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税法与税务会计概述本章情景引入:•中华税收漫谈•税收的必要赋税贝武货币军事禾兑农作物兑换“捐税体现着表现在经济上的国家存在。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马克思第一节税法基本理论概述理解税法含义应注意几个问题:(1)税收制度与税法的关系:税收制度≠税法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税法(2)税法调整的税收关系:税收制度之间的关系、征纳关系、税收管理关系等。(3)税法包括的内容: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4)税法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国务院、地方人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一、税法的含义及作用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母法。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4.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税法是经济法的主要内容之一。5.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纳税人(纳税主体、纳税权利义务人)与之相关的概念:(1)负税人每个公民不一定都是纳税人,但基本上都是负税人。(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法的构成要素2.征税对象(纳税客体)用于区别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与之相关的概念:(1)税源①征税对象与税源一致----如所得税②征税对象与税源不一致----如财产税(2)计税依据(税基)→征税对象量的表现从价计税、从量计税(3)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化3.税率---税额和征税对象的比率(1)比例税率我国采用情况: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2)累进税率①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我国采用情况: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等。③全率累进税率④超率累进税率我国采用情况:土地增值税。(3)定额税率(固定税额)我国采用情况:资源税、车船使用税。4.纳税环节5.纳税期限(1)按期纳税1天、3天、5天、10天、15天、1个月。(2)按次纳税契税等采用这种形式。(3)按年征收,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采用这种形式。相关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申报纳税时间。6.纳税地点7.附加、加成和税收优惠(1)附加和加成—加重税负①附加(地方附加)A.正税、副税B.城建税、教育费附加②加成(加成征税)个人所得税法劳动报酬(2)税收优惠—减轻税负①减免税A.免税B.减税---减率、减额②起征点和免征额8.违章处理1.税法所覆盖的内容:(1)税收实体法(核心)①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②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③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④特定目的税类---城市维护建设税等⑤财产行为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2)税收程序法四、我国现行税法体系2.法律效力—由高到低立法机关分类(形式或级次)举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税收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国务院报人大及常委会备案准税收法律如5个暂行条例,实施条例等增、消、营、土地增值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税收地方法规(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法规如各个实体法的实施细则(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税收规章办法、规则、规定如: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第二节税收基本理论概述1.税收的概念一、税收的概念及特征国内观点:《赋税论》认为“赋税是国家公共机关,谋共同之利益,根据于国家总制权,遵循国家之经济政策,制定适当的方法,所征国民之财富”;《财会知识手册》的定义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和程序,强制地、无偿地取得的财政收入”;《税务词典》认为“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等。2.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二、税收的原则1.财政原则2.公平原则3.效率原则三、税收分类1.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分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税。2.按税收管理权限的归属关系分中央税(消费税、关税)、地方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3.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直接税、间接税。4.按计税依据分从价税、从量税。5.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价内税、价外税(增值税)。流转税类所得税财产和行为税类特定目的税资源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收)、筵席税(地方决定)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我国现行实体税法体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收入的划分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国内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75%铁银保总缴铁银海油总缴部分;其余60%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其余60%海洋石油铁银保总缴部分证券94%25%其余其余的40%其余40%其余其余证券6%其余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第三节税务会计概述介于税收学和会计学之间的新兴边缘学科税收学:税的合理征收、经济发展与税的关系会计学:对税收过程中税款的形成、调整、计算、缴纳等进行的一种会计上的确认、度量、记录和报告。融税收法令与会计核算为一体的特种专业会计一、税务会计的概念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以货币计量为基本形式,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连续、系统、全面地对税款的形成、计算和缴纳,即税务活动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盖地)1.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1)税务会计的信息以财务会计的信息为基础。从各国税务会计的实践看,大都先以企业的会计利润为基础,再按税法的要求进行调整。(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调最终将反映在企业对外编制的财务报告上。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区别1核算目的税务会计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其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财务会计向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变动的信息,便于信息使用者做出决策。其实现方式是提供会计报表。区别2核算规范税务会计依据是税收法规,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额并向税务部门申报财务会计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组织会计核算和提供信息。区别3核算基础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比应收应付标准更加准确,既操作简便,又可防止纳税人偷税漏税行为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以应收、应付作为确认收入费用的标准,能使收入费用恰当的配比,便于确定各期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相关和有用区别4核算对象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即从纳税收入产生经营收入开始,到足额上缴税款为止的税务资金运动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区别5核算程序税务会计企业一般在期末借助于财务会计的数据资料,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据以编制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顺序区别6会计要素税务会计四要素: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财务会计六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区别7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只有在客观上证据表明已发生的情况下方可确认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一般充分预计可能的损失和费用,而不可能的收入,使财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被报表使用者误解预计三、税务会计核算模式模式项目财税合一会计模式财税分离会计模式财税混合会计模式目标服务宏观需要体现真实、公允原则满足多方面需要股东较少、且内部居多较多、且外部居多(居中)会计与税法税法影响会计两者分离(居中)账簿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为“一套账”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为“两套账”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为“一套账”程序平时的财务会计处理,期末无需纳税调整平时的财务会计处理,期末需要按税法调整平时的财务会计处理,期末少需纳税调整我国的税务会计模式:财税合一模式,逐渐转变为财税分离模式,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分离,并且差异逐渐拉大,以流转税(增值税为主)与所得税并重。四、税务会计的对象与目标1.税务会计的对象(1)一般对象:是指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能以货币表现的税务活动,即税务资金运动。(2)具体对象①计税依据*应税流转额(经营收入):商品流转额、非商品流转额、委托加工产品、自制自用产品的计税金额。*成本、费用额*应税利润额与收益额*应税财产额⑤应税行为计税额②税款的计算与核算③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④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2.税务会计的目标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关于纳税人税款形成、计算、申报、缴纳等税务活动方面的会计信息。⑴各级税务机关⑵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⑶社会公众五、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1.纳税主体•就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实体,包括单位和个人(法人和自然人)。与财务会计中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2.持续经营•假定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被继续课征。3.货币时间价值•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晚,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4.纳税年度—纳税人应向国家缴纳各种税款的起止时间5.年度会计核算六、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1.修正的应计制原则(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结合)应计制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的应计制存在某些差异:(1)必须考虑支付能力原则;(2)确定性的需要,使得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3)保护政府税收收入。2.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基本一致的原则3.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营业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其经常性的主要经营活动而获得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税额的课征标准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或交换资本资产时所得的收益,如投资收益、出售或交换有价证券收益等,资本收益的课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4.配比原则•主要应用于所得税会计,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当与导致纳税义务发生的税前会计收益相配比(在同期报告),而不管税款支付的时间性。5.确定性原则•在所得税会计处理过程中,按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的特点。6.可预知性原则七、税务会计要素与会计等式1.计税依据•税基,如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所得额和财产计税额等2.应税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称法定收入,不同于会计收入,确认应税收入根据两点:⑴与应税行为相联系;⑵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3.扣除费用•是指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的项目金额,又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扣除费用的确认包括三种情况:⑴按发生额直接扣除;⑵按税法允许的会计方法进行折旧、摊销后扣除;⑶按不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扣除(限额扣除)4.应税所得(或亏损)•是指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的差额,与会计所得存在差异。应税所得为负数时,则为应税亏损。5.应纳税额•即应纳税款,是指计税依据与其适用的税率(或单位税额)的乘积,是税务会计特有的会计要素。6.其他会计要素•退免税、退补税、滞纳金、罚款、罚金等也可作为税务会计要素,但非主要的会计要素.7.税务会计等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适用于所有税种)•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纳所得(仅适用于所得税)八、税务会计账户设置1、应交税费2、营业税金及附加3、所得税费用4、递延所得税资产5、递延所得税负债•税种简单介绍—茶马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