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社区工作的发展历程一、西方社区工作发展历程1、社区工作的历史渊源德国汉堡制和爱尔伯福制汉堡制。汉堡市民在1788年组织了一个团体,其主要目的就是改良市政管理制度。爱尔伯福制。1852年,德国另一个小城市爱尔伯福仿照汉堡制并加以修正改良,提出了一种在制度和方法上更加严密、灵活、有效的社区救助方式。英、美的慈善组织协会慈善组织协会首先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末的英国,是为了协调各类慈善机构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类组织的总称。22、十九世纪后期的睦邻运动1884年,巴涅特(SamuelABarnet)在伦敦东部圣犹太教去创设汤恩比馆(ToynbeeHall);1886年美国人柯伊特(StantonCoit)在纽约创立睦邻公所;1889年亚当丝(JameAddams)在芝加哥设立霍尔馆(HullHouse)睦邻运动是最早的以社区为本的助人活动,区别于慈善组织会社的特点在于:1)机构设立在贫民区,工作人员和穷人住在一起生活;2)工作内容和时间视居民需要而定;3)发展当地人力、培养自动自发、互助合作为地方服务;4)既是服务中心,又是文化中心,服务教育并重。33、1929---1933大萧条带来的罗斯福新政,政府采用社区组织的服务方式实施公共福利服务,促进了社区组织的建设与发展。1939年美国社会工作大会上发表兰尼报告,正式承认社区工作为社会工作三大方法之一。兰尼报告达成了五大共识:(1)社区组织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领域;(2)社区组织过程既可以是社工专业,也可以是别的专业;(3)社工专业内,从事社区组织工作可能是一些机构的首要功能,是另一些机构的次要功能;(4)社区组织过程可能发生在地方、州或国家水平;(5)首要从事社区工作的机构不一定直接帮助案主。44、1940s---1950s联合国在广大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农村推展社区发展。西方发达国家继续开展社区组织、社区计划、健康和福利组织等实践活动。5、1959年美国社工教育委员会发表了鲁里报告(Lurie’sstudy),定义了社区组织实践、阐明了它的概念、价值和方法,描述了课堂和实务教学的策略。席普(E.C.Shimp)提供了一个社工专业的社区工作课程结构,包括6个方面:(1))社会工作哲学、(2)社会服务的专、兼结合的知识基础、(3)人类行为的动力学—包括个人、小组和社区(4)方法和技巧(5)行政(6)研究56、1960s---1970s世界范围掀起城市社区民权运动,反贫困运动,妇女运动,种族运动等推动着社区工作的蓬勃发展。罗斯曼在1967年正式提出了社区工作的三大模式:地区发展、社会计划、社会运动。7、1980s以来,受保守主义政府影响,社区工作走向已规划服务,满足需求为特点的社区照顾。8、1990s以来,第三条道路的影响下,社区工作开始强调参与式、增权式、合作式社会经济发展模式。6二、中国社区工作发展简史1、发端于民国五四运动的乡村教育运动。主要是在农村开展小学和成人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素质。2、1920’s中期由乡村教育演变到乡村建设运动。乡村建设运动比乡村教育运动更加全面地关注农村危机,挽救农村,是一个包含乡村教育、乡村经济、乡村政治、乡村卫生等全面内涵的乡村建设运动。73、两种乡村建设思想----晏阳初与梁漱溟。晏阳初(1893~1990),生于四川巴中县,1916年赴美留学,获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硕士和路易斯维尔大学博士。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法国为华工服务,回国后,于1923年到北平搞平民教育运动,被誉为“国际平民教育之父”。晏阳初的思想:1)乡村建设的性质是民族再造;2)乡村建设的内容是针对“愚、穷、弱、私”四大问题而开展的文艺、生计、卫生和公民等四大教育,采取学校式、社会式、家庭式三种教育方式;3)乡村建设的步骤分研究试验、训练人才、表证推广;4)乡村建设者要“化农民”,先“农民化”。8梁漱溟(1893~1988),生于北京,著名学者和社会活动家。1929年任河南村治学院教务长,并接办北平《村治》月刊,1931年在山东邹平创办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政协委员.梁漱溟的思想:1)乡村建设的本质是“创造新文化,救活新农村”,是他的新儒家思想的表现,要从中国自己的传统文化中发展出一种新生活文化,而不是向西方学习;2)重建一种新的社会组织结构,他认为中国社会的组织结构是“伦理本位、职业分殊”,不同于西方的“个人本位,阶级对立”的社会组织结构,新的社会组织结构是要在宋朝吕大均兄弟的乡约基础上补充改造成现代社会组织结构——村学乡学;3)“促兴农业引发工业”;4)“农民自觉与大众之师”,要通过知识分子下乡,成为乡村的耳目、喉舌、头脑,把农民教育成一个有自觉意识的活起来的农民。94、1949年—1958年,农村社区组织和管理的发展:1950年《乡(行政村)人们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乡(行政村)人们政府组织通则》确立了乡或行政村作为我国农村基层管理组织;1953年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推动农村互助合作组转向初级合作社;1955年中央通过《关于农业合作问题的决议》推动初级合作社转向高级合作社;1958年中央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们公社的决议》把高级合作社普遍升级为人们公社,同时撤乡、镇并大社,在农村真正建立了政社合一的组织结构体系。5、1949—1954年,我国城市街道居委会体制的确立:建国初期,存在多种街道管理体制:一级政府机构、街道办事处、街公所、公安派出所中的民政干事;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确立了统一的街道办事处的体制。建国初期的群众自治组织各不相同:街、闾组织,居民小组,纠察小组、居民委员会;1954年全国人大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确定要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组织,1956年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完成。106、1960年中央下达《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扭转了大跃进时期的“一大二公”极左方法,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模式。7、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对城市街居体制的冲击,城市基层政权及其派出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都被人民公社取代,街居体系名存实亡。直到1962年城市人民公社解体,恢复街居体制。8、文化大革命时期,城市街居体制的功能演变成阶级斗争、革命军事化管理的组织体系,丧失正常的管理和自治功能。119、1978年以来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1983年开始实行“政社分开,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1988年试行《村委会组织法》,1998年正式实施《村委会组织法》。10、1986年以来,城市街区开展社区服务,1989年颁布《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99年试行城市社区建设,2000年23号文件,大力推行城市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