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程序1.目的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供应商的选择、复审、评估等各项管理活动。3.职责3.1生产管理部督导供应中心和各工厂供应商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3.2供应中心对采购物资的供应商进行管理。3.3各工厂对采购原辅材料的供应商进行管理。4.工作过程和方法4.1总则4.1.1生产用主要的原燃料、辅料、机配件等的采购都需先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4.1.2若生产急需,经生产副总裁同意后,可以先对样品、价格、付款方式等已认可的供应商实施采购,再补办供应商评审手续。4.2新供应商的评审4.2.1由供应中心或各工厂收集各自的新供应商的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是查询、实地考察、商业登记、委托验证等,然后填写《供应商评审表》。4.2.2由供应中心经理或生产厂长召集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实施评审,参与评审人员在《供应商评审表》上填写评审意见,报生产副总裁批准。4.2.3生产副总裁有最终决定权。4.2.4评审合格后,由供应中心或工厂的生产科将各自的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发送财务科、品管科和生产管理部备案。4.2.5若评审结果不理想,可要求供应商相应改善,再对要求改善的项目重新评审,合格则予录用,不合格不能录用。4.2.6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录用。4.3供应商的复审程序4.3.1供应中心或工厂的生产科负责供应商日常持续表现的考核评分,每月填写《年月供应商考核评分表》,经经理或主管厂长批准后报送生产管理部。对供应商存在的问题,由供应中心或生产科向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改善结果。4.3.2供应中心和生产厂长每年组织相关人员依据《年月供应商考核评分表》对供应商进行复审。4.3.3供应商每年综合分数为当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然后根据下表决定供应商的级别,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综合分数评价级别措施90优A可靠的供应商往来,建立长期伙伴关系,必要时可在价格、付款等方面采取优惠政策。80良B督导改善,限量采购。60—80及格C督导改善,改善前仅紧急采购时采用,须选择后备供应商。60差D取消供应商资格,选择新的供应商。(1)对定为A、B、C级的供应商继续采用,保留合格供应商资格。(2)对B、C级供应商,由供应中心或生产科对其提出改善要求,督导落实。(3)对D级供应商,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从《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删除。(4)对多次要求改善而没有回复或没有达到改进要求的供应商,可考虑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4.3.4参与复审人员在《供应商评审表》上填写复审意见,报生产副总裁批准。4.3.5生产副总裁有最终决定权。4.3.6复审合格后,由供应中心或工厂的生产科将各自的合格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发送财务科、品管科和生产管理部。4.3.7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录用。4.4生产管理部督导供应中心和各工厂供应商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生产副总裁报告。5.相关文件5.1《采购管理程序》6.使用记录6.1《供应商评审表》6.2《合格供应商名单》6.3《年月供应商考核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