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征收维权陷入危局,这3件事你一定要做到!作者:王小明来源: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导读: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来到律所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时,案件已进入到“病入膏肓”的阶段。有的房子已经被拆了10年了,有的补偿协议已经在稀里糊涂中签下了,维权的空间已大为缩减,获取公平、合理补偿安置的情势可谓陷入危局。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如此被动的情况屡屡出现呢?被征收人该怎样做才能避免陷入这样的维权困境、危局之中呢?在明拆迁律师根据逾10年的征收维权实践经验发现,如果把征收维权比喻成看病,绝大多数被征收人都是在病情“危重”的阶段里才想到找律师,“发现的就是晚期”,这无疑对于律师介入后的依法维权是十分不利的。换个说法就是,如果被征收人能在情况没有变得这么糟糕之前采取行动,最终的维权成果将有望更理想,付出的成本将可能更低。我们讲3个问题供大家参考借鉴:其一,找准征收项目的启动标志。“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句老话对征收双方同样适用。然而问题在于,很多被征收人根本搞不清一个合法的征收项目是从何时、以何种形式正式拉开帷幕的。换言之,当他们意识到自己的房屋、土地即将面临征收时,往往项目已经实际启动相当一段距离了,一些十分重要的程序性权利已在不知不觉中经过,这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无疑是“输在了起跑线”上。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而言,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绝不是一个项目的最初步骤。仅仅知道一个“拆迁公告”,是远远不够的。在征收公告作出前,至少有以下程序值得关注:(1)房屋征收范围确定的“暂停公告”;(2)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4)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举行听证。实践中,“暂停公告”发出后就会对片区内的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产生直接影响,广大被征收人就需要意识到自己已然进入了征收的浪潮之中。再“不着急”,早晚有您着大急的时候。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而言,征收土地公告也绝不是一个项目的最初步骤。仅仅知道一个“征地公告”,也是不够的。事实上,征地公告已经属于“批后程序”了,老百姓要关注的则是批前程序,即自然资源部在多份规范性文件中所指出的“告知、确认、听证”程序。其中最先出现的,叫“拟征地公告”或“征地告知书”。它具有和前述“暂停公告”类似的功能,能够将待征收范围内土地上的权属变动暂停下来,同时也会涵盖未来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核心内容。故此,对于老百姓而言,这是极为重要的确保自己“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程序,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需要强调的是,一旦“批前程序”经过,其中一些步骤在批后就有可能被省略,这是有政策依据的。故广大被征地农民一定要盯紧自己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督促其不折不扣的履行代表村民权益的法定职责,及时就相关事项进行村务公开,杜绝代替、伪造村民签字、绕开村民直接由少部分人放弃听证权利等不法情形,方能切实维护自身在征收中的合法权益。其二,要重视“中间环节”的应对与应变。所谓“中间环节”,即征地拆迁项目启动之后,决定性的法律文件作出之前的那些程序性步骤。这些步骤或许并不会直接导致被征收人的权利减损,但却具有“积少成多”“量变引发质变”的可能。一旦每一个都被忽视、含糊掉了,最后的补偿安置结果往往理想不了。被征收人至少要注意以下问题的应对:(1)房屋征收决定是否进行复议、诉讼?(2)调查、确认中遭遇“被违建”是否进行有效的应对?(如及时收集证明自己房屋为合法建筑的证据);(3)是否参与选择了评估机构?是否配合并监督了评估人员的入户调查?是否收到了合法有效的分户评估报告并做了细致的分析?是否对评估报告意见申请复核或专家委员会鉴定?(4)是否正确应对了“预签约”“奖励金”“上门做思想工作”甚至个别株连式逼迁、骚扰等情形……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被征收人对这些中间环节保持“无感”,或以一些消极而无力的做法来加以应对。譬如认为不让进门、什么都不签收不配合就不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影响,而事实上该来的一定会来。倘若被征收人对每一个中间环节都认真对待了,那么一步一步就会将征收补偿引向公平、合理的终点,征收方意识到了老百姓的“知法懂法”,也自然会与老百姓相向而行。其三,决定性环节须果断决定。在征地拆迁领域中,能够直接决定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决定性环节一般认为有4个:(1)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针对征收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诉讼;(3)针对责令交出土地决定提起诉讼;(4)针对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决定)提起诉讼。这里面的逻辑是,如果你经过协商谈判完成了第(1)项,那么后面3项通常就与你无关了。也正因此,协议陷阱是最多的,大家都很熟悉了。而如果你不肯配合完成签协议,萝卜不要自然大棒就会上,后3项文书就可能会降临到你的头上。见到他们,坚决在起诉期限内(一般为6个月内)起诉,坚决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代理便几乎是被征收人不二的选择。(注意尽量不要自行参与庭审,因为被告一方是有律师的,普通的被征收人很容易在这种孤身奋战的情况下陷入被动)在明拆迁律师需要特别提示的是,一旦错过了上述后3项文件的救济期限,被征收人的房屋、土地将会随时面临被合法强拆、强征的可能,就真的是“得了癌症”,再想挽回的困难度是极大的,尽管仍不是没有可能。“死马当活马医”和本来治的就是活马的区别,老百姓是能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