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BT-RL-203版本号A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1/5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受控状态:____受控_________发放编号:________________生效日期:___2007-04-02____编号:BT-RL-203版本号A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2/5版本/修改次第更改页次/章节编制审核批准生效日期编号:BT-RL-203版本号A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3/51总则1.11.21.31.4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制度。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部门。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2人才招聘2.12.22.32.42.52.62.7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项目经理或分管经理确认,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行政总监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人力资源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学历为本科,特殊情况可放宽至大专。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面试一般情况下须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号:BT-RL-203版本号A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4/52.82.92.10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行政总监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根据面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社会调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招聘。在招聘过程中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面试和综合测评,作出评价意见,会同各公司确定拟录用人选,按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3人才录用3.13.1.13.1.23.1.33.23.33.4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公司项目部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部门主任(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主任)的录用和任命,须先征得公司对应职能部门同意后,再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对拟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相关部门填报《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相关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编号:BT-RL-203版本号A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修改次第00页次/总页数5/53.53.63.7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部门共同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部门,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新员工工作称职的,应要求新员工填写《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新员工工作不称职的,应向人力资源部建议中止试用。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及年薪等,报请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并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基本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4附则4.14.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