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_04b不同用途的城市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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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第三节不同用途的城市用地《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一)概述城市是人类的定居地之一。早在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学会所拟订的“城市计划大纲”中,明确认定“居住是城市的第一活动”。而承担居住功能和居住活动的场所,称之为居住用地。城市居住生活的内容和方式,受到社会、经济、文化和自然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居住生活过程是一个文化过程。居住生活方式反映了一个地方或民族的文明程度与形态。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城市居住的概念范畴已随之而在变化。一、居住用地《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城市居住的概念,当提升到“人类居住”的概念层面上,而得到进一步的扩展与深化。这是基于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乃是“人类住区”规划的主旨之一,也是城市规划的主要目标之一。为此,城市居住用地规划,要在城市发展战略的指导下,研究确定居住生活质量及其地域配置的目标,结合城市的资源与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用地,处理好居住用地与城市其他用地的功能关系,进行合理的组织与布局,并配置完善的市政与公共设施。尤其要加强绿化规划,注重环境保护,使之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与环境质量。《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二)居住用地的组成与分类1.用地组成居住用地占有城市用地的较大比重,分为四类:—住宅用地不同类型住宅所占用地,包括住宅基底和宅基周围所必要的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居住生活所需要的学校、医疗、商业服务、文娱管理等设施的用地。—道路用地居住地区内各种道路、广场、停车场库的用地。—绿地居住地区集中设置的公园、游园等公共性用地。《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用地分类城市居住用地按照所具有的住宅质量、用地标准、各项关联设施的设置水平和完善程度,以及所处的环境条件等,可以分成若干用地类型,以便在城市中能各得其所地进行规划布置。我国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范,将居住用地分成四类,其中一类最好,四类较差。《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三)居住用地指标1、影响因素(1)城市规模:大城市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会适当比之小城市低(2)城市性质:老城市建筑层数较低,相对于居住用地所占城市用地的比重会高而新兴工业城市因产业占地较大,相对居住用地比重就较低。(3)自然条件:如因纬度高低的不同地区,为保证住宅必要的日照间距,而会影响到居住用地的标准。(4)城市用地标准: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加上房地产市场的需求状况不一,也会影响到住宅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的指标。《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用地指标(1)居住用地的比重: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0%~32%(2)居住用地人均指标:按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居住用地指标为人均18.0一28.Om2《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四)居住用地的规划布置1、理论发展A、我国著名的唐长安城就规划分划有108个坊里,以坊里做为地域的居住单位。对“坊”和“里”所赋以的概念涵意,经过不断的阐发而留存到现在。B、霍华德较早地在城市总体布局结构上提出居住用地组织的概念C、1927年美国的佩里提出的“邻里单位”(neighborhood)概念,是较早地从理论上以居住地域做为基本的构成单元《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在上海等城市总体规划中,已从西方引进了邻里单位的规划概念,如曹阳新村居住区。50年代后期,开始系统地吸取前苏联小区规划的理论,加以应用和发展,一般也是以小区做为居住用地的基本构成单元,历经几十年的实践,还在不断地完善与发展之中。纵观城市居住用地的规划理论发展,可以说基本上是以基本构成单元和分级构成两个概念为主体,并由此多侧面的理性展衍。《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居住用地的选择(1)选择自然环境优良的地区,有着适于建筑的地形与工程地质条件(2)居住用地的选择应与城市总体布局结构及其就业区与商业中心等功能地域,协调相对关系(3)居住用地选择要—十分注重用地自身及用地周边的环境污染影响。(4)居住用地选择应有适宜的规模与用地形状,以合理地组织居住生活,和经济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等。《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5)在城市外围选择居住用地,要考虑与现有城区的功能结构关系,利用旧城区公共设施、就业设施,有利于密切新区与旧区的关系,节省居住区建设的初期投资。(6)居住区用地选择要结合房产市场的需求趋向,考虑建设的可行性与效益。(7)居住用地选择要注意留有余地。《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3、居住用地的规划布置——[1]居住用地规划的原则1)整体性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作为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组成部分,协调与整合城市总体的功能、空间与环境关系,在规模、标准、分布与组织结构等方面,确定规划的格局与形态。2)以人为本原则:居住用地的规划组织要尊重地方文化脉络及居住生活方式,体现生活的秩序与效能,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3)生态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重视居住地域同城市绿地开放空间系统的关系,使居民更多地接近自然环境,提高居住地域的生态效应。《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4)规范性原则:居住用地规划要遵循相关的用地与环境等的规范与标准,在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的前提下,确定建筑的容量、用地指标,并结合地理的、经济的、功能的因素,提高土地的效用,保证环境质量。•5)管理原则:城市居住地区作为定居基地,具有地域社会即社区的性质,居住用地规划要为营造安定、健康、和谐的社区环境,提供空间与设施支持。同时居住用地的组织与规模,要有利于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居住用地的分布•1)集中布置:当城市规模不大,有足够的用地且在用地范围内无自然或人为的障碍,而可以成片紧凑地组织用地时,常采用这种布置方式。但在城市规模较大、居住用地过于大片密集布置,可能会造成上下班出行距离增加,疏远居住与自然的联系,而影响居住生态质量等问题。•2)分散布置:当城市用地受到地形等自然条件的限制,或因城市的产业分布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走向与网络的影响时,居住用地可采取分散布置。《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3)轴向布置:当城市用地以中心地区为核心,居住用地或将产业用地与相配套的居住用地沿着多条由中心向外围放射的交通干线布置时,居住用地依托交通干线(如快速路、轨道交通线等),在适宜的出行距离范围内,赋以一定的组合形态,并逐步延展。《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3)居住用地的组织与构成•城市居住用地的组织是基于居民对基本生活设施的需求,以及对设施的使用频繁程度,同时结合城市道路系统与网络的构筑,在保障居民生活的方便性、舒适性、安全性,和土地利用合理性的条件下,对居住用地赋以一定的构成形态与机能。•居住用地的构成,在规模较大的城市通常采取多级序列的构成形态。《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一)城市中工业布置的基本要求•1、工业用地的自身要求•(1)用地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要求的形状与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二、工业用地《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用水量很大的工业类型用地,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并注意与水源高差的问题。水源条件对工业用地的选址往往起决定作用。有些工业对水质有特殊的要求,规划布局时必须予以充分注意。•(4)能源要求安排工业区必须有可靠的能源供应,否则无法引入相应工业投资项目。《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5)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与水文要求工业用地不应选在7级和7级以上的地震区;土壤的耐压强度———般不应小于1.5kg/cm;山地城市的工业用地应特别注意,不要选址于滑坡、断层、岩溶或泥石流等不良地质地段;在黄土地区,工业用地选址应尽量选在湿陷量小的地段,以减少基建工程费用。工业用地的地下水位最好是低于厂房的基础,并能满足地下工程的要求;地下水的水质要求不致对混凝土产生腐蚀作用。工业用地应避开洪水淹没地段,一般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0,5m以上。最高洪水频率,大、中型企业为百年一遇,小型企业为50年一遇。厂区不应布置在水库坝址下游,如必须布置在下游时,应考虑安置在水坝发生意外事故时,建筑不致被水冲毁的地段。《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6)工业的特殊要求某些工业对气压、湿度、空气含尘量、防磁、防电磁波等有特殊要求,应在布置时予以满足。某些工业对地基、土壤以及防爆、防火等有特殊要求时,也应在布置时予以满足。如有锻压车间的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地面发生很大的静压力和动压力,对地基的要求较高。又如有的化工厂有很多的地下设备,需要有干燥不渗水的土壤。再如有易燃、易爆危险性的企业,要求远离居住区、铁路、公路、高压输电线等,厂区应分散布置,同时还须在其周围设置特种防护地带。《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7)其他要求工业用地应避开以下地区:军事用地、水力枢纽、大桥等战略目标;有用的矿物蕴藏地区和采空区;文物古迹埋藏地区以及生态保护与风景旅游区;埋有地下设备的地区。《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2.交通运输的要求•工业用地的交通运输条件关系到工业企业的生产运行效益,直接影响到吸引投资的成败。工业建设与工业生产多需要来自各地的设备与物资,生产费用中运输费占有相当比重,如钢铁、水泥等工业生产运输费用可占生产成本的15%~40%。在有便捷运输条件的地段布置工业可有效节省建厂投资,加快工程进度,并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因此,城市的工业多沿公路、铁路、通航河流进行布置。•大小、货物单件尺寸与特点、运输距离,经分析比较后确定运输方式,将其布置在有相应运输条件的地段。在工业中可采用铁路、水路、公路或连续运输。《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1)铁路运输:采用铁路运输的工业企业用地要布置在便于接轨的地段。把有关工业组成工业区,统一建设铁路运输设施,可以提高专用线的利用率,节约建设投资•(2)水路运输:采用水路运输的工厂—要尽量靠近码头。•(3)公路运输:是城市的主要运输方式。在规划中要注意工业区与码头、车站、仓库等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当利用现有公路进行运输时,沿途必须经过的公路构筑物和桥涵要能满足最大和最重产品或原件通过的可能。•(4)连续运输:连续运输包括传送带、传送管道、液压、空气压缩输送管道、悬索及单轨运输等方式。连续运输效率高,节约用地,并可节约运输费用和时间,但建设投资高,灵活性小。《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3.防止工业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工业生产中排出大量废水、废气、废渣,并产生强大噪声,使空气、水、土壤受到污染,造成环境质量的恶化。在规划中注意合理布局,也有利于改善环境卫生。各类工业排放的“三废”有害成分和数量不同,对城市环境影响也不同。废气污染以化工和金属制品工业最为严重;废水污染以化工、纤维与钢铁工业影响最大;废渣则以高炉为最多。因此环境保护的重点放在冶金、化工、轻工以及钢铁、炼油、火电、石化、有色金属和造纸六大工业方面。《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章城市构成与用地规划(1)减少有害气体对城市的污染:散发有害气体的工业不宜过分集中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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