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湾口岸入境报检类别浅析确定货物的报检类别是报检工作的首要环节,准确判断货物的报检类别对于明确货物的检验检疫模式及检验检疫收费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是保证检务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陆路口岸入境货物由于其贸易方式、货物目的地以及其他条件的多样性导致报检类别往往难以判定,对于新接触检务工作的同志来说,准确判定货物的报检类别存在一定的困难。本文主要根据《关于统一规范出入境货物报检类别的通知》(深检检[2005]193号文)的内容,结合深圳湾局的工作实际,试图通过归纳决定货物入境报检类别的因素组合,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深圳湾口岸入境报检类别进行浅析。入境报检类别分为入境验证、一般报检和流向三种。判断货物的报检类别主要通过货物的贸易方式、监管条件、目的地、是否来自疫区、是否带有木质包装等以上五个条件综合判断,同时,货物的报关方式在有些情况下也影响货物的报检类别。其中,是否来自疫区及是否带有木质包装则决定了货物是否需要在口岸完成检疫和卫生消毒,货物的贸易方式和监管条件决定了其是否需要在口岸报检,货物的目的地则影响货物需调离到哪个局落实检验,同时也决定品质检验费是否由口岸局收取。入境流向主要是指由于口岸现场无法完成检验检疫工作,按规定货物需调离至目的地检验检疫局完成检验检疫,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动植物及其产品如许可证上有要求到指定隔离场或仓库实施检疫的,需实施调离;二、一般贸易进口的成套设备或机器设备,在口岸无法落实检验的,需选择流向调离至目的地完成检验;三、进料加工企业进口带有木质包装的法检货物,则需在口岸完成对木质包装的检疫后,主体货物再流向到辖区局;四、来自疫区且不需出具通关单的转关货物也属于流向。同时,考虑一线口岸工作量较大,为减少施检部门进行结果登记的工作量,无监管条件、不带木质包装的疫区来货也归于流向类别。但是大宗散装商品、进口食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则必须在口岸局完成检验检疫,不允许流向。入境验证主要是指不需实施检验检疫,只需进行验证的检验检疫模式。走入境验证模式的货物包括有:一、监管条件只带“L”、不带木质包装的入境验证货物;二、来自美、日、韩、欧盟,不带木质包装、非疫区的非法检货物;三、不实施检验检疫,仅为配合海关通关而需出具通关单的非法检货物;四、未落实检验,仅因不符合报检规定而需退运出境的货物。一般报检主要指需在口岸完成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模式。不属于以上“验证”、“流向”类别的货物,报检类别选择“一般报检”,如一般贸易可在口岸落实检验检疫的入境法检货物、带木质包装的入境非法检货物、带木质包装的来料加工的法检货物、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货物、进口食品类货物(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包装的包装材料,食品容器)、废旧物品等。入境空货柜车携带的木卡板也应选择入境“一般报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