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HNPD-10-KH03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7-07-04发布2007-07-04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HHNNPPDDDD1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适应火力发电的可持续发展,走新型化的工业道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贯彻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的考核制度,并负责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第五条策划部负责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环保设施的运转与维护,污染防治达标及综合利用项目的执行情况。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研究和制定劳动卫生与环境治理计划,工作项目的安排,并负责整个过程的监督。第七条策划部负责安排全厂的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污染治理项目列入生产年度计划,并负责环境保护改进工程和治理工程的实施。第八条财务及经营部负责按照要求及时缴纳各类环保排污费,做好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管理,贷款申请及使用管理。第九条燃料供应部负责各项环保工程的物资供应工作。第十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作业环境、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的组织工作,并对每年的全厂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组织实施情况提出报告,报策划部环保室一份。第十一条运行部对燃煤全面分析报告每月报策划部环保室一份,燃料供应部将硫含量纳入煤质管理之中。第十二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全厂职工职业病检查防治工作,对其它作业环境有关的疾病检查、防治等情况的报告,每年报人力资源部及策划部各一份。2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十三条对基建、扩建、技改项目建设时严把“三同时”关。(一)凡是公司内部及关联公司工程项目,必须首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必须有相应的污染处理设施,按照污染程度编制评价报告书。(二)大型基建项目的审核必须有公司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审议。(三)凡我公司有污染的工程项目投产前,必须具备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报告且具有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报告,组织有公司环保领导小组成员参加验收,确认合格后由策划部向市环保局申请签发《环境保护准许投产证》方可投产。(四)在生产过程中充分运用生产计划、调度、技术规程等技术手段,加强对设备、材料、能源的管理,并对损害环境质量的生产活动加以限制,协调生产与环境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五)环境保护的工作必须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环境指标与生产指标统一下达,并落实完成。(六)公司各部门及关联公司所属的污染治理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用或擅自拆除,设施排放口排污应达标排放。(七)锅炉在运行中保持最佳燃烧状态,降低煤耗,减少烟尘及烟气排放量。负责静电除尘器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对其及时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八)公司及关联公司的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工业废水、设备冲洗水、沉煤池澄清水等)排放符合国家污水排放标准;严禁将废油、化学药品等废弃物直接倒入排水系统,严禁采用坑井、渗井的方式排放各类废水。第十四条各部门要加强环境管理的力度,消除重大事故的隐患。(一)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加“三废”排放或增加排放口,即在原排放水质的情况下增加新污染物,应征得公司环保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排放。(二)排放有污染物的各设备系统或运行方式有重大改变时,因事故临时采取措施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身健康等,均应事先申请,如遇紧急情况可先进行处理后报告。(三)发生污染事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策划部及上级有关部门。(四)一切有污染物排放的部门,必须健全环境保护和厂区环境劳动保护档案,改进工艺,做到不排或少排工业三废,搞好综合利用工作。对影响职工身体健康的工作场所,要切实采取防护措施。(五)广泛开展群众性环境保护,厂区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我公司的环境改善。第十五条对生产过程中无法消除的污染,由各部门提出问题,策划部进行组织调研,并负责项目统一安排,在技术成熟的情况下,按污染治理项目的申请规定进行立项、审批、论证、实施,并结合大小修进行专项治理。第十六条对资金投入较大的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要制定专项的治理规划,上报策划部,争取国家有关环保优惠政策,积极治理污染。3第十七条污染治理资金应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做它用。第十八条运行部:(一)加强对运行锅炉的燃烧调整工作,保持最佳燃烧状态,严禁由于燃烧不好和设备存在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二)对生产现场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以利检修及早消除。设备停运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必须及时停运冷却水和冲洗水。(三)加强对运行锅炉的维护和管理,防止锅炉正压运行。对贮煤、制粉、输粉、一二次风、燃烧、风烟分流加强维护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以降低锅炉房内粉尘浓度,使其达到卫生标准。(四)加强对辖区的油系统管理,严禁泄露至厂区工业下水管道,或渗漏公用系统,造成污染事故。(五)加强对主油箱油务的管理工作,减少人为的原因造成泄漏,巡查油系统泄漏,联系检修处理。(六)加强对循环冷却水的监督管理工作,在保证浓缩倍率的情况下,减少冷却水的排放量。第十九条检修部:(一)做好除尘器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每月两次对电除尘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除尘器在设计效率正常运行。(二)除尘器大修后,对设施性能、运行指标进行总结评定,报策划部。(三)加强对油库的管理,对滤油回收池加强调整和维护,保证回收池及油水分离器的正常运行,严禁各类油及废油排入工业下水道,造成污染事故。(四)加强对各值班室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使值班室确实能起到隔音、防噪、防尘的作用,做好防尘降温工作,保证职工身体健康。(五)对漏汽、漏水、漏油的地方及时消除,防止对循环冷却水的污染。严禁废油倒入循环水系统,降低车间内和周围环境噪声。(六)加强对汽机噪声和振动的治理,使其达到标准。(七)加强对磨煤机、吸风机、一次风机噪声和振动治理,使其达到设备噪声标准。第二十条燃料部:(一)做好输煤皮带除尘器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二)每月对输煤皮带装设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运行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报策划部。(三)每月将煤场和输煤系统水喷淋及水冲洗装置运行情况报策划部。(四)对输煤系统冲洗工作加强管理,使冲洗水经沉煤池澄清重复利用,严禁任意排入外环境。(五)加强对输煤系统除尘、通风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使各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达到工业卫生标准。(六)加强对各值班室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使值班室能起到隔音、防噪、防尘、防振作用。第二十一条运行部化学专业:(一)对化学各类水处理设施加强控制,尽量降低废水排放量。4(二)加强对化学实验室的有害气体、液体的管理工作,做到有组织的排放,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三)加强对污、废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证其投入率,从而使各类外排废水达到排放标准。第二十二条行政部每年年终应对本年度公司绿化情况进行总结,并报策划部环保室。第二十三条综合服务中心,华茂实业公司对厂区浴室、福利区取暖及供热锅炉加强维护和管理,应采取措施降低用水量,做到随用随关,不得放任自流或无人管理,切实把这些生活设施管好用好,做到节约用水用汽。第二十四条劳动保护、监督管理标准(一)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机噪声、震动等作业场所、必须有防毒、防害、防噪、防高温等措施。(二)各部门要积极防治车间噪音及振动,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进行改造,加装消声减振装置,或设置隔音室、隔音壁。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设法减少噪音和振动的影响。(四)加强输煤、贮煤系统及煤场的管理,对输煤系统中加装的除尘装置,应设专门班组、专人维护管理,及时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第二十五条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厂区内各建、构筑物布局应合理,道路平整通畅,按规定设有标志牌,路面无积灰、无积水、无垃圾,路旁设有卫生用具。(二)生产区内诸如废料、金属碎片、废油、垃圾等废弃物,原则上应回收利用或集中处理。生产区、车间应设指定地点堆放或回收废物,并设有专人管理及时进行清理,严禁到处乱扔、乱堆废弃物。(三)生产区、车间内清洁整齐,卫生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四)厂区、生产区绿化面积。树木、草坪、花坛覆盖率达到规划可绿化面积的90%以上,并力争按环境保护的特点与要求做到美化环境相结合的科学绿化。第二十六条全厂环境保护和厂区作业环境的组织监督工作,在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业务环保专责负责。第二十七条环保监测站的任务:(一)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建立健全本站各项规章制度。(二)负责对社会环境造成污染的总排放情况监测。(三)负责各部门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四)对上级机关规定的各项监测项目进行定期监测,并按时提出技术分析报告,保证监测工作正常进行。(五)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工业卫生和环境污染技术档案,搞好监测仪器、仪表的保养和维护,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5(六)监测人员对属于机密性质的监测资料、报告,向外提供或公开发表前,必须经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履行审批手续。(七)定期编制月报、季报、年报,向有关部门报送。(八)定期编制治理计划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完成上级有关下达的限期治理任务。(九)完成上级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第四章奖惩管理第二十八条把环境保护、厂区作业环境管理和治理纳入到责任制考核,统一评分奖惩。第二十九条对认真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在“三废”治理、综合利用、环境科研、环境监测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第三十条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或重大污染事故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按环境保护管理标准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公司策划部负责检查落实,并纳入月度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的文字解答由公司策划部负责。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于2007年7月4日发布实施,此前公布的办法相应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