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协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本协议为期限劳动协议,协议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工作场所。第三条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业绩等,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协议,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第四条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甲方依法制定员工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时、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规定上下班。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薪酬管2理办法等单位制度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八条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元。第九条因单位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甲方乙方核定的日资发放加班费。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十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标准的工作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第十一条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六、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协议的有效期内,订立本协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协议。第十三条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协议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第十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劳动协议:1、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过去工作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资料;2、严重违反本协议或甲方的规章制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协议,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3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制度执行。第十七条协议期满且双方不能就劳动协议续签达成一致的,本协议自行终止。第十八条本协议期满前,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就协议续订或者终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见,并办理相关书面手续。第十九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第二十条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协议,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七、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第二十一条乙方未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甲方将在乙方办理交接工作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和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其附件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依法给对方予以赔偿。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权依法从乙方的工资等(包括但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1、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协议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2、违反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3、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4八、其他规定第二十四条乙方在此确认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办法、劳动协议管理办法等),确认这些规章制度以及以后修订的规章制度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对乙方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请仲裁。第二十六条如果乙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更,乙方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本协议中所列的通讯地址给乙方邮寄的文件,视为已送达。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甲方代表人(委托人):地址:乙方:性别: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