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RGZFCG2011-852项目名称:如皋市政府门户网站群软件建设项目如皋市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9月2总目录总目录………………………………………………………………2第一部分招标公告……………………………………………………3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5第三部分项目需求…………………………………………………14第四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41第五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433第一部分招标公告受如皋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委托,如皋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如皋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项目(软件部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如皋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项目(软件部分)二、项目内容:网站群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平台;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绩效考评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3.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4.所投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群的成功案例;5.具备较强的项目研发、实施、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及履约记录。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证明材料: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直接参加的除外);2.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5.所投产品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46.拟派现场项目经理和驻场技术人员名册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7.所投产品的案例及投标人相关业绩情况(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并带原件备查);上述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五、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供应商应以现金形式在报名时缴纳贰万元保证金;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履行合同的全部内容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六、报名、投标及开标: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下午2:00—3:00;开标时间:2011年10月9日下午3:00报名及开标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西楼524室七、联系事项:采购单位何拥军0513-87288340政府采购中心周宏莲0513-876238532011年9月19日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本采购项目中所述软件产品及相关服务。2、合格投标人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2.2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3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2.4所投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至少有2个以上(含2个)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门户网站群的成功案例;2.5具备较强的项目研发、实施、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及履约记录;2.6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构成3.1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①招标公告②投标人须知③项目需求④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⑤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4、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4.1在投标截止期三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均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必要时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64.2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确认参与投标人。4.3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4.4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4.5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布,补充文件(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6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5.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5.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投标文件的构成投标文件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6.1商务标书主要包括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6.2技术标书主要包括开标一览表、申请及声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其他资信证明等(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照本次采购要求提供)拟提供软件产品的主要技术架构、性能参数、成功案例(与本标同类型)和项目实施方案、服务承诺、人员培训、验收标准,以及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等。技术标书还应包括项目组成员名单、资信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投标人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换项目组主要成员的书面承诺、技7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等。如果投标人和提供的软件产品有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优势,请一一予以详细说明。6.3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投标人技术标书不得包含项目报价内容。7、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7.2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7.3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8、投标报价8.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8.2投标人应综合系统各功能模块,逐个报价,最终得出总额。8.3投标报价应包含产品的版权使用、个性化开发、数据录入、安装、调试、维护、培训、售后服务和系统运行后的部分调整、三年内软件升级及税金等全部费用。8.4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8.5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开标一览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8以中文文本为准。8.6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8.7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9、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9.1投标人在报名投标时,须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200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现金,由评审小组保管)。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2若中标,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同时,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交纳人民币¥2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决标当日无息退还。9.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②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③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书被确认是不真实的;④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10、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0.1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0.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复印,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中规定的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10.4除投标人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911、投标截止时间11.1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1.2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2.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封装完好。①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请勿在X年X月X日X时X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12.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2.3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投标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1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13.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14、开标14.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投标代表(携带有效证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014.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4.3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14.4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14.5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14.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5、评标15.1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15.2评委会由行业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5.3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15.4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16、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6.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16.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采购中心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投标的澄清17.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17.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11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17.3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8、对投标文件的初审18.1投标文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