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内部承包合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工程地址:湖东南路与丰收路交叉口年月日发包方:安徽世纪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确保“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项目(下称本项目)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项目地下一楼地上十楼的一结构及二次结构钢筋单项劳务工程内部承包给乙方。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2、工程地点:湖南东路与丰收路交叉口。3、工程价款约(人民币大写):(工程价款按本合同约定按实结算)。二、劳务承包范围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1、钢筋的上、下车及堆码工作,自备钢筋弯曲机、断料机、砂轮切割机、焊机、焊具及施工中的维修费用,钢筋切割刀片、砂轮切割片、扎丝、断线钳、焊条及其它施工中本班组所用的零星材料等。2、钢筋的闪光焊接、电弧焊接、电渣压力焊接、二级箱以下安全标准电线电箱等。3、工程中所有钢筋的工作内容:报价范围内的钢筋工程,地下室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与钢筋有关的全部内容(包括钢筋翻样、配料、调直、除锈、垂直及水平运输、制作、堆码、安装、报检、原材料的卸车堆码以及与二次结构有关的拉结筋、腰梁、过梁、构造柱及挑架的预埋钢筋的焊接、配料、调直、除锈、制作、安装、施工操作面完成后的余料、废料、焊渣、垃圾的清理、运输等工作)。4、施工期间施工责任区的清洁工作,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本单项工程劳务工作必须完成的其他辅助性工作。(生活区清洁工作项目部安排专人清扫,班组每月在工程款中扣500元/月清洁费)。三、劳务承包方式:1、本劳务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料及部分机具的承包形式,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及部分机具的包干形式进行承包。2、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2.1、本工程塔吊和搅拌机由甲方提供,主要工程材料(即水泥、石子、砂、混凝土、钢管、扣件、钢筋、预埋铁件材料)由甲方提供。其它中小型机具、工具及其耗材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具体包括钢筋弯曲机、断钢机、焊机、闪光对焊机、电渣压力焊机、电弧焊机、小推车、锯片、钻头、从配电箱至机械的电线以及用于本钢筋单项工程劳务工作其他的机具、工具及其耗材。甲方提供楼层上的活动配电箱一个,随工程主体的上升而上升,进配电箱以前的线由甲方提供,出配电箱以后的线由乙方自行负责。由甲方提供的机具和周转材料在乙方收到或返还时必须由乙方指定的结算凭证经办人签字确认或委托人。2.2、本单项工程劳务用扎丝、焊条、切割片、电渣压力焊的焊剂、花岗石垫块、塑料垫块以及单项工程加班用的电灯等工具、其它耗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耗材由甲方购买,乙方领用,耗材款从乙方劳务工程款中扣除。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耗材单价有异议,可自行联系商家同甲方材料采购员核价,在单价比甲方所供价低,且质量好的情况下,甲方应采购该厂商生产的耗材后由乙方领用,乙方也可以自行购买。但乙方若自行购买耗材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2.3、主材的损耗控制:实际钢筋损耗量不能超过甲方与建设方结算量的98.5%,超过部分材料按甲方购买价从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款。四、劳务工程工期1、工程开、竣工时间:1.1、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不包括装饰部分但包括二次结构,一结构完成时间为月号)。具体以甲方提供的工期计划为准,详见工期计划符件。工期计划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用1.2、总日历工期:总日历工期天,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在此工期内,乙方应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将工程交付甲方。此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变更或延长。具体各阶段的工期以进度计划和月报为准,分段工期必须保证总工期。五、劳务工程质量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且保证一次性通过建设及监理单位验收。2、本单项工程的特别质量要求约定优质结构、无锡市文明工地。3、各分阶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4、乙方所承包的劳务工程从开工至竣工期内在甲方每月的评比中均被评为为差者,则合同单价下浮5%作为结算承包单价。六、劳务款结算依据及结算单价1、本工程所有钢筋劳务、钢筋安全文明施工与钢筋工作相关工作的人工费包干按图纸标注建筑面积为准(按建筑面积计算部分)。2、±0.00以下部分(含车库、人防、地梁、承台、车库底板、筏板马登支撑焊接、(马登支撑另料闪光对焊接长)、车库外墙钢筋网片等)(不含二次地坪钢筋网片)外墙保护层,钢筋按元/吨计算,(其中元/吨安全费、元/文明施工费)(大写)3、地下室、车库顶板钢筋网片元∕M2(实做面积)含所有辅材4、±0.00以上部分(含二次结构、女儿墙及装饰柱,)钢筋(按建筑面积计算)按元/㎡(其中元/㎡安全费、元/㎡文明施工费、元建设单位质量要求配合费用)(大写:叁拾贰元叁角壹分每平方米,如建设单位强制要求现浇板使焊接铁马凳则每平方增加1元,不使用焊接马凳按原价执行。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5、主楼屋面刚性层钢筋网片元每平方。含所有辅材(贰元陆角壹分每平方。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6、所有竖焊电渣压力焊接头(按实际个数计算)按元/个(大写:壹元捌角捌分每个。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7、所有水平钢筋丝接(含套筒)(按实际个数计算):平均按元/个计算(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如筏板钢筋接头采用电弧焊接(单面或双面搭接焊):Φ25~Φ22焊接按3.13元/个(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Φ20~Φ14焊接按2.61元/个。包括所有辅材(其单价中包含5.5%的建安税,由班组承担)。8、上述结算单价包括钢筋劳务的人工费、辅材费、安全责任及意外伤害保险、劳保及防护用品、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的各种工资、高温补贴、节假日加班、夜班、赶工补贴、自备工具用具费、医疗费、差旅费、税金、外来劳动力就业证费、岗位培训费及质量优良奖、安全无伤亡事故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以及完成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其他所有费用。本工程的劳务结算价款均为一次性包干,甲方不应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9、以上费用包含因在外租房(施工现场不允许居住生活)工人来回上班等各项因素费。七、劳务工程其它费用的确定1、单项工程劳务原则上不再另行计算计时工,若因设计变更或其它非本班组原因造成的需另行计算计时工的情况,必须按甲方的计时工管理办法及签证程序,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认可,并注明工时和单价。同时,因工程设计变更,在承包合同施工范围内的的变更工程累计增减劳务量(按定额计算)在2000元以内不予计算,超过元的部分按实际变更量(以定额计算)进行结算。若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自行变更设计或技术以及因乙方其他原因造成返工产生的工程量甲方均不予计量,同时,因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乙方须在变更之日起15日按签证办法及程序完成甲方签证,否则无效。2、计时工工资:技术工按元/工日计算,普工按元/工日计算,该计时工资均含有高温补贴、加班补贴及其他相关的各种补贴。3、若乙方施工用主材和耗材超过甲方核定的定额的,超过部分按甲方购买材料的实际价格赔偿给甲方,并由甲方在劳务费中予以直接扣除。八、履约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1、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计20000元,该保证金必须打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必须以盖有甲方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依据,除此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任何时候出具的收条、收据等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乙方缴纳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包括甲方及甲方管理人员)的保证金或保证金性质的变相借款由乙方向收款单位或个人主张权利。2、保证金的返回:主体封顶后30日内,甲方保证金总额的50%给乙方(不计利息);主体工程验收合格、二次结构及装饰部分网片等所有工作内容完成后30日内,且在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其他违约责任的前提下,甲方返还余下的50%工程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3、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甲方收到进度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审核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定工程进度款的80%支付乙方月进度款。(如建设单位因进度质量等对项目扣款,项目部同样对乙方执行)4、劳务工程结算款支付的特别约定:(1)乙方在结算劳务工程款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财务制度及付款规定、程序办理。(2)乙方委托(身份证号码:)作为结算凭证的经办人,受托人在结算凭证上的签字行为,视为乙方确认。乙方自愿委托夏加犬直接到甲方收取劳务工程款,夏加犬收到甲方支付的劳务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3)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5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开具经双方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并在结帐申请单结帐联上由乙方委托人员签字确认,再由该项目施工员根据结帐申请单开具工单、结帐单,开票员根据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的结帐申请单、工单和结帐单再开具内部结算付款凭证。若乙方未按时开具结帐申请单或从结帐申请单开具之日起90日未到甲方完善上述结算凭证的审批及挂账手续,则视为乙方放弃收取相应工程款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必须同时具备经甲方项目经理田茜和相关负责人签字认可且未经涂改的结算凭证,即:工程验收单、结帐申请单、工单、结帐单、工程款结算明细表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等(见附件)。其中乙方提供的结账申请单、结账单和内部结算付款凭证,必须由甲方项目经理田茜签字确认;未经甲方项目经理田茜签字确认,以上单据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单据,甲方不予认可。(5)乙方在承包本单项劳务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必须办理结帐手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结帐,超过3个月后结帐的,甲方有权不予认可。(6)乙方明确地知道,甲方任何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管人员、项目经理、处长、库管员等)任何时候以甲方或甲方相关项目部名义向乙方出具的欠据、收据、承诺及其他任何经济法律文书等,必须经甲方分管、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并在5日内到甲方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否则无效,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劳务工程尾款:本工程主体(含二次结构)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劳务款总额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将工程尾款(10%)全额支付给乙方(不计利息)。九、安全施工乙方进场时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伤、残、病、死等事故,单次事故费用在50000元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单次超过50000元的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甲方不负任何因安全施工所引起的连带责任和其他任何法律责任。十、甲方责任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按时提供大型机具。。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进行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十一、乙方责任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施工中如不能按甲方阶段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