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第一章普通话概论第一节什么是普通话第二节积极推广普通话第三节普通话与方言本章主要介绍了汉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普通话的定义及其标准,国家推广普通话的工作以及现代汉语方言的划分,并且详细介绍了现代汉语方言的7大方言区及其分布情况。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普通话的相关基础知识。第一节什么是普通话一、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民族共同语是指一个民族全体成员通用的语言。1.先秦时期汉民族就存在着古代汉民族共同语。2.春秋时期,这种共同语被称为“雅言”。3.汉朝时期汉民族共同语被称为“通语”,西汉扬雄所著《方言》中可考。4.元、明时期有“中原雅音”、“天下通语”的说法。5.明、清时期汉民族共同语被改称“官话”。清朝末年,吴汝纶《东游丛论》中最早使用了“国语”这一名称表示“国家的通用语言”。6.辛亥革命时期正式定名为“国语”。7.新中国成立之后民族共同语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全面、健康的发展。1955年10月,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相继召开,会上确定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名称为“普通话”,并阐释普通话的含义。方言是一种民族语言的分支或变体,是某一局部地区的人们日常普遍使用的语言。任何一种共同语都是在某种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基础的方言就是基础方言。二、普通话的定义和标准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和语法3个方面对普通话进行了规范。(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指以北京话的语音系统为标准,包括北京语音的声母、韵母、声调及其结合规律等。(二)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是指普通话的词汇是以北方话作为词汇规范的基础,但是北方话的使用地区很广,各地区使用的词也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收入普通话词汇系统的词汇应该是通行于北方广大地区的词汇。(三)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是指以经过提炼和加工的、流传广泛的、影响很大的、在语法方面有较强代表性的书面语作为规范的标准。第二节积极推广普通话一、推广普通话的意义1.能够彻底打破不同方言区之间人们的语言障碍,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语言的融合和统一必将进一步促进国家、民族的融合。2.大力推广、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有利于各地区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3.推广和普及普通话有利于贯彻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针,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4.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直接关系到社会的信息化发展。二、积极推广普通话1955年,党和政府先后组织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会议,确定了普通话的名称和标准。同年11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在中学、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大力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6年,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为了加强对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领导,又成立了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推广普通话工作的委员会。1958年,毛泽东号召“一切干部要学普通话”。同年,周恩来在政协全国委员会上所作的报告——《当前文字改革的任务》中指出:“在我国汉族人民中努力推广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就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初期,党和政府在推广普通话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第一次在根本大法中明确了普通话的通用语言地位。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了推广普通话的4项任务:(1)学校教学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教学语言;(2)机关工作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工作语言;(3)广播、电视(县级以上)、电影、话剧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宣传语言;(4)不同方言区的人在公共场合交往时,基本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通用语言。1997年12月23日至26日,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了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务:(1)坚持普通话的法定地位,大力推广普通话;(2)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努力推进全社会用字规范化;(3)加大中文信息处理的宏观管理力度,逐步实现中文信息技术产品的优化统一;(4)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扩大使用范围。第三节普通话与方言一、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关系:同中有异、异中有同汉民族共同语是在北方方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和汉语方言之间是同源异流的关系。发展和普及民族共同语是为了消除方言间交流的隔阂,但是民族共同语和方言并不彼此对立。普通话的推广,并不以消灭方言为前提,而且普通话还需要不断从方言中吸取有益的、有生命力的成分。二、现代汉语方言(一)北方方言区包括整个东北、华北、西北,西藏除外的西南地区,山东、河南、湖北以及苏、皖的大部分地区。使用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73%。北方方言区又可细分为以下4个次方言区:1.中原官话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东北3省和内蒙古的部分地区。2.西北官话分布于山西、陕西、甘肃等省以及青海、宁夏、内蒙古、新疆的部分地区。3.西南官话分布于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省以及湖北的大部分地区(东南角除外)、广西西北部和湖南西北角。4.江淮官话分布于安徽、江苏两省长江以北地区(徐州、蚌埠一带除外)以及镇江以西、九江以东的长江南岸沿江一带。(二)吴方言区以“苏州话”、“上海话”为代表,主要分布于上海市、江苏省南部、浙江省的绝大部分以及安徽省南部的部分地区。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7.2%。吴语的内部,又分为太湖片(与台州片并称北部吴语,分布在江苏省南部除南京、镇江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江苏省中部南通的南三县及泰州的靖江、上海市及浙江省湖州、嘉兴、杭州、绍兴、宁波一带,以“苏州话”或“上海话”为代表)、台州片(浙江台州一带)、婺州片(浙江金华一带)、处衢片(浙江衢州、丽水一带以及毗邻的江西、福建小部分地区)、瓯江片(浙江温州一带)和宣州片(安徽南部部分地区以及江苏的高淳、溧水两县)。(三)客家方言区客家方言又称客家话、客方言、客语,以“广东梅县话”为代表。在中国南方的客家人中广泛使用,主要分布于广东东部、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广西东南部以及台湾、四川等地。客家话自成体系,保留了较多中古中原语言的特点。使用客家话的人口大约占汉族总人口的3.6%。(四)闽方言区闽方言分布在福建、海南两省的大部分地区、广东东部潮汕地区、雷州半岛部分地区、浙江东南部、广西的少数地区以及台湾部分地区。闽语的内部分歧比较大,通常分为闽北方言、闽东方言(以福州话为代表)、莆仙方言、闽中方言和闽南方言(以“厦门话”为代表)。使用闽方言的人口约占汉族总人口的5.7%。(五)粤方言区粤方言又称广东话、白话、广府话,以“广州话”为代表,主要分布于广东省中部、西南部和广西南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使用粤方言的人口大约占汉族总人口的4.1%。(六)湘方言区湘方言又称湖南话、老湖广话,主要分布于湖南省(西北角除外),此外广西、四川境内也有少量分布。湘方言内通常分为老湘语和新湘语两类,新湘语更接近于西南官话。新湘语以长沙话为代表,老湘语以双峰话为代表。湘方言使用者约占汉族总人口的3.2%。(七)赣方言区赣方言又称江西话,以南昌话为代表,主要分布于江西大部分地区、安徽西部及南部、湖北东南部、湖南东部靠近江西一侧的狭长地带以及湖南西部的部分地区。使用人数约占汉族总人口的3.2%。普通话成为汉民族的共同语,并不意味着要消灭方言。方言作为地域性语言,经过了漫长的发展历史,同样是一种优秀的语言,只是不利于交流。推广普通话是在不摒弃方言的同时掌握汉民族的共同语。第二章普通话语音语音是学习普通话的关键,本章主要介绍了语音的性质、相关的基本概念以及汉语的记音方案。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普通话语音的相关理论知识。第一节语音的性质第二节语音的基本概念第三节记音方案第一节语音的性质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言的交际功能主要是借助语音实现的。语音就是语言的声音,是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能够表示一定意义的声音,因此,语音是语言的物质外壳。一、语音的物理属性1.音高音高是指声音的高低,它取决于发音体振动的快慢。单位时间内发音体振动次数的多少叫做频率。单位时间内振动快、次数多,频率就高,声音也就高,反之声音则低。发音体的振动之所以有快慢之分,主要是由它的大小、形状决定的。大的、粗的、厚的、长的、松的发音体振动较慢,因此频率低。小的、细的、薄的、短的、紧的发音体振动较快,因此频率相对较高。语音的高低取决于声带的长短、厚薄、松紧。同一个人可以发出高低不同的音,是因为人可以控制声带的松紧,声带松时声音较低,声带紧时声音较高。音高在汉语中具有重要作用,普通话中一些声调和语调的不同,主要就是由于音高的变化造成的。2.音强音强是指声音的强弱,它取决于发音体振动幅度的大小。发音体振动的幅度叫振幅。振幅大,声音就强;振幅小,声音就弱。发音体振幅的大小,取决于发音体所受外力作用的大小。语音的强弱,是由发音时气流冲击声带力量的强弱决定的。发音时用的力量大,呼出的气流较强,声带的振幅大,声音就强;反之声音就弱。3.音长音长是指声音的长短,它取决于发音体振动时间的长短。发音体振动时间长,声音就长;振动时间短,声音就短。在汉语里,音长一般不用作区别意义的手段,但是可以作为伴随性的区别特征。如“东西”分别表示方位意义与某种物体这两种不同的意义时,“西”的读音是不一样的,其区别主要体现在音强上,但是音长上的区别也不能省略。此外,音长的不同还可以表示不同的语气和感情。如叹词“啊”,发音短促,往往用于应答或是表示不解,发音较长,则可表示惊异或赞叹。4.音色音色又称为“音质”,是指声音的特色、本质。音色是声音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两个声音的最根本的特征。音色的差别主要取决于发音体振动所产生音波的形式不同。造成不同音色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1)发音体不同。(2)发音方法不同。(3)共鸣器形状不同。任何声音都是音高、音强、音长、音色的有机统一体,语音也是如此。其中,音色是区别意义的最重要的因素。在不同的语言中,其他3个要素用于区别意义的作用,对特定的某种语言来说,其作用是不同的。汉语中,除了靠音色区别意义之外,音高的作用也十分重要。因为汉语是有声调的语言,声调是区别意义的重要手段,而声调主要是由音高构成的。此外,音强和音长在轻声和语调里也起着重要的作用。二、语音的生理属性语音的生理属性表现在语音是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来的。从生理角度看,人类并没有专门用来发音的器官,实际上是呼吸器官和消化器官的一部分在起发音作用,我们通常就把这些部分统称为发音器官。人类的发音器官可以分成3个部分:1.发音的原动力——肺和气管2.发音体——喉头和声带3.语音共振腔——喉腔、咽腔、口腔、唇腔和鼻腔发音器官示意图1.上唇2.下唇3.上齿4.下齿5.齿龈6.硬腭7.软腭8.小舌9.舌尖10.舌面11.舌根12.鼻腔13.口腔14.咽头15.喉盖16.食道17.气管18.声带19.喉头三、语音的社会属性语言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符号系统,语音是语言的物质载体,是语言意义的载体。所以,语音不同于一般的声音,它在社会交际中必须代表一定的意义,语音是一种社会现象。语音与它所表达的意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用什么样的语音形式表达什么样的意义不是由个人决定的,而是由使用这种语言的社会全体成员约定俗成的。一方面,同一个意思可以用不同的语音形式表示;另一方面,同一个音也可以表示不同的意义。但是,语音与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一旦由全体社会成员约定俗成后稳定下来,就不允许某一社会成员擅自改动,否则就无法运用语言进行交际。语音的社会性还表现在语音的系统性上。每一种语言的语音都是自成系统的。从物理和生理的角度看,是一种相同的语音现象,但是在不同的语音系统中却往往具有不同的作用。第二节语音的基本概念一、音素音素是构成音节的最小单位或最小的语音片段,它是从音色的角度划分的。按音色的不同划分音节,就会得到一个个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