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邮编: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邮编: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邮编:丁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邮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诚信合作、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就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公司住所:。三、公司经营范围:。四、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整。其中:甲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丙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丁方:出资额为元,以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五、出资期限: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三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七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2、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经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前七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六、设立过程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协助公司取得各项必要的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2、协助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3、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各自认缴的出资,转移相应财产及其权属证明。4、按照出资比例垫付公司开办费用,并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5、随时了解公司设立中的进展情况,审核公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七、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2、任何一方因过错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八、保密: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九、合同变更和解除:1、经各方一致同意变更和解除的。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缴纳出资超过三个月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十、免责条件:1、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时。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十一、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三、各方同意共同指定_____________(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设立公司的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该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十四、公司设立不成的后果:1、各方签署的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名义提交的申报文件归于无效。2、各方的出资资产恢复原状。3、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开办费用。4、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公司设立过程中以公司名义发生的债务。5、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公司设立不成立的,由违约方承担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并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元作违约金。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后可作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并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丙方:丁方:2014年月日201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