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书原告:,女,民族:汉,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被告:,男,民族:汉,年月日生,住。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诉讼请求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请求贵院依法判令婚生儿子严士勋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三、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2年10月在登记结婚,婚后于2014年11月26日生下儿子。原告怀着对婚姻的美好憧憬与被告登记结婚,本以为找到了一生的依靠与守护,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及婚姻关系的持续,被告很多的不良习性暴露无疑,与婚前判若俩人。被告在婚后经常参与网络赌博,严重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原告本着对婚姻的憧憬和对家庭的重视一次次的选择原谅被告,希望被告也能觉悟珍惜这段婚姻。但事与愿违被告非但没有收敛其行为,而且赌博的赌资一再增大,极大伤害了家庭伤害了原告,就此原告也多次同原告争吵,但原告始终无悔改之意。且婚后原被告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被告没有尽到一个男人应对一个家庭应该承担的责任,没有尽到一个丈夫该有对妻子的应有关怀,也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对于儿子的关爱。尤其2014年原告在生育小孩之后,原被告双方因为前期的种种问题的累计一直处于分居状态,被告一直在汉源生活,原告带着小孩一直在温江生活。偶尔的电话联系或是见面没有嘘寒问暖有的总是无尽的争吵。原告对于这样的争吵和被告冷漠早已心灰意冷,疲惫不堪,夫妻感情逐渐冷淡直至破裂。原被告双方所生育儿子年幼且一直与原告一起在温江生活,为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应当每月15日前将抚养费1500元支付给原告直至小孩成年。对于小孩以后的教育、医疗等费用应根据实际情况原被告双份均摊。原告同意被告在经过原告同意且不影响小孩生活教育的情况下,在小孩每月周末或节假日行使2日的探视权。综上所述,被告有涉赌恶习屡教不改,影响家庭稳定及小孩的教育环境,且原被告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争吵由此分居多年,双方感情基础已然丧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再无和好的可能性。原告就此多次与被告协商,被告始终不予理睬,无奈诉至贵院。为此,原告依据《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请求法院判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