选择。74.4.2.2对于不便实施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