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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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方案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方案1.1监测因子(1)凡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属于常规污染物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2)凡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有国家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的、或者有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应筛选为监测因子;对于没有相应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且属于毒性较大的,应按照实际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污染物作为监测因子,同时应给出参考标准值和出处。1.2监测布点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结合地形复杂性、污染源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布局,综合考虑监测点设置数量。表1现状监测布点一级评价二级评价三级评价监测点数≥10≥62~4布点方法极坐标布点法极坐标布点法极坐标布点法布点方位在约0°、45°、90°、135°、180°、225°、270°、315°等方向布点,并且在下风向加密,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至少在约0°、90°、180°、270°等方向布点,并且在下风向加密,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至少在约0°、180°等方向布点,并且在下风向加密,也可根据局地地形条件、风频分布特征以及环境功能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所在方位做适当调整。布点各个监测点要有代表性,环境监测值应能反映各环境敏感区域、各环境要求功能区的环境质量,以及预计受项目影响的高浓度区的环境质量补充监测布点要求:一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10个;二级评价项目,监测点应包括评价范围内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点位不少于6个。对于地形复杂、污染程度空间分布差异较大,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较多的区域,可酌情增加监测点数目。三级评价项目,若评价范围内已有例行监测点位,或评价范围内有近3年的监测资料,且其监测数据有效性符合本导则有关规定,并能满足项目评价要求的,可不再进行现状监测,否则,应设置2~4个监测点。若评价范围内没有其他污染源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可适当减少监测点位。对于公路、铁路等项目,应分别在各主要集中式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等大气污染源)评价范围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监测点设置数目参考表1执行。城市道路项目,可不受上述监测点设置数目限制,根据道路布局和车流量状况,并结合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分布情况,选择有代表性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设置监测点位。1.4、监测时间及频次(1)一级评价项目应进行二期(冬季、夏季)监测;二级评价项目可取一期不利季节进行监测,必要时应作二期监测;三级评价项目必要时可作一期监测。(2)每期监测时间,至少应取得有季节代表性的7天有效监测数据,对于评价范围内没有排放同种特征污染物的项目,可减少监测天数。(3)一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应至少获取当地时间02,05,08,11,14,17,20,23时8个小时浓度值,二级和三级评价项目每天监测时段,至少获取当地时间02,08,14,20时4个小时浓度值。日平均浓度监测值应符合GB3095对数据的有效性规定。(4)对于部分无法进行连续监测的特殊污染物,可监测其一次浓度值,监测时间须满足所用评价标准值的取值时间要求。1.4采样及分析方法采样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执行,分析方法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规定执行。2、地面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监测方案2.1、监测因子所选择的监测因子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水质监测因子,它能反映水域水质一般状况;另一类是特征水质参数,它能代表建设项目将来排放的水质。常规监测因子以GB3838(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所提出的PH、溶解氧、COD、BOD、HN3-N、氰化物、酚、砷、汞、六价铬、总磷。可以根据水域类别、评价等级、污染源状况适当删减。特征监测因子则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即项目可能排放的污染物、水域类别及评价等级选定,一般仅选择有相应评价标准的污染因子。当受纳水域的环境保护要求较高(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珍贵水生生物保护区、经济鱼类繁殖区等),且评价等级为一、二级时,应考虑调查水生生物和底质。其调查项目可选择如下内容:水生生物方面:浮游动植物、藻类、底栖无脊椎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水生生物群落结构等。底质方面:主要调查与拟建项目工程排水水质有关的易积累的污染物。1.2监测断面及取样点(1)河流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区水域、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监测断面,水文特征突然变化处(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监测断面。在拟建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监测断面。同时,对于调查范围的河段有常规监测点,应优先利用现有的常规监测断面数据,在现有常规监测断面数据不能满足评价时,按上述的监测断面布设要求布设取样断面进行现场监测。1.3、监测时间及采样频次河流一级:一般情况监测时间为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若评价时间不够,至少应调查平水期和枯水期。二级:条件许可,可调查一个水文年的丰水期、平水期和枯水期;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期和平水期;如评价时间不够,可只调查枯水期。三级:一般情况可只调查枯水期。但通常由于时间关系根本无法去考虑是否为枯水期。每期调查一次,每次的监测时间为3~4天,每个监测断面取混合水样。且至少有一天对所有已选定的监测因子都做了取样分析。1.4、监测分析防范按GB3838(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关规定执行,对于GB3838中未说明的,采用《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国家监测方法颁布的优先执行国标。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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