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活动记录工程名称:2012年农网改造升级改造配网工程编号:004活动时间2013年2月29日活动地点施工项目部会议室主持人(交底)于万品内容: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保证电网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工作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推动施工单位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合理化建设,提高施工单位的各项管理水平和生产技能,提高施工单位的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根据有关规定和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章施工准备管理第二条升级工程开工前,要签订建设工程协议、安全协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和协议,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熟悉相关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掌握工程特点和要求。第三条接到正式施工图后,积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学习图纸,熟悉了解设计意图、设计准则和规定,明确技术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等有关事宜。第四条施工单位参加由建设管理单位主持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特别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标准、技术安全措施,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会审中提出的有关要求等向全体有关人员交底。第五条施工单位组织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没有施工组织方案不准开工。第六条根据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计划、施工安全措施计划。第七条组织施工1、按照施工准备工作和项目管理要求,编制施工开工报告,经项目管理单位批准下达指定的日期开工。2、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升级工程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规划图纸施工,并执行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相关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验收规范。第八条升级工程施工中认真作好施工日志和各项施工记录,并保存归档。第九条坚持施工现场会议制度,定期监督检查升级工程进度计划、质量计划等的执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平衡协调、处理解决。第十条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措施费的投入,保证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1、施工单位应保持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施工完毕退场后,必须做好现场的清洁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2、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好安全帽,穿着整齐。严禁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3、按施工安全保证计划要求,该警示的要悬挂警示牌,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十一条施工进度1、施工单位必须认真按升级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实施施工。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应及时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滚动修编进度计划,并经项目管理单位审核同意后实施,确保升级工程按期竣工。2、实行升级工程施工周报制度。升级工程施工进度周报由施工单位编制报升级工程管理单位审核,应包括每周升级工程进度计划、累计完成进度、下周计划进度、未完成进度计划的原因及补救措施、升级工程施工存在问题和要求协调解决的事项并及时编制出每周实际升级工程报表,呈报项目管理部门。第十二条严格施工纪律,严格按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严禁违章违规施工。各县局(公司)抽调专人成立升级工程技术管理组,大力推行“三通一标”和“新农村电气化典型供电模式”,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逐步实现农网设备标准化、规范化、系列化等。负责在升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国家、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省市公司颁发的相关技术标准。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三条升级工程的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各施工队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的升级工程安全和质量承担终身责任。若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都将追究其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建立质量报告制度和质量举报制度。质量报告要如实反映实际情况,升级工程质量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要对报告内容签字负责。升级工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的升级工程质量问题,查实后应及时整改,执行问责制度。第十五条严把施工质量关,坚持精心组织、精心施工,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的全员责任制,满足相关规范的标准要求。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缺陷再发生。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第十六条施工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与行业标准,并认真执行《农网改造升级技术原则》。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改原设计的,要先期通知项目管理部门,经履行相关变更手续后方可按变更计划施工。如有违背或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或方案,造成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将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十七条施工单位有义务制止不合格材料进入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有义务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不得接收,已接收但经项目单位复检确认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要坚决清理出场。对私自使用不合格材料,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要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升级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员在升级工程施工中的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实行以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施工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制订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第二十条严格执行局(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农网完善工程配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习惯性违章行为,杜绝较大以上人身伤亡、重特大电网和设备事故、施工人员群伤群亡事故。第二十一条施工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升级工程实施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对升级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与建设管理单位签定升级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对违背协议,发生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将追究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四条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才可上岗工作。专职安全员要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施工班组必须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并有活动记录。第二十五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并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积极开展与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及时上报检查情况和消除安全隐患。第五章其他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身体素质和技术能力审查,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参与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项目工程建设。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升级工程转包或二次分包,严禁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担升级工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有义务无条件按照县检查组和局验收组提出的问题在限定时期进行整改,不得弄虚作假。参加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