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3页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商品质量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第三章商品准入与检查验收标准第四章商品入库、出库环节的质量检查与验收第五章商品销售环节的质量检查与验收第六章联营商品的质量管理第七章商品质量信息管理第八章学习与培训第九章检查、考核、评比第十章奖惩条例第十一章附则附:1、有关专业类商品的质量检查及验收标准2、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图第2页共43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明确各级人员的商品质量责任,防止假冒伪劣商品流入,维护公司的信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吉林省鞋类三包规定》。结合公司业务经营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公司在以国家有关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不断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合理分配质量管理职能的基础上确定企业的质量方针为“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至上、服务为本”。第三条:为切实保证企业质量方针的贯彻与实施,确定公司质量管理的目标为:一、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系统、完整、标准的质量管理保障体系。二、根据公司所经营的商品具有专业化、系列化、品牌化、特色化等特点,要确保不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必须在进货检验(商品渠道、资信审查、认证档案的建立)、到货验收(标识商品检验)、出库检查、上柜销售、售后服务各环节各岗位达到标准化和规范化。第四条:凡在公司内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部门(或单位)都必须第3页共43页严格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第五条: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管理机制,质量管理的组织机构由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的决策层、营业管理部(经营课)的管理层及各营业课的执行层组成。(质量管理体系及人员设置见附页)第六条:决策层的岗位职责:一、负责领导和组织公司的质量管理工作,审定公司的商品质量管理办法及有关质量方面的工作计划、执行方案等,定期听取、研究、分析质量工作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改进措施。二、带头学习质量管理知识,组织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教育全体员工遵守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三、授权公司商品质量管理层,合理分配质量管理职能,健全和完善各项质量责任制度,定期组织部署有关商品质量的检查和考核,决策层对于在商品质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绩的要给予表扬,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第七条:管理层的岗位职责一、在公司决策层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协助管理层进行商品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并进行考核评比工作,第4页共43页保证各项质量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二、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围绕企业的总体经营管理方针和质量管理目标,建立系统、完整、管理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公司内规范标准的商品质量管理检验与考核办法。三、负责公司内涉及商品采购、仓储、运输、保管的各项业务活动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各营业课严格执行商品质量管理制度;负责商品上柜销售,货场散仓商品,商品售后质量问题的解决与处理等商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营业课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商品质量的自查和互查活动;同时负责做好上级质量主管部门开展的质量大检查活动的安排部署与组织工作。四、负责协调与各级技术监督部门、工商管理局、物价局、消费者协会以及各专业技术检测站的业务关系,经常邀请上级质量主管部门来公司进行商品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指导。五、营业部内设顾客接待室,负责商品的售后服务和企业外部商品质量的信息反馈工作,搜集整理、倾听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完善公司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六、配合人事课定期做好公司各级人员的商品质量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商品质量意识以及专业技术水平。第八条:执行层(营业课)的岗位职责:一、指导监督各商品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质量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监督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公司的《商品质量管理办法》。二、负责定期组织安排各商品部的商品质量的自查、互查工作。第5页共43页总结汇总各商品部的商品质量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情况,以完善整个营业课(商品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三、负责解决处理商品销售后的商品质量问题,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护企业的信誉。协同营业管理部做好上级商品质量主管部门进行各种商品质量检查的接待工作。四、做好本营业课的各级人员的商品质量的法制、法规教育及所经营商品大类的专业技术知识及专业技能的培训工作。五、根据有关商品质量管理标准每月对各商品部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九条:商品部的岗位职责:一、全面做好本商品部经营商品的质量管理工作,服从本课领导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部门质量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二、了解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公司关于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切实掌握本商品部所经营商品的专业知识、质量标准和要求。三、对本商品部出库上架销售的商品,按照有关质量管理要求实施全面、严格的检查验收。四、按照公司及本课的安排与部署做好本部的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对每批上柜商品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并记录在案。五、注意收集各种质量信息,及时了解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有关人员进行信息反馈。第十条:营业员的岗位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本专柜经营商品的质量常识,严把销售关。第6页共43页二、在上柜和销售两道环节过程中严格对上柜的每一件商品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部主任或营业课综合业务员反映,并有权立即将商品撤下柜台或停止销售。三、售出的商品如发生质量问题,营业员应及时向部主任、经理通报,根据《商品退换办法》予以妥善处理,切实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四、认真、仔细的听取消费者对所经销的商品质量价格等方面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适时向主管人员进行反映。第三章商品准入与检查验收标准第十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相应的考核办法”,第三十三条:“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结合公司“进销分离、计算机管理”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系统完整、管理严谨的进货管理制度,在坚持谁进货谁负责的前提下,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及程序,以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的目标。第十二条:各营业课在进行经销商品、代销商品、联营商品购进时,一定要始终坚持“质量第一、信誉第一、顾客至上、服务为本”的质量方针,切实掌握所采购商品的结构、特点、市场需求、供应情况、销售趋势、销售价格的情况下,制定详细可靠的进货计划。然后按照公司的商品准入程序和标准,进行商品采购。第7页共43页第十三条:营业管理部对各营业课上报的采购计划、厂家资信、商品资信材料要认真审核,坚持商品准入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购进各种商品的质量。第十四条:营业管理部(经营课)在任何一种商品购进和审批工作中,都必须严格审查以下各项内容:一、对货源单位实施资信审查(一)资格审查:主要是对供货单位的企业主体以及产品的生产或商品的经营是否取得了有效的合法手续进行审查。具体内容包括:1、该企业是否具有经过法人登记,工商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2、该企业是否具有所在地区税务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明”。3、该企业生产经营的其他有关情况。(二)信用审查:供货单位如果是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规模、设施、设备、技术水平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控制能力、措施等进行考察、考证;供货单位如果是中间商、代理商或批发商也应对其企业规模、经营状况、隶属关系、交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考证,一般情况下各营业课要尽可能利用公出机会进行实地考察,要切实防止有名无实、偷梁换柱的虚假公司或一家业务多家代理的现象。二、对产品(商品)实施索证、验证。由于产品(商品)本身的特性、用途、产地(国产、进口)不同,其生产的标准和要求也各异,因此根据国家有关产品在产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通知及规定,在购进商品时应实施严格的索证验证:(一)购进的商品如果属于国家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第8页共43页向其索要“生产许可证”,同时在产品或者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目前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的商品范围是:1、交电类商品:电工、电料(开关类、插头、插座)、洗衣机、收录音机、自行车;2、化妆品类(护肤类、发用类);3、钟表类:机械钟表、闹钟、摆钟、落地钟、机械手表;4、医疗器械类;5、药品;6、计算机类:微机系统、专业微机、学习机;7、百货类:压力锅、头盔(摩托车用)(二)购进的商品如属于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卫生检验标准的,应向对方索要“卫生许可证”。国家规定实行卫生许可证的商品范围:1、所有食品、罐头、饮料、调味品等;2、化妆品;3、药品(中、西药及营养补剂,消毒灭菌药品及器械);4、一次性医疗和卫生用品、医疗用品: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手术巾、手术衣、帽、口罩、口腔镜、手套、指套、刺血针等;卫生用品:需消毒的一次性口罩、避孕工具、妇女卫生巾(纸)、妇女卫生栓(杯)、消毒纸巾、隐形眼镜、保存液、一次性口杯、一次性卫生餐具及其他一次性卫生用品;第9页共43页(三)购进的商品属于国家实施安全认证的应向对方索要“安全认证”。国家实施安全认证的商品范围:1、漏电保护器、漏电继电器、漏电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插座、组合式漏电保护器等;2、电动工具:电钻、角向磨光机、冲击电钻、电锤、电剪刀、电冲剪、电动曲线锯电刨、砂、电动螺丝刀、直向砂轮机、电动锯、电动刀锯、电动车锯、非天然性气体喷枪等;3、家电商品:电冰箱(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冷冻箱)、电风扇(台扇、吊扇、落地扇、台地扇、壁扇、换气扇)、房间空调器(窗式、分体式、柜式)、电视机(彩色、黑白)、收录机(含组合音响及卡拉OK机)、录像机。(四)购进下列范围的进口商品应分别按照有关质检部门的具体规定实施索证、验证。1、进口食品:(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凡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凡进口上述货物的单位必须向国家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验,同时在进口业务开始前须到长春市卫生检疫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处办理注册手续,经审批合格后发给登记册和登记本。(2)具体到公司主要经营的定型包装的进口食品必须粘贴有入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发放的激光全息防伪标志,每批附有进口食品卫第10页共43页生合格证书附表,货证相符方能批发或销售。(3)从外省、市采购的定型包装进口食品,须有入境口岸检疫机关发放的进口食品卫生合格证书(副本)及卫生证书附表,未粘贴防伪标志的,需经长春卫生检疫局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处复查,确认后粘贴防伪标志。2、进口家电、化妆品及玩具(1)对于涉及卫生标准和安全性能要求的进口商品须经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合格后签发‘进口商品检验情况通知单’并加贴“CIQ”商检标志,具体商品范围:家用电器类:电视机、空调器、电冰箱、录像机、家用电动洗衣机、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液体加热器类、录像机、音响设备、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电动工具、低压电器、电焊机;玩具类:电动、电子玩具、布绒玩具、机械玩具、塑料玩具;化妆品:香水类、护肤类、美发护发类、彩装类;(2)从中间商或代理商购进上述商品时应向对方索取当地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检验通知单’以及商品报关单、关税缴款书和准运证;(3)供应商直接接收的进口商品应在货到后五日内持合同、发票、运单、装箱单、报关单、准运证等单据向长春商检局报检;(五)凡具备商标特性的商品在购进时应向对方索要由商标局裁第11页共43页定生效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必须在注册有效期内)。(六)购进国内、外名优商品应实施认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