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法发[2010]36号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科、庭、室、局、队、人民法庭:现将我院《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2-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旗委十三届十次全委会议将2010年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年”,我院根据旗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旗委机关作风办发(2010)1号文件《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解放思想、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提高效能。我院结合中心工作的实际,对我院2010年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果,坚持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工作主题,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端正机关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为主题,以提升司法效能、提高审判质量、增强大局意识、为民司法意识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建设和司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各项法律、政策和旗委中心工作有效贯彻执行。通过作风整顿,使全体干警在党性修养、司法核心价值体现和行使审判权上有新突破;在服务大局和司法水平上有新提高;在为民司法和司法作风上有新转变;在司法-3-行为和宗旨意识上有新改进;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作风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打造一支思想坚定、业务过硬、公正廉洁、忠诚为民、履职尽责的法官队伍,为准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二、工作重点按照旗委、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紧密结合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的实际,大力弘扬尊崇法律、和谐司法、公正廉洁的司法精神,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履职、公正、自律”的总目标,积极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1、创建学习型司法机关:健全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先进人物讲事迹,一般党员讲体会;举办司法审判业务交流会、文书展示会等活动,促进机关学习活动的开展。在党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工作、比作风、比奉献,带头理论联系实际、带头争创一流业绩、带头求真务实,带头清廉司法等活动。2、创建服务型司法机关:积极开展优质司法服务,优良司法作风,优秀基层法院,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官活动,以优质司法服务树形象,以优良司法作风建队伍,以优秀基层法院促建设,教育党员干警为民司法,信守“五个严禁”规定,服务人民,切实改善司法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3、创建创新型司法机关:按照“一流司法水平,全国-4-优秀法院”的总体要求努力在思想观念,司法艺术,打造法院亮点上寻求突破,实现发展。4、创建廉洁型司法机关:以建设和完善廉洁司法机制为重点,党风党纪教育,廉洁司法教育,典型教育,筑牢司法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努力建设清廉司法机关。5、创建示范型司法机关:以开展“我的岗位我负责、我的工作请放心”活动为载体,创建党员示范岗,增强组织活力,提升党建水平,促进本院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创一流业绩,做一流法院。三、工作步骤我院作风建设活动要和“创先争优”活动和“心系群众、服务基层”实践活动结合开展,按照旗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好作风建设活动,共分五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1日)召开动员大会,按照本实施方案对我院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号召全体干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积极参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创先争优”、“心系群众、服务基层”活动和“端正机关作风、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司法为民”的作风建设主题,从而提高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我院顺利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1日—6月15日)-5-各庭室要组织干警认真分析和查摆本庭室、本人在作风建设、司法行为等方面的现状,将自查自纠贯穿于作风建设活动的始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汇总、逐条梳理,找出带有普遍性和突出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通过发放机关作风、司法作风满意度测评表、召开座谈会、设立作风建设举报箱等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制定整体整改的措施,同时将自查自纠的作风问题通过一定形式向全院通报。(三)整改提高阶段(6月16日—7月15日)本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针对本院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梳理汇总,明确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对查摆出的严重作风问题、司法作风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问责。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调整岗位及其他党性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通过本次作风建设活动,要切实端正机关作风,不断提高为审判工作服务的素质和水平。(四)建章立制阶段(7月16日—9月31日)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及时纠正,同时要针对存在的突出普遍性问题,建立健全岗位问责制度、服-6-务承诺制度、追究处理制度和作风档案等一些制度,形成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端正机关作风建设,用制度规范司法行为,用制度推进落实司法为民的良好司法工作氛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五)总结阶段(10月1日—12月15日)本院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要对本院开展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的成果并形成长效机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总结:一是全体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是否增强,本院各项学习制度和学习任务是否进一步明确,是否形成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学习型社会的良好氛围;二是为大局服务,为民司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心系群众,服务基层”的良好作风是否形成,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是否得到改进;三是机关民主政治建设是否明显加强;四是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力度,是否形成“公正司法、廉洁司法”的良好审判作风;五是机关作风改进是否明显,司法作风是否规范。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本院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准格尔旗人民法院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刘海峰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7-副组长:史凤岐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宝良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德胜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银良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凤英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俊清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成员:郑文兴旗人民法院组成员、审委办主任郝辰喜旗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薛家湾法庭庭长卜真登旗人民法院政工科科长王君旗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陈建荣旗人民法院政工科副科长骆慧英旗人民法院政工科干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俊清(兼),副主任:陈建荣(兼),负责机关作风建设的落实工作。(二)明确工作责任。在本院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中,各科、庭、室、局、队、人民法庭负责人是本单位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作风建设。(三)加强舆论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本院在本次整顿机关作风活动中的思路、举措、经验和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广大干警积极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作风正派等方面的典型事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营造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良好舆-8-论氛围,推动作风建设活动深入开展。主题词:作风建设实施方案通知抄报:市中院,旗委办、旗委机关作风建设办、旗委组织部、纪检委、政法委、创先办、人大办抄送:本院各领导、办存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办公室2010年5月26日印发(共印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