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村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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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村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治工作方案为了有效开展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确保各项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实现“有效遏制疫情发展态势,严防疫情大规模暴发,降低病死率”的防控目标。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总体目标:做好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提高重病病例的早期发现,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暴发和流行,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原则:高度重视,沉着应对,分类指导,防治结合,各负其责,强化培训,加强宣传。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黄村卫生院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小组”,以加强本院手足口病的综合防控工作。组长:彭致坤副组长:李莹莹罗增秋组员:韦云朝蓝梦华苏蓬莲韦爱华覃爱华刘汉元蒋璋王晶樊雪梅三、防控措施(一)病例的早期发现1、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卫发明电〔2010〕38号)的有关规定,早期发现手足口病普通病例和重症/危重症病例。2、若发生聚集性病例,或出现暴发流行,或达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标准,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医务人员,在疫点/疫区对5岁及以下儿童全面开展手足口病病例排查工作,及早发现发热、皮疹等异常特征的儿童,科学排查手足口病病例。(二)疫情报告1、疑似病例的报告:严格按照《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及丙类传染病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诊断和报告。2、重症病例的报告:必须经县级以上手足口病临床专家组会诊,并由专家组组长同意,才能对符合临床诊断标准的重症病例进行网络直报。3、聚集性病例的报告:1周内,同一托幼机构或学校等集体单位发生5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班级(或宿舍)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自然村发生3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或同一家庭发生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均为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疫情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市疾控中心报告。(三)病例的救治和管理根据“乡镇随访、县级救治、市级重症”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策略,做好对手足口病病例的管理。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有关项目,做好5岁及以下儿童的摸底造册工作;做好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患儿的排查、随访和转诊工作;负责居家隔离治疗病例的追踪、随访,密切关注患儿的病情变化,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时,应立即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要做好重症病例出院的随访管理工作。加强本单位感染性疾病工作,切实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手足口病流行季节,设立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负责做好手足口病门诊病例的治疗和管理,一旦发现病例需要留观或住院治疗,要在确保患儿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转定点医院进一步诊治。(四)疫情控制1、散发疫情的处置要求。(1)轻症病例的处置。发现病例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病例居家隔离至症状消失1周后方可返校(园)上课。要大力开展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2)重症、死亡病例的处置。重症、死亡病例的处置工作是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的重点之一,是全面提高重症病例的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的关键。要全面做好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科学救治、安全转诊、宣传教育和院内感染控制等工作,对重症、死亡病例开展流调和标本采集工作。如病例死亡,要及时开展死亡原因专题分析,须经市级专家组讨论明确诊断后才能进行网络直报并填报《手足口病死亡病例专家讨论意见书》。2、聚集性病例的处置要求。出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时,应及时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四)加强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技术水平迅速开展《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专家共识(2011年版)》学习,在医务人员中普及重症病例的诊疗技术,重点加强以下培训:一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院内感染等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诊断、救治及疫情防控的专业技术水平。二是开展本单位和村级(社区站)医务人员手足口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手足口病病例的发现率和重症病例的及时转诊率,努力减少农村儿童重症及死亡病例的发生。(五)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防控工作小组对本院各科进行督导检查,内容主要包括病例的发现、报告和救治及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等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疫情扩散、病人救治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部门及个人责任。附件:1、柳州市卫生系统各相关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职责2、柳州市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3、重症患者会诊、转诊规定4、柳州市手足口病重症、死亡和聚集性病例信息报送规范5、柳州市托幼机构及学校手足口病防控要点附件1:柳州市卫生系统各相关部门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职责为规范、有序地开展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尽最大能力降低病死率。特明确各部门在全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一、卫生局1、疾控科负责手足口病防控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确保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定期汇总手足口病发病及重症、死亡病例信息;死亡病例信息于收到后以最便捷的形式通报医政科;及时汇总由医政科反馈的死亡病例、重症病例的后续处置情况;定期组织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专家组召开疫情研判会议,并将研判报告上报局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汇总各组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形成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进展报告,并向局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指导疾控中心完成手足口病常规监测和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负责组织各医疗单位手足口病培训工作;指导当地教育等部门,对辖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组织开展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将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职责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考核内容,将其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发放的重要依据。2、医政科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病例(尤其是重症、危重症病例)救治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管理,以及医疗救治资源的统一调度;加强定点医院儿科重症监护病房的建设;完善对口支援制度,努力提高全市手足口病整体医疗救治能力;负责重症病例治疗相关信息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负责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全市基层医务人员手足口病医疗救治知识培训;负责指导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居家病例和留观病例管理,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手足口病病例的转诊,落实卫生应急相关工作措施。3、应急办根据辖区内的疫情形势,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辖区内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应急相关措施,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和阶段性工作报告。4、审批科负责组织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方案和技术要求,督导、检查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辖区内托幼机构及学校在手足口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风险排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发现、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5、爱卫办负责组织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将农村改水改厕、创建卫生城、镇与健康城市建设相结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特别要重视学校、工厂、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环境卫生,切实加强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建设和运行监管。二、手足口病定点医院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发现、报告和救治工作;防范院内感染;整理、分析院内手足口病就诊情况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主要工作职责是:1、加强病例救治,提高救治水平:①成立手足口病医疗救治专家组,规范诊治手足口病病例,尤其是重症、危重症病例。②做好手足口病病例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尤其是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和救治工作,合理规范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诊工作,切实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同时,要认真研究分析手足口病临床特点和病程规律,及时总结救治经验,提高手足口病的诊断和救治水平。③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医疗机构救治能力。④优化资源,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重症病例集中收治到具备重症救治能力的上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重症患儿的发现和诊断工作,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将重症病例转诊到上级定点医院;不适宜转诊时,要及时请上级专家会诊,组织就地抢救。建立手足口病重症病例会诊与讨论制度,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2、监测院内手足口病病例治疗相关信息:在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时期,实行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周报制度,并将相关信息上报至卫生局医政科。对死亡病例和重症病例的治疗相关信息要求立即报告。3、严格防范院内感染的发生:设立相对独立的发热/皮疹病例专门诊室以及手足口病患儿隔离治疗病房,避免院内交叉感染;要严格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重点加强对发热门诊、儿科门诊、急诊、手足口病病区、儿科和新生儿病房、重症监护室等重点区域的管理,强化医务人员手卫生意识,切实落实消毒隔离等控制医院感染各项措施,有效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医院感染。4、密切配合疾控中心开展病原学监测,负责病例的采样并送检。采集重症或死亡病例标本的同时,必须对病例进行详细的个案调查,不能漏项。个案调查表和病例标本同时送交疾控中心。三、基层医疗机构及其他非定点医院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病例(尤其是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早期识别、轻症病例的管理、5岁及以下儿童的排查以及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1、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下,负责手足口病病例及疫情的报告和监测工作;结合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有关项目,做好5岁及以下儿童的摸底造册工作,在当地手足口病疫情高发时期,负责指导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5岁及以下儿童进行排查;负责辖区内首诊病例的筛查以及居家治疗的病例进行随访,关注就诊和居家治疗患儿的病情变化,如发现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异常症状时,及时转诊;对首诊病例、居家治疗病例及排查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并建立联系方式便于追踪;对发生聚集性病例和重症、死亡病例的疫点进行消毒处理。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他非定点医院:成立本院手足口病防控领导小组和医疗救治小组。设置发热或皮疹病例专门诊室,排查发热或皮疹病例,早期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及时采取治疗措施;负责对需要留观、住院治疗的病例以及危重症病例的安全转诊;负责对辖区内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务人员进行手足口防治知识的培训,以及医疗救治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对口支援工作;防范院内感染,做好重点场所的消毒及个人防护工作,确保就诊安全。四、疾控中心成立本单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处置小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常规监测和报告工作,重点加强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工作,一旦出现聚集性病例,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指导医疗单位对重症、死亡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以及标本采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手足口病疫情动态,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对学校、托幼机构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五、妇幼保健院负责落实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托幼机构保健人员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督促辖区内托幼机构做好晨检、巡查、缺勤登记、病例报告、消毒、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和健康教育等防控工作。六、卫生监督所负责落实辖区内的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托幼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督促托幼机构、学校落实健康教育、晨检、缺课登记、消毒、疫情报告等防控措施。附件2:柳州市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早期发现和治疗手足口病重症、危重症病例,降低5岁及以下儿童重症发病率和病死率,切实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卫生部《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0年版),特制订5岁及以下儿童发热或皮疹病例管理方案。一、目的(一)加强5岁及以下发热或皮疹儿童的管理,早期发现、报告和治疗具有重症临床表现的手足口病患儿。(二)指导村级和乡镇医疗机构首诊医师对临床发热、疱疹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规范村级和乡镇医疗机构对5岁及以下发热、疱疹患儿的处置流程。(三)规范5岁及以下发热、皮疹患儿的日常管理,最大限度减少疾病传播。二、组织管理机构(一)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所、社区卫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