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技术规范及监测方法技术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及监测方法技术第一部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监测项目5、监测点布置6、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7、监测频率8、监测报警9、信息处理及反馈1、总则【1.0.1】为规范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为信息化施工和优化设计提供依据,做到成果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制定本规范。在基坑工程实践中,基坑工程的实际工作状态与设计工况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设计值还不能全面而准确地反映工程的各种变化,所以在理论分析指导下有计划地进行现场工程监测就显得十分必要。【1.0.2】本规范适用于一般土及软土建筑基坑工程监测,不适用于岩石建筑基坑工程以及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等特殊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本条是规范适用范围的界定。本规范适用于建(构)筑物地下工程开挖形成的基坑以及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內的建(构)筑物及各种设施、管线、道路等监测。【1.0.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影响基坑工程监测的因素很多,主要有:基坑工程设计与施工方案;岩土工程条件;邻近建(构)筑物、设施、管线、道路等的现状及使用状态;施工工期;气候条件、作业条件等。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3、基本规定【3.0.1】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以及其他需要监测的基坑工程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对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实施范围的界定。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是指基坑周边1-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存在地铁、共同沟、煤气管道、压力总水管、高压铁塔、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建筑。【3.0.2】基坑工程设计提出的对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由设计方提出的监测要求,并非是一个很详尽的监测方案,详细的监测方案应由第三方监测单位编制。但监测的有些内容或指标应由设计方明确提出,例如:应该进行哪些监测项目的监测?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是多少?只有这样,监测单位才能依据设计方的要以及有关规范的规定,编制出合理的监测方案。【3.0.3】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等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基坑周边环境涉及的有关管理单位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主体,因此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基坑工程监测。基坑工程监测对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要求较高。实施第三方监测有利于保证监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一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或社会纠纷时,监测结果是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第三方监测并不取代施工单位自己开展的必要的施工监测,【3.0.4】监测工作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接受委托;2现场踏勘,收集资料;3制定监测方案;4监测点设置与验收,设备、仪器校验和元器件标定;5现场监测;6监测数据的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7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8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3.0.6】监测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建设场地岩土工程条件及基坑周边环境状况;监测目的和依据;监测内容及项目;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与保护;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期和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及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处理与信息反馈;监测人员的配备;监测仪器设备及检定要求;监测作业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3.0.7】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1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2邻近重要建筑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优秀近现代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3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施工的基坑工程;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5其他需要论证的基坑工程。【3.0.8】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应与建设方及相关单位研究并及时调整监测方案。【3.0.9】监测单位应及时处理、分析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建设方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建设方及相关单位。4、监测项目【4.1.1】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仪器监测可以取得定量的数据,进行定量分析;目测为主的巡视检查更加及时,可以起到定性、补充的作用,从而避免片面地分析和处理问题。对一级或二级基坑则应强调以仪器监测为主。【4.1.2】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1支护结构;2地下水状况;3基坑底部及周边土体;4周边建筑;5周边管线及设施;6周边重要的道路;7其他应监测的对象。【4.1.1】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与基坑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相匹配。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基坑工程监测又是一个系统,系统内的各项目监测有着必然的、内在的联系。必须形成一个有效的、完整的、与设计、施工工况相适应的监测系统并跟踪监测,才能提供完整、系统的测试数据和资料,才能通过监测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做出准确,分析、判断。【4.2.1】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应根据表4.2.1进行选择。表4.2.1建筑基坑工程仪器监测项目表基坑工程现场监测项目的选择与基坑工程等级有关。【4.3.2】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支护结构(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2)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2施工工况(1)开挖后暴露的土质情况与岩土勘察报告有无差异;(2)基坑开挖分段长度及分层厚度是否与设计要求一致,有无超长、超深开挖;(3)场地地表水、地下水排放状况是否正常,基坑降水、回灌设施是否运转正常;(4)基坑周围地面堆载情况,有无超堆荷载。3基坑周边环境(1)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2)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3)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4)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4监测设施(1)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2)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3)监测元件的完好及保护情况。5根据设计要求或当地经验确定的其他巡视检查内容。5、监测点布置【5.1.1】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能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监测应布置在内力及变形关键特征点上,并应满足监控要求。监测点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对监测对象监控的要求,但监测点的数量直接影响监测费用。保证对监测对象的状况做出准确地判断。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环境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以便更加准确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受力和变形特征。【5.1.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应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管线的观测点布设不能影响管线的正常使用和安全。在满足监控要求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在材料运输、堆放和作业密集区埋设的测点,以减少对施工作业产生的不利影响,同时也可以避免测点遭到破坏,提高测点的成活率。【5.1.3】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5.2.1】围护墙或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水平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宜少于3个。水平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宜为共用点,监测点宜设置在围护墙顶或基坑坡顶上。5.2基坑及支护结构观测点设置在基坑边坡混凝土护顶或围护墙顶(冠梁)上,有利于观测点的保护和提高观测精度。【5.2.2】围护墙或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周边的中部、阳角处及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水平间距宜为20~5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1个。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当测斜管埋设在围护墙体内,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深度;当测斜管埋设在土体中,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1.5倍,并应大于围护墙的深度。以测斜管底为固定起算点时,管底应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对于一级、二级基坑,深层水平位移是一项很重要的监测项目,很多支护形式基坑水平位移的最大值并不发生在坑顶,因此仅仅观测坑顶的水平位移是不安全的,沿基坑围护墙或土体竖向布置测斜管观测不同深度的水平位移是十分必要的。监测孔应布置在基坑平面上挠曲计算值最大的位置。一般情况下基坑每侧中部、阳角处的变形较大,因此该处宜设监测孔。测斜仪测出的是相对位移,若以测斜管底端为固定起算点(基准点),应保持管底端不动,否则就无法准确推算各点的水平位移,所以要求测斜管管底嵌入到稳定的土体中。【5.2.3】围护墙内力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变形较大且有代表性的部位。监测点数量和水平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竖直方向监测点应布置在弯矩极值处,竖向间距宜为2m~4m。布置在围护墙出现弯矩极值的部位。平面上宜选择在围护墙相邻两支撑跨中部位、开挖深度较大以及地面堆载较大的部位。竖直方向(监测断面)上监测点宜布置支撑处和相邻两层支撑的中间部位,间距宜为2-4m。【5.2.4】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控制作用的杆件上;每层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层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钢支撑的监测截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混凝土支撑的监测面宜选择在两支点间1/3部位,并避开节点位置;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則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5.2.5】立柱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部、多根支撑交汇处、地质条件复杂处的立柱上。监测点不应少于立柱总根数的5%,逆作法施工的基坑不应少于10%,且不应少于3根。立柱的内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受力较大的立柱上,位置宜设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1/3部位。立柱沉降2~3cm,支撑轴力会增大约1倍,因此对于支撑体系应加强立柱的位移监测。立柱内力截面应选择在轴力较大杆件上受剪力影响小的部位,因此本条规定当采用应力计和应变计测试时,监测截面宜选择在坑底以上各层立柱下部的1/3部位。【5.2.6】锚杆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阳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内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的l%~3%,并不应少于3根。各层监测点位置在竖向上宜保持一致。每根杆体上的测试点宜设置在锚头附近和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5.2.7】土钉的内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中部、角处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段宜布置监测点。监测点数量和间距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各层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每根土钉杆体上的测试点应设置在受力有代表性的位置。【5.2.8】坑底隆起(回弹)监测点应符符合下列要求:监测点宜按纵向或横向剖面布置,剖面宜选择在基坑的中央以及其他能反映变形特征的位置,剖面数量不应少于2个;同一剖面上监测点横向间距宜为10~30m,数量不应少于3个。【5.2.9】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其他有代表性的部位;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监测点。竖向布置上监测点间距宜为2m~5m,下部宜加密;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宜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在平面上宜与深层水平位移间可以相互验证,便于对监测项目的综合分析。【5.2.10】孔隙水压力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受力、变形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竖向布置上监测点宜在水压力变化影响深度范围内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竖向间距宜为2m~5m,数量不宜少于3个。孔隙水压力的变化是地层位移的前兆,对控制打桩、沉井、基坑开挖、隧道开挖等引起的地层位移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5.2.11】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基坑内地下水位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

1 / 163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