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府发〔2011〕33号关于印发《XX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各村、镇有关工作部门:《XX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XX镇人民政府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主题词:公安消防工作方案通知抄送:县政府办、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XX镇党政办公室2011年10月22日印发共印35份XX镇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发[2011]205号)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10月25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镇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战役目标建立完善“全局消防、全民消防、全警消防、全员消防”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警联动”消防工作格局,深入排查社会单位(个体工商户)、各行业系统、“九小场所”、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宣传等手段,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做好“三节”(元旦、春节、元宵)、“两季”(冬季、春季)、“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00%有效整改,重大火灾隐患100%挂牌督办,亡人火灾明显减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绝对杜绝,全镇火灾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的目标。二、组织机构镇人民政府成立“清剿火患”战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镇人民政府镇长)副组长:XXX(镇党委委员)成员:各村村委会、各机关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主要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搜集各村、各单位阶段性工作情况及统计,拟写工作总结,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等工作。XXX、XXX两位同志具体办公。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全镇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全面排查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超市、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占用消防车通道和登高面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四)农村重点村寨。组织力量加大对农村30户以上连片村寨的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整治柴草进寨乱堆乱放,私拉乱接电线,村寨室内外电线老化,村民室内外用火、用电,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器材损坏,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农村防火公约不落实等问题。(五)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四、工作措施(一)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配合。各村委会、各机关单位要结合各自的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和火灾特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并组织“清剿火患”战役工作的实施。组织安监、派出所、林业、供电所、教辅站等有关部门人员成立检查组,对各行业单位和监管场所开展联合大检查,并督促村委员会相关人员,深入社区、农村村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林业站要加强对木材加工、全镇森林防火巡查;安监站要加强对烟叶站、建筑、煤矿、非煤矿矿山生产企业的排查整治,规范电源线路;派出所加大对小单位、“三合一”场所、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供电部门加强日常巡查,逐步规范农村30户以上村寨进户电源线路。教辅站加强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单位进行排查整治。(二)立足全警消防,实施多警联查。治安、交通管理、林业等警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形成齐抓共管,联合清剿火灾隐患的工作机制。联合治安部门要结合治安防范和严打整治,强化日常治安巡逻检查中的消防安全检查,协助办理关停查封、强制拆除清除等消防违法案件;林业部门要针对火灾高发易发时期强化火灾防控措施;派出所要开展消防工作,加大对“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力度。(三)建立“层级”管理,实行“网格”排查。全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按照镇机关单位挂帮村的安排部署,实行党政领导包村,全力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镇相关部门对口联系指导各村“清剿火患”工作。要立足本地区消防安全实际和火灾规律特点,对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网格划分,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每次检查要进行详细记录,实行“实名制”排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排查的村、单位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情况明。(四)铁腕整治隐患,严格刚性执法。各村、派出所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凡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凡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要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实施行政拘留;凡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凡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五)加大宣传力度,借力群众剿患。要充分利用书写永久性标语、播放广播等形式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跟踪报道“清剿火患”工作动态、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宣传,适时向社会通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成效,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的舆论氛围。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定期发布“清剿火患”战役战况。要借助“119”消防宣传日策划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剿火灾隐患。2011年10月底前各村要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向社会公告举报内容、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查找举报火灾隐患。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各村、镇有关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措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26日至2012年2月6日)。各村、镇有关单位要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到人,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警种联合相关部门组成若干检查组,明确每次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深入村组、社会单位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过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三)总结验收(2012年2月7日至2月20日)。成立验收组对各村、镇有关单位“清剿火患”工作进行验收,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各村、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指挥调度“清剿火患”战役,每天收集、每周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要开展针对性的战役行动,不断掀起“清剿火患”战役高潮。(二)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建立完善消防工作制度,明确“清剿火患”战役工作任务,全民动员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清剿火患”战役期间,分管领导每周要带队督查指导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全镇“清剿火患”工作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跟踪督导进行验收。(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各村、镇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要及时报镇“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10月30日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1月起,每10天报告一次“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和工作台帐,每月20日报当月的战役工作小结;2012年2月24日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总结。(联系人:XXX,联系方式:XXXX@qq.com)。附1: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台账附2:XX镇“剿火患”战役行动统计表附3:排查情况登记表附4:XX镇“清剿火患”包保目标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