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总结:一、哲学的基本问题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即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本原的问题,它是划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唯一标准;二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否认识或能否彻底认识世界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在认识论上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第一方面是根本的方面(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依据),它的解决制约着第二方面如何解决。第二方面的解决也影响着第一方面。2、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物质。唯心主义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精神。唯物主义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也叫做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形态。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把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原初的物质”作为世界的本原,如水、火、气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具有非科学性、直观性、猜测性的局限性。(观点)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把基本粒子的构成、物质结构、物质结构的某种属性即原子作为世界的本原。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解释物质本原问题上具有了科学性和抽象性的特点。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看成是世界的本原;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当成是世界的本原。二者的区别在于对“精神”的不同规定,但它们的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把精神作为世界的本原。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相关原理分析人与自然的关系1、唯物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简单的说,它可以划分为三观二原理,即物质观、实践观、意识观、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2.实践观实践的含义:是指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或者说主观见诸于客观的行动。这是人特有的对象化活动、物质性活动。实践的意义:是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性活动,就是“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实践的基本特征:物质性、能动性、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基本形式:生产实践(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改造社会关系的实践、科学实践。实践的结构:主体、客体、中介。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的根本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关系:分化和统一。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基础,人遵循自然规律改造自然界3.自从人类产生以后,自然界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以新的形式,延续自己的存在和发展。通过劳动,人类具有了自己的实践存在方式。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是一个有着自身特殊发展规律的部分。在实践中,人把自然界既作为自己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又作为自己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实践使人从统一的自然界分化出来之后,就从总体上、根本上更深刻、更全面地依赖于自然和社会的物质运动规律。因此,通过劳动实践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他们的和谐统一,便成为人类要面对的永恒主题。如果人类不保持自身与自然的和谐统一,那么就会危及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当今世界出现的生态、环境、人吕、资源等全球危机问题,并不单纯是自然内平衡关系的严重破坏,实际上也是人与自然关系不的严重失衡。恩格思早就提出了自然界对人进行报复以及人类同自然的和解问题。马克思也认为应该合理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实践的规律与人类不断自觉遵循物质世界的规律是一致的。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及社会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三、唯物辩证法的方法论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基本范畴:原因和结果、现象和本质、必然性和偶然性、形式和内容、可能和现实;四种思维方法。2、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二者的对立表现在四个方面:(1)普遍联系观点和孤立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普遍联系的观点,形而上学则认为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彼此孤立、互不联系的,或只承认事物的外部联系而否认其内部联系。(2)发展观点和静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而形而上学否认事物的发展变化,至多只承认事物的量变。(3)全面观点和片面观点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主张用全面的观点去研究、观察和解决问题,而形而上学则片面地去观察、研究问题。(4)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对立和区别。3、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矛盾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或两种基本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它有两个基本含义:①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反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①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吸引的那种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那种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②二者又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因为同一是斗争的同一,是包含对立差异的同一;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辩证法要求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4、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有两方面含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①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一方面,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离不开个性,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另一方面,个性也离不开共性,个性必然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时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时间内则变成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5、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及二者的相互关系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及二者的相互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方法论上要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四、认识的本质与结构,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1、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2、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目的。4、实践和认识是相互作用的,认识特别是反映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首先,人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的本能活动,它是受意识支配的,实践的这种本质特性决定它不能离开认识的指导。其次,认识活动及其成果具有相对独立性,遵循其特有的活动方式和发展规律,它一经形成,便能反作用于实践。再次,认识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许多方面:认识可以使主体了解、把握主体和客体及其相互作用的规律性,指导主体自觉地按照客观规律去从事改造世界的活动;认识可以使主体在实践活动之前,确定符合自身需要以及客观实际的目标、方案、步骤和措施,对实践活动作出预测和规划;认识可以使主体根据变化了情况及时调整自己的行动,指导主体选择实现目的的最佳行为方式;认识可以指导主体将局部经验上升为理论;认识还可以使主体实现对自身的认识,并自觉调整自己的活动,以适应改造客体的需要。最后,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误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首先,理论是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可以而且应该走在实践的前头,指导实践的进程;其次,科学理论能预见未来,端正实践的方向;再次,科学理论作为一种精神力量,能推动人们在实践中创新。列宁说:“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运动。”5、在认识的本质问题上,存在着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一条是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路线,另一条是坚持从思想和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路线。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6、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第一次飞跃。理由是认识的真正任务是要达到理性认识才能有效的指导实践。第一次飞跃的条件是要有丰富而真实的感性材料,并对感性材料进行辩证思维的加工。从理性认识到实践的第二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更重要。理由是认识的需要和要求,实践的需要和要求。而第二次飞跃的条件主要是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一般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非理性因素对认识的发动与停止、主体认识能力的发挥与抑制、认识运动的飞跃上升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表现在动力作用、诱导作用与激发作用。由于认识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主观和客观的矛盾。所以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无限循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不断推移的永无止境的前进运动。7、认识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①规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以至无穷。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其公式是实践——认识——实践,这一过程决定了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是具体的和历史的。②意义: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和解放思想。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理论以实践为基础,实践以理论为指导。坚持尊重群众的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其公式是群众——领导——群众。辩证法、认识论、历史观是统一的,特殊——普遍——特殊、实践——认识——实践、群众——领导——群众是一致的。五、运用认识论理论说明真理的属性及真理与价值的关系1、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真理具备多重属性,主要是客观性、绝对性和相对性。真理具有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真理的客观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二是指真理的标准是客观的,客观的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是坚持了真理问题上的唯物主义。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