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工程名称: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承包范围及工作量3.1。3.2。3.3。4.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4.1本工程应遵循的标准及规范:。4.2本工程应达到的技术要求:。4.3其他:。5.工程工期按以下第条执行5.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5.2甲方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日内,总工期天。5.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经甲方书面同意,可相应顺延工期:5.3.1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增加;5.3.2甲方需求变化引起的工作量增加;5.3.3不可抗力;5.3.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6.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以下第种形式。6.1在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范围内费用包干。6.2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6.3其他:。7.材料、设备供应方式7.1甲方供料:(可表格单列)。7.1.1甲方按上述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7.1.2需交由乙方保管的甲方提供材料设备,在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保管期间,材料设备发生毁损、丢失等,由乙方负责赔偿。7.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与上述约定不符时,乙方应在小时内提出异议,甲方负责解决,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7.1.4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现场监理负责组织检验或试验的,检验或试验费用由甲方承担。7.2乙方供料:(可表格单列)。7.2.1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标准采购,并按所提供材料的相关规范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同时,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提供的材料送交质检部门抽检。7.2.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保管。7.2.3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图纸或质量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2.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7.2.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8.合同价款及支付8.1本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确定。8.1.1合同价款为万元(含:税),包干使用,不作调整。8.1.2暂定合同价款为万元(含:税)。此价作为拨付材料、设备、工程备料款的依据。甲方以该合同价款为基础,根据甲方签认的工作量增减或设计变更进行调整,确定本合同的结算价款。8.1.3按照定额标准,以甲方审查通过的竣工资料据实结算。8.1.4工程竣工后经甲方核实工作量后按照以下确定的单价结算。8.1.4.1。8.1.4.2。8.1.4.3。8.1.5其他方式:。8.1.6其他约定:。8.2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8.2.1合同价款的结算: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与甲方进行结算金额的确认,形成结算单据,并由乙方出具发票,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办理合同价款的结算。8.2.1.1一次性结算: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合同价款进行一次性结算。8.2.1.2按进度分期结算:按一定期间对项目进行检查,以双方确认的进度进行结算。双方约定:。8.2.1.3其他方式:。8.2.2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8.2.2.1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证明文件和有效结算票据,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要求及有效结算票据后个工作日内支付。8.2.2.2其他方式:。8.2.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账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帐号:。9.双方的权利与义务9.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9.1.1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在开工前日内将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行使权利。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工程师)行使以下职权需甲方另行批准。。监理单位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甲方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9.1.2本工程不实行监理,甲方派为驻工地代表(以下简称工程师),行使工程师的权利。甲方更换驻工地代表,应在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9.1.3在开工前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施工技术交底。9.1.4开工前日内组织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监督。9.1.5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日内组织验收。9.1.6其他约定:。9.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9.2.1乙方派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管理。乙方派为本工程的项目副经理,乙方派为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乙方在更换项目经理、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前日内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9.2.2在开工前日内,搞好乙方驻地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建设,承担相应的费用。9.2.3在开工前日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9.2.4在工程开工前日内,提出开工报告,并向甲方提交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在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本月施工进度报表及下月施工作业计划、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表;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组织验收;在达到竣工条件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9.2.5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并交付使用。9.2.6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的罚款及其他处罚,由乙方承担责任。9.2.7负责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设备在交工前的管理和维护,并清理好场地。9.2.8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的同时提供竣工验收的相关技术资料,参加工程验收,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办理竣工结算。9.2.9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规定准备验收。9.2.10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及质量等事故,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9.2.11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9.2.1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其安全、质量及环保等事宜由乙方负责。9.2.13其他约定:。10.工程质量和验收10.1工程质量规范和工程质量等级10.1.1本工程按设计文件、施工图说明书、国家颁布的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10.1.2本工程质量等级达到。10.1.2.1合格。10.1.2.2优良。10.1.2.3其他:。10.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2.1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小时内、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小时内,乙方将验收内容、时间和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签认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验收。10.2.2甲方接到书面通知小时内没有验收的,或甲方验收后未进行签认的,乙方可顺延工期。10.3工程试车10.3.1在设备安装前小时内,乙方必须会同甲方、设计单位对设备、结构、几何尺寸进行检查,并对基础上的轴线、标高进行复核,同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交工手续。设备安装应按照安装的次序及施工进度陆续组织设备进场,并在安装前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清点,做好记录。安装验收后,将有关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和随机配件交给甲方,由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10.3.2联动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工作由乙方负责组织,并在试车前小时内将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联合试运转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0.4竣工验收10.4.1工程竣工后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验收申请。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后的日内组织有关单位根据约定的工程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对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0.4.2工程竣工后日内,乙方应将绘制的竣工图一式份,提交甲方存档。其他竣工资料按有关规定整理提交给甲方,一式份。10.5质量保修10.5.1合同价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异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支付质保金,经甲方确认后于日内无息返还乙方。10.5.2其他约定详见《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10.6其他:。11.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与本项目相关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事宜由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订《HSE管理合同》,并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工程分包12.1本工程如需分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执行有关法律规定,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12.2禁止承包方转包或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13.保密13.1因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甲方所有,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获得的图纸资料应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13.3对于乙方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甲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泄露,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3.4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14.保险双方应当各自对其工作人员、设备进行保险并承担其费用。15.违约责任15.1发生下列情况属于甲方违约。15.1.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违约金。15.1.2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乙方损失,并顺延工期。。15.2发生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15.2.1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15.2.2未按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顺延工期)的竣工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5.2.3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下列计算方法赔偿甲方损失。。15.3在质保期内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无偿返修。乙方拒绝返修或返修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质保金不予返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5.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15.6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承担合同价款%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该违约行为而受到的损失。15.7其他约定:。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6.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16.3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据。16.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16.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6.6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6.7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17.争议的解决方式17.1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