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现代医学已经证实,同性恋是由于在孩提时代早期潜意识中形成对同性的亲赖感并在后天环境中发展的一种非可抗现象,同性恋者尽管有同性恋的性爱行为,其本身并不意味有判断能力、稳定性、可信赖性或社会或职业能力的损害。(用这个定义)婚姻是同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相适应的两人相结合的社会形式,它的本质是一种相对严格的契约。同性恋从生理角度而言是一种正常现象。这就表示同性恋者应该被授予正常的婚姻权利。2、性取向是一个人的基本人权之一,而法律正是为了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人权。“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就包括了血缘、婚姻、继承等等,允许同性恋婚姻,意味着政府承认和赋予了同性恋群体作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权的一种体现。3、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无疑是对同性恋者的福音。同性恋者可以更理性更光明的追求自己的幸福,在精神上得到温暖,而不是采用一些极端的行为来达到社会的认可,同时又对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与正常人一样的保障。同性恋者有与正常人一样拥有爱与被爱的权利,让他们与不爱的异性组成家庭无疑是对双方的巨大伤害,因此同性恋建立家庭无论是对他们的个人情感还是对个人权益都是有利的。(假婚)4、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对于社会的稳定以及社会权利与自由的倡导也都有着推动作用。让同性恋者结合组成家庭,可以有效地规范同性恋者的生活,减轻同性恋普遍存在的滥交、艾滋病等社会问题。同时,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也是倡导人权与自由,促进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理解,而不是一味地摒弃。5、合法化指的是:使某些事物符合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