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品销售价格体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公司科学合理的产品销售价格体系,规范各级渠道销售价格的制定、审批、执行和调整等业务活动,更有利于开发市场、维护客户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现有OEM产品销售价格的制定、审批、执行、调整等业务活动。第三条产品销售价格体系是关键营销策略之一,直接影响到客户开发数量、渠道模式的建立、销量提升、市场占有率提升、品牌知名度提升等各项指标。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四条公司运营部是公司销售价格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价格管理体系,并使其制度化、流程化、标准化;(二)负责结合市场商情反馈,并根据市场情况定期调整产品的价格体系。第五条运营部门负责执行销售价格体系但无权决定价格体系之外的优惠价格,特殊情况需要签呈至总经理。—2—第三章销售价格体系的制定第六条公司采用产品分级代理的形式制定个渠道产品的价格。(一)一级代理(内部价)仅限于辽宁供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鞍山中合供销影城有限公司,后续经销商销售量达到一定程度可以升级为一级代理。一级代理出货加价率为10%,其毛利空间为18%--69%,平均毛利40%。(二)二级代理(现金经销商)二级代理出货加价率为20%,其毛利空间为11%--62%,平均毛利35%。(三)二级代理(账期经销商)二级代理出货加价率为30%,其毛利空间为3%--59%,平均毛利30%。(四)三级代理(分销商)三级代理出货加价率为40%,其毛利空间为0--56%,平均毛利25%(供销达人文旅在一级代理基础上自行定价)。(五)供销云集平台零售价格及建议终端零售价暂时以平台非活动价格为准。第七条定价管理销售价格体系的制定以优化市场格局、提高市场占有率、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建立可持续的良性互动的市场竞合关系、打造公—3—司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为宗旨,同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一)此价格不包括毛利率较低的杂粮、食用油类商品。杂粮、食用油、及已经线下出货的商品价格以与经销商协商好的价格为准。(二)平台及线下实体店促销活动应互相沟通并实现联动,确保价格统一,原则上产品促销价格不低于三级代理价格。(三)根据食品保质期情况,对于有临期风险的商品(距离保质期不足三个月)促销或重大节假日促销价格原则上不低于一级代理商价格。(四)临期商品(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可采取买一赠一或超低价的方式销售,原则上不低于零售价50%,尽可能减少损失。(五)销售价格依据日常生活习惯,上浮取整,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六)对长期合作、资信较好、实力较高,且销售较高的经销商可以在合作一年后申请提升代理级别。(七)调价程序,每月月底运营部结合产品部、库管部依据销售、质保期、季节及库存情况,对平台及实体店滞销、不动销单品的价格进行调整,并存档备案。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4—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电商公司运营部。Nedved-fu2018.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