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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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观察ManagementObserver总第573期第10期2015年4月上旬出版·17·日本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是为了提高组织活力和行政效率,对中年以后的公务员,政府有一些鼓励提早退休的制度,例如鼓励一些晋升无望的高级官僚到特殊法人、民间企业任职,从而退出公务员队伍。本文将在下面进一步探讨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发展现状和改革,以期能对完善我国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优化我国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结构,增强我国公务员队伍的活力,更好地构建服务型政府。公务员的退出机制是指国家公务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解除任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在通常情况下,公务员的退出方式包括辞职、辞退、退休和开除四种方式。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建立一种良好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一国的公务员队伍建设至关重要,它能够及时地促进公务员队伍的新陈代谢,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活力和质量,进而构建一支高效率、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2.1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建立为了使组织成员能够有计划地进行新陈代谢,保障职员在规定的年龄之前专心地从事工作,1985年日本制定了退休制度,规定全国普遍实行60岁退休制,并将每年的3月31日定为“定年退休日”,全国各单位都在这一天办理退休手续,更换已到退休年龄的官员职员。对于退休后的公务员,日本政府给予充分保障,这从公务员的退休保障金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的退休保障金由三部分构成:第一,国民养老金。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所以公务员同等享有。第二,退休互助工会基金。这笔经费总体上是政府承担15.85%,所在机关承担42.075%,公务员个人承担42.075%。具体数额因每个人的工资标准而定。第三,退休津贴。这笔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税收,退休津贴实行一次性发放。具体标准,国家有专门的法规规定。此外,为了保障退休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日本的人事院每年会开展一次“退休公务员生活状况调查”,并与私营企业员工的退休待遇进行比较,从中可见日本政府对保障退休公务员福利待遇的重视程度,这样做不仅可以免去退出的公务员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而且还可以避免政府机构臃肿,同时也可以有效地调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公务员退出国家公务员系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就是日本政府对干部公务员实行的“天神下凡”制度(公务员退休时,经过本人同意,政府人事部门可推荐其进入公营企业、公益团体乃至民营企业再就职),这是日本独特的一种人事制度安排,极大地促进了日本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化,拓宽了公务员的退出渠道,并能有效避免政府机构的臃肿。此外,日本还建立了包容的社会文化,整个社会可以合理地看待公务员的正常退出,为公务员的退出打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2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发展现状从以上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内容中,我们能够看出日本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通过丰厚的养老保障金让退出后的公务员免去了后顾之忧,而且,通过再就职制度,极大地拓宽了日本公务员的退出渠道,调动了高级公务员退出的积极性,同时也调动了年轻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日本公务员队伍的膨胀,这从日本公务员340万人的数量中就可以看得出来。政府与公共管理·18·虽然日本的公务员退出机制相对完善,但也存在很多弊病,尤其是再就职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权力寻租与腐败。这些再就职的高级公务员通过过去积累的人脉关系为其现在工作的单位谋取私利,滋生了权钱交易的腐败现象。违背社会公平原则。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其他退休后的老人基本没有再就职的机会,但是公务员就可以通过人事部门的推荐实现再就业,另一方面是这些公务员利用过去的公权为这些再就职单位谋取私利,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造成特殊法人机构的臃肿和效率低下。各省厅都把自己掌管的特殊法人作为安插退职官员的去处。特殊法人也需要有一批可安插退职干部和多余人员的公益法人或子公司等,特殊法人的功能逐渐异化为安插干部的“蓄水池”,致使其组织结构日益膨胀,效率越来越低下。①总之,日本公务员的退出机制,尤其是再就职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促使政府不得不对其进行改革。对于公务员再就业制度的种种弊端,日本政府对其进行了以下几点改革:第一,完善再就业许可制度对于公务员的再就业许可,内阁、人事管理者和人事院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内阁设定公务员再就业的许可标准,人事管理者则根据内阁设定的标准负责具体的许可活动以及再就业公务员的各种公示活动,而人事院则负责向内阁提出对许可标准的意见和监督人事管理者的许可活动。②第二,加强对再就业后的行为规制政府明确规定在营利企业中再就业的公务员,不得与离职前所在省厅的职员有有关该营利企业的许可、补助金、契约等方面的职务上的来往,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违反该项规定的惩罚措施。第三,削减再就业公务员的收入针对再就业公务员重复领取退休金、聚敛钱财的弊病,政府大幅度削减公务员的退休金,将公务员的退休金一律降低14.9%,平均削减金额为402.6万日元(约合人民币32.6万元)。而且,再就业后的工资通过综合考虑公务员、特殊法人职员以及民营企业职员的工资水平来适当削减。第四,公务员再就业信息的公开化根据内阁的规定,各省厅要将本省厅科长、规划官以上的离职者离职后两年内的再就职情况进行公开,包括再就业者的姓名、离职时的官职、再就业处的名称及业务内容、再就职的职务等。而且规定各省厅每年要进行一次公示,内阁再汇总各省厅的公示情况,这就有利于内阁对各省厅的再就职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以上这些内容就是日本新一轮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对公务员退出机制的改革,对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影响。日本相对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同是东亚国家的中国有着重要的借鉴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4.1拓宽公务员的退出渠道像日本一样,中国也可以鼓励公务员提早退休,让那些年龄较大、经验丰富但晋升无望的公务员通过人事部的推荐到企事业单位工作,这一方面可以提高组织的活力和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可以有效地避免政府机构臃肿。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当前政府官员片面追求短期政绩工程的现象,因为向上晋升的公务员职位远远少于参与晋升竞争的公务员的数量,很多公务员在晋升失败后只能退出公务员队伍,所以受到个人利益的驱使,很多人只能一味地追求形象工程,而完全不顾长期的可持续发展。当然,要以日本为鉴,我国要加大对公务员再就职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寻租与腐败现象的发生。4.2加强对退休公务员的养老保障日本退休公务员的养老保障金由国民养老金、退休互助工会基金和退休津贴构成,并且这些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而我国虽然在《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八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中提到了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但是法律规定具有模糊性,并没有明确地说明公务员退休后所应享受的福利待遇,所以,我国应向日本学习,依法对公务员的退出进行管理,将法律条文明确化。而且,应该足够重视退休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像日本一样每年对退休公务员的生活状况进行调查,并和私营企业退休职员的退休待遇进行对比,让公务员能没有后顾之忧的放心退出,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遏制当前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4.3对退出的公务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很多西方国家都对退出后的公务员进行人力资源培训,以便让他们顺利实现再就业,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未来延迟人们的退休年龄可能是大势所趋,所以,我国要大力重视对退出的公务员进行人力资源再开发,以便让他们能更好地胜任新的职位,这一方面减轻了政府的养老负担,另一方面又实现了公务员政府与公共管理·21·筛选出对工作和学习有用的信息,实现知识的增加。通过经常的信息采集,增加档案工作者的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通过自主学习,有效获取显性知识;通过工作过程,获取相关的隐性知识,如适应环境的能力、应对压力的能力等。  科学组织构建个人知识库。对所得信息进行转化成为知识后,要进行管理,这就需要建立个人知识库。个人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一个符合自身的知识系统构架,通过媒体网络和Internet资源网络,收集所需信息,促进个人知识库的良性构建。建立了个人知识库,把知识分类,设置目录,分批放入知识库中。网络上的QQ空间、博客日志等,都是建立个人知识库的有效方法。3.2个人知识的应用与共享将知识应用于工作实践。建立了个人的知识库,就要去应用。把知识应用于具体的业务中,实现其二次升华。如果只是不断学习和积累知识,却没有意识和能力运用于实践,将是徒劳无益之举。唯此,也才能检验所积累知识的正确与否。在不断的知识理论指导应用于实践的过程中,提高了个人解决问题的能力,增长了个人的才干。同时也促进显性知识进一步转化为隐性知识,也会进一步向他人学习一些宝贵的隐性知识,也可以把个人知识库中的显性知识传播出去,影响他人,促进知识的社会化,实现知识的飞跃,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以网络为桥梁,实现知识的共享。知识爆炸时代,知识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而是为大众所索取的对象。很多显性知识不断地充实到个人的知识库中,进一步优化了自己的知识结构。通过网络媒体,也可以把自己的隐性知识表述为显性知识,达到知识的传播与外化。在个人知识管理的过程中,通过虚拟的学习社区实现知识的共享,达到交流的目的,获得丰富的收益。的个人价值,让他们继续发挥余热。4.4营造公务员退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像日本一样,我国也应该建立包容的社会文化,通过政府加大对服务型政府的宣传力度以及说明公务员是正常的退出,来消除社会对公务员退出的误解,从而打造公务员退出的良好社会环境。同时,这也会使退出的公务员避免遭受心理上的巨大落差,感觉到当官时和不当官时人们对他的巨大反差。此外,公务员个人也应该到了退休年龄时积极主动地退出国家公务员队伍,从而让位于那些比自己年轻而又有能力的人,让他们更好地为民众服务,提高组织的活力和行政效率。日本相对完善的公务员退出机制,对我国构建良好的公务员退出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相信通过对日本公务员退出机制的学习,我国也能逐步地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公务员退出制度,从而实现我国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年轻化和专业化,优化我国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内部结构,提高我国公务员的素质,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活力和行政效率,更好地构建服务型政府,更好地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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