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标准化工作计划XX年标准化工作计划XX年全区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质监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进“标准强市”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增强标准化服务能力、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为全力打造“融城核心璀璨天心”提供有力支撑。1.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以质量强区建设为指导,以区人民政府名义组织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地位,建立标准化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研究、部署全区标准化工作,摸索形成导向明确、构架科学、运转高效的标准化工作新格局。2.有序推进标准自我公开进一步加大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宣传推进力度,组织开展第二期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培训班,引导更多的企业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企业标准。对辖区内15家重点企业开展标准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3.加快培育标准化试点围绕金融、互联网、养老、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标准化的试点示范,强化对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选择有实力、有技术优势的标准化服务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争取政策激励,培育造就一批骨干型标准化服务机构,发挥行业领域内的示范带动作用,整体提升标准化服务质量和水平。XX年组织1-2家优势企业申报省级、市级标准化战略项目,加强对获批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4.提升区域标准发展水平加强对辖区产品采标情况的摸底调查,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及产业现状,及时整理并公布采标目录,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确保全区企业采标率达到80%以上。5.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组织2家小微企业开展创业创新标准化公共服务活动,指导企业建立和运行企业标准体系,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打造产品品牌提供有效的标准支撑。6.浓厚标准化工作氛围通过多渠道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化先进典型和突出成就,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深入企业、机关、学习、社区等地普及标准化知识,宣传标准化理念,不断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XX年标准化工作计划XX年全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全省标准化工作会议、全市市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标准化为重点,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广泛推进“标准化+”行动,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做好标准化工作改革各项重点工作1.全面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以飞行检查、比对评价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2.在家具、光伏等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的领域及行业,以行业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为依托,开展团体标准试点,推动制定一批引领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的团体标准。3.加大地方标准化改革创新,支持各县(市、区)围绕区域特点、针对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标准化改革创新。二、广泛推进“标准化+”行动4.落实省部合作备忘录和《江西省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PC-XX年)》,在光伏、有色金属、绿色产品等领域重点研发一批支撑绿色发展、体现我市特色的关键标准,搭建生态文明重点领域标准体系。5.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开展绿色生态农业标准化行动。大力实施“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建立茶叶、鄱阳湖水产品、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可追溯等重点农业地方标准体系。重点选择茶叶、油茶等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6.开展绿色生态家园、生态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农村综合改革、新型城镇化等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7.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进程,开展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服务便利化等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推广实施政务大厅服务领域相关标准。8.结合我市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加强旅游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指导行业标杆企业创建标准化试点,系统提高旅游业服务水平,为助推旅游强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三、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9.加强标准化服务业试点培育。10.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强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第三方评估。11.推进“标准化进园区”暨园区标准化培训和服务工作、“标准化进校园”活动。四、创新攻坚年重点工作12.帮助企业完成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工作,抢占行业话语权。13.帮助政府部门完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五、加强自身建设14.增强“四个意识”,探索以党建标准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抓好党建标准体系的推广运用和深化研究。15.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标准化工作指示精神,加强标准化政策措施研究。16.完善标准化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沟通联系,推动召开市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会议,力争在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中纳入标准化内容。17.强化标准化宣传工作。做好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重大活动、重要节点的标准化宣传,加大重要标准宣贯力度。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宣传标准化改革成果、标准化工作成效。XX年标准化工作计划XX年全市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部署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按照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的基本要求,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广泛推进“标准化+”行动,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一、进一步做好标准化改革发展各项重点工作(一)制定天津市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XX-2018年),在全市组织实施,协同有序推进本市标准化工作改革,确保第二阶段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深入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强宣传推动,进一步指导企业进行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履行好对企业产品标准的管理职责,重点从事前备案转移到对企业产品标准的事后监管,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产品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要求,标准指标是否有相应可行的检测验证方法等;探索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三)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参与国家和本市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以推进市消协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为重点,推动本市团体标准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做好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后续工作。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要求,对整合精简结论为废止、转化、整合、修订和终止的本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及计划项目,开展后续处理和标准制修订工作。(五)持续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落实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优先安排需要修订的标准进行立项。二、加强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建设(六)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标准化协调推进新机制。要在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标准化工作改革、APEC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京津冀标准化协同等标准化重点工作中的作用,协同推进全市标准化工作发展。(七)天津市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市标准化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会议,有效加强与相关委办局及周边省市的协作沟通,动态增补和调整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三、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八)组织制定本市推进“标准化+”行动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强化“标准化+”意识,大力开展“标准化+”行动,积极拓展“标准化+”应用领域,深度彰显“标准化+”效应。(九)有效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PC-2020年)》,推动天津制造迈向中高端、实现新跨越。(十)继续深入落实千项标准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地完成千项标准行动计划中的标准制修订任务。(十一)加快推动标准与科技互动支撑。进一步发挥技术标准在科技研发中的导向和保障作用,在科技项目指南中,继续将能够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重大创新产品开发项目列入重点支持方向,对能促进地方优势产业培养、集聚、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技术标准研制项目,在项目立项中给予优先支持。(十二)推动标准与专利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将专利技术融入企业标准,通过企业专利技术的标准化,促进企业核心技术的行业影响力、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美誉度显著提升。四、全面推进本市绿色供应链标准化工作(十三)深入实施百项绿色供应链标准工程。跟踪绿色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进展,加快制修订一批高水平的绿色产品标准和绿色产品评价标准,进一步推动实施百项绿色供应链标准工程取得实质性成果。(十四)加强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研究。完成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研究报告,指导各相关行业结合自身特点,构建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为推动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建设发挥重要基础和支撑作用。(十五)加快绿色供应链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提供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展示、标准检索、标准化园地、WTO/TBT通报等功能,促进绿色供应链标准化信息传播与交流,推动APEC经济体间绿色供应链标准信息共享。(十六)探索标准化引领绿色供应链金融创新工作,积极跟进并参与国家标准委金融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五、加大京津冀标准化合作力度(十七)完善“3+X”区域协同标准发布机制。通过制定协同标准体现目标一致性,通过标准指标设定反映现实差异性,通过标准实施的阶段性体现标准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对已发布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评价,不断改进完善协同工作。(十八)加快京津冀三地协同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快推进环保、交通、安全生产、旅游和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区域协同标准化。发布首项环保领域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制定《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应用管理规范》、《混合气体气瓶充装规定》2项特种设备协同地方标准;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京津冀旅游直通车服务规范等协同地方标准制定。六、强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十九)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天津市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课题研究,遵循系统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优化我市安全生产标准顶层设计,完善我市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规程、危险化学品在线检测平台运行规范等地方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支撑体系。(二十)强化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修订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通则、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技术规范、公共图像系统技术规范、地铁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规范,高层公共建筑局部装修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发挥标准的规范和协调作用。探索开展反恐怖防范管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二十一)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有效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者的参与度,认真调查研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贯彻实施情况,收集、整理标准实施和修订建议,科学分析执行中发现的问题。七、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二十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标准供给水平。工程建设标准覆盖各类工程项目和工程技术,做到有标可依。适度提高标准对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指标的要求。重点围绕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制定相关工程建设标准。(二十三)推动市容园林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扎实推进迎全运城市综合整治为主线,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