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观察·2012年9月中旬刊□王立华试论新闻媒体应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吉林市经济广播电台,吉林吉林132011)摘要:舆论监督的作用是通过整个社会舆论监督意识的梳理和监督机制的建设与健全得以最终实现民主与法制。本文就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定义和特点以及舆论监督作用的实现必须遵守相应的原则和政策要求进行探讨。关键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1.舆论监督的定义和特点所谓舆论监督,是指公众对各种权力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等,自由表达看法,从而对议论客体形成的一种客观效果。这种监督是一种自在的、无形的精神性力量,监督渠道多样,意见表达包括赞扬、批评两个方面。鉴于我国的传媒监督是一种党政权力的延伸和补充,我国的舆论监督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人们常常将媒体批评视为某一级政府或党组织的意图,因而,这种监督具有十分强大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往往会对被监督者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其次,由于媒体的一些报道是国家机关、党的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媒体配合进行的(例如“百城万店无假货”、安全生产大检查、道路超限超载检查活动等等),因而这时的“传媒监督”其实就是党政权力和传媒职能相结合的产物,具有明显的党政行为性质。第三,由于体制问题,除了中央级的传媒,目前各地传媒监督的报道直接涉及到本地的人和具体单位的很少。第四,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是各级权力组织,而不是非权力性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媒体在其中的职责是,以审视的眼光,敏锐地发现领导的失职,并及时监督政策制定和执行中的问题。但是目前舆论监督中也包括了媒体在一定程度上代行司法和行政职责的现象,如检查劣质产品、调查恶性事故等。2.舆论监督作用的实现必须遵守相应的原则和政策要求2.1对舆论监督要立足于保护。舆论监督是运用大众媒介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公共事务和一切涉及公众利益的活动,并用舆论的力量促使它们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轨道运用的一种社会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须臾不可缺少的。实行舆论监督的基本宪法依据之一是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但是要实现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为获其大利,就要不怕可能产生的小弊。社会和公众要想不为之付出任何一点代价是办不到的,尽管新闻活动严格地依法和依新闻职业道德进行时,可以大大减少这种代价。因为新闻活动讲究时效,许多报道都是“急就章”,还由于新闻采访活动不同于司法调查、行政调查,完全没有强制力,是建立在被采访者自愿的基础上的,收集材料的难度更大一些。如果完全不考虑这些因素,要求新闻媒体做到没有任何出入,不出任何差错,不给任何人带来丝毫损害,就等于要取消舆论监督。这里并不是在为媒体出差错辩护,更不是说媒体造成对公民的损害也可以不负责任,而是说,文明社会中的成员,特别是身负民众责任的各级公务人员,对舆论监督要采取宽容的态度、保护的态度,一旦给自己造成微不足道的损害,要有更多的“雅量”,可以向新闻单位申述自己的意见,提出更正的要求,而不必轻易提出法律指控。一旦全社会(特别是各级公务人员)都能领会新闻自由高于轻微侵权的原则,我国的舆论监督乃至民主政治,就能提高到新的水平。2.2高层次监督要发展,低层次监督要改进。现在我国新闻侵权的诉讼陡增,从好的一面来说,这种现状是人的尊严和人的价值观念以及法制观念增强的表现。但从不好的一面来说,有相当数量的诉讼是不该提起的,这说明许多人不适应舆论监督。当然确有一部分诉讼说明,新闻工作者缺乏法制常识,其工作不适应新闻法治的轨道。在我国,舆论监督由于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所以尚缺乏高层次的监督,如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监督,对高级公务员施政活动的监督还没有发展起来。在西方国家中,媒介在这方面的监督,除了注意防止泄露足以损害国家安全的机密外,一般用不着过于担心触犯法律。媒体享有对政务、公共事务和政府官员的真实报道权和公正评论权,即使报道有误,评论不当,只要不是有意造谣、故意诽谤,都不会受法律追究。甚至于揭露高级官员的隐私也不足为奇,因为社会认为,他们的隐私也会与公众利益相关联,应当报道之、监督之。如在美国,法律规定政府官员只享有比一般公民少得多的隐私权,受到批评报道的政府官员,如果要起诉新闻媒体,必须自己举证证明记者的报道是“恶意”的,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当然,低层次的舆论监督也是社会需要的,我们要继续进行下去,对其改进。过去媒体批评错了,有时发两三行字的更正就可以了,现在仅靠这点儿更正就不灵了,而是弄得不好就要对簿公堂。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办惯了机关报,老是强调新闻的战斗作用,批坏人坏事毫不留情,这有好的一面,就是态度鲜明地站在社会正义一边。但同时往往因此喜欢搞媒介审判,在新闻作品中给被批判者用许多具有强烈恶感的名词,甚至用刑事犯罪的罪名下结论。媒介应避免新闻审判现象的发生,尽可能以事实说话,做到真实、全面、客观、公正。通过自我约束、自我保护,使得舆论监督更稳妥一些,更主动一些。2.3划清失实、侵犯名誉权和诽谤罪的界限。一方面,我国舆论监督还很不充分;另一方面,告记者告报纸的现象又很多。这里固然有许多是需要新闻工作者改进的,但是更多的则是,因为上告者不熟悉舆论监督中的法律界限而提起的诉讼。因此,法院应该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举证不太足者不予立案,这样可使记者和媒体免于长时间地卷入诉讼,使新闻自由的空气逐渐浓厚起来,使舆论监督得以发展和提高。对当前新闻侵权诉讼作一下分类,可公共管理114ManagementtObserver管理观察·总第481期以看到最多的是失实,而侵害名誉权的比较少,能构成诽谤的极少。失实,从新闻工作者的职能来说就是过失,应该受到责备。但是由于各种原因,这又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对于那些给当事者只造成微不足道的损害的失实,法院应不予受理。但是,新闻机构应当给予更正,或给予当事人答辩的机会。对于侵害名誉权的指控,现在非常需要搞清何为名誉权。有家报纸不指名地批评一种不良现象,竟然有某县机关派人登门责难报纸侵害了他们的名誉,要求赔偿损失,这显然是不对的。媒体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进行批评、发表评论,只要态度是诚恳的,纵有失实和不当,也不存在侵害名誉权或诽谤的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讨论,发表更正或反批评。如果把媒体指责了某领导的官僚主义作风,批评了某机关的低效率,也当作侵害名誉权,那么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就算彻底丧失了。诽谤是舆论监督的腐蚀剂,任何新闻媒介犯了诽谤的错误,都应该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新闻道德的谴责。但新闻诽谤不能轻易认定。构成新闻诽谤应该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且缺一不可:即已经刊登或播放出来;事实虚假;损害了当事人的名誉;故意。如果要作刑事处罚,还需认定作者或报刊用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是出于直接故意,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综合这些因素来看,新闻侵权诉讼中,真正能被定诽谤罪的只会是极少数。在国外有个说法,诽谤法是平衡的法律,是在保护言论自由和维护公民权利二者之间搞平衡。如果诽谤定得太多,新闻单位动辄受罚,在我们这样一个舆论监督本来就不发达的国家,其后果就可想而知了。要开展舆论监督,就要解决公民和新闻工作者的知情权、议政权、批评权和公民的个人权利保护等问题,因此舆论监督涉及很多方面的问题。新闻界和社会各界都需要在这些问题上树立一些新的观念,才能保证舆论监督的正常进行。◆□程秀萍谈科协工作的改进与成效(中航工业航宇救生装备有限公司科协,湖北襄阳441003)摘要:科协是科技人员的群团组织,其工作的展开要以科技人员为依托,以科学技术为基点,以促进科技进步为目标。科协的工作人员要重视基层工作,更有效地发挥其一线管理者的作用,使科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更好地为科技人员做实事。关键词:加强引导优化管理有效服务航宇公司科协(以下简称“公司科协”)的工作人员常说,如果把科协比作一棵树,那她就是置根于基层科协组织的树。没有基层科协组织这片土壤,树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本条件,更无法开枝散叶,开花结果。为了让这片土壤肥沃起来,公司科协的工作人员创新思维,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注重从管理中求效益。1.发挥群体作用,引导基层科协分会开展工作公司科协根据科协工作“三服务,一加强”的定位思想,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如“讲、比”活动(金桥工程)、科技论文评选及学术交流活动等等一系列管理办法,以此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参与公司科技创新、技术竞技、学术交流的积极性与主体意识。以“关爱工程”的实施、慰问有困难的科技人员、为科技人员赠送生日礼物、一年一度组织科技人员休假疗养以及探望生病住院的科协会员等等途径为科技人员送温暖等一系列细节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作用,增强这个大家庭的凝聚力、亲和力,为这个群团组织营造着和谐、奋进的氛围,为科协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科协组织管理工作,强化其管理意识,引导其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工作,公司科协对前期制定的“基层分会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了改进,将中国科协的“组织建设”、“创新活动”、“学术/技术交流及科普活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等日常工作细化成十七小项,并制定了量化考核标准,加大了奖励额度。基层委员会各成员职责清晰、目标明确,在其各负其责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具有可操作性。“细则”增设“自查打分”栏目,以提高评估的透明度和民主性。这种形式增强了各基层分会的成员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同时在分会与分会之间自然而然地形成了竞争的态势。在日常的管理工作中,公司科协与基层科协组织不只是考核与被考核的关系,公司科协的工作人员更多的是要注重指导基层分会组织管理者的工作方法,提高他们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如提醒他们及时填报会员申请或变更手续;指导他们如何撰写“讲、比”活动(金桥工程)、科技成果、技术改进等等与技术创新相关的申报材料,还对分会技术骨干进行撰写科技论文必备要素的指导,以及通过科技咨询服务部的门户帮助科研技术部门实现技术引进与输出等等。科协的工作人员经常与基层分会委员进行沟通,跟进工作。在指导工作的同时也能够掌握来自一线的相关材料,从而使科协的工作更能体现实效性、适时性。此外,关爱科技人员系列制度的实施,以及科普宣传、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创新活动的开展等等都少不了基层组织的协作。尤其是为了更切实有效地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活动,必须准确选题定位。因此,科协的工作人员加强与基层分会委员间的沟通,并在他们的帮助下深入第一线,广泛调查,了解科技人员的技术需求,结合公司科研、生产的重大任务,开展对科研生产起到助推作用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活动。2.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科协在公司既要当好科技人员联系党政领导的桥梁和纽带,要成为扶持基层分会健全组织、开展工作的组织者、引导者,还要成为促进科技人才成长的协作者。学术交流活动是促进科技人才互学共长的有效途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能够开拓学术思路,实现相关领域的资源共享和学科发展,促进学术创新,推动学术繁荣。航宇公司区域分散、专业种类丰富,科协根据这些特点,结合科研生产任务的需要,组织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术交流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