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保险实质保险是一种精神补偿的手段,以概率论和大数定律为依据收取保险费,集中具有同一危险的多数单位的资金,建立保险金,利用“分散危险,分摊损失”的办法,对少数参加者(被保险人)由于特定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对人身伤害给付保险金.保险种类按保险标的(subjectmatterinsured)不同,保险种类可分为:财产保险:如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如产品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如出口信用保险人身保险:如寿险保险常用术语保险人或承保人----保险公司(Insurer)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要保人(Insured)保险标的----保险对象保险价值----保险标的的货币计算(InsuredValue)保险金额----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保金额,也是保险人计算报废和承担赔偿责任的最大限度的依据.第一节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内容一、货物保险的基本原则1.可保利益(insurableinterest)原则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国际货运保险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2.最大诚信(utmostgoodfaith)原则双方恪守信用,保险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投保人应就重要事实的申报、保证。3.经济补偿(indemnity)原则4.近因(proximatecause)原则保险人只对承保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5.代位求偿(Subrogation)原则当损失是由于第三方造成,通常情况,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或向保险人追偿,二选一。若先选择向保险人追偿,则保险人代被保险人追偿由于第三方对于保险标的造成的损失的赔偿6.分担(Share)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向多个保险人重复保险时,投保人的索赔只能在保险人之间分摊,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金额。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范围风险损失费用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海运风险海上风险(perilsofthesea)又称海难。一般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航行中发生的或随附海上运输所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来风险(extraneousrisks)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原因引起的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破坏力量所引起的灾害。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这些灾害在保险业务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意外事故:由于偶然的,难以预料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船舶搁浅、触礁、沉没、焚毁、互撞或遇流冰或其他固体物体,如与码头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原因造成的事故。外来风险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偷窃、雨淋、短量、玷污、渗漏、破碎、受潮受热、串味、生锈等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战争、罢工、交货不到、拒收、政府禁令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施救费用(sueandlaborexpenses)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费用损失全部损失海运货物保险-损失与费用海运货物保险承保范围全图承保范围风险损失费用海上风险外来风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一般外来风险特殊外来风险全部损失部分损失实际全损推定全损共同海损单独海损施救费用救助费用实际全损(actualtotalloss)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1、标的物完全丧失2、保险物性质全部丧失3、虽然未消失,但被保人完全拿不到货物4、保险物神秘消失推定全损constructivetotalloss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即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Casestudy有一被保货物——精密仪器一台,货价为15000美元,运载该货的海轮,在航行中同另一海轮发生互撞事故,由于船身的剧烈震动,而使该台仪器受到损坏。事后经专家鉴定,认为该台仪器如修复原状,则需要修理费16000美元,如拆卸为零件出售,尚可收回5000美元。分析在上述情况下,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于何种损失?保险公司又应如何处理这一损失?Key这台受损仪器应属于推定全损。因为修理费用加上运至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该货在目的地的价值。保险公司对于发生推定全损的货物,除按保单的规定给与赔款外,被保险人应将该货物委付给保险公司,即将该货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并由被保险人签署权利转让书作为证据,从而使保险公司在赔付货款以后,能够自行处理该货的残余部分,并享有该货有关的其他权益。单独海损(particularaverage)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generalaverage)在同一海上航行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根据惯例,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应由船舶、货物和运费三方按最后获救的价值多寡,按比例进行分摊。这种分摊称之为共同海损分摊(generalaveragecontribution)。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船方在采取措施时,当时必须确有危及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存在;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共同安全的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所作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也就是说经过采取某种措施后船舶和/或货物全部或一部分最后安全抵达航程的终点港或目的港,从而避免了船、货同归于尽的局面。常见共同海损的类型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造成海损的原因共同海损——不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而人为地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损失的承担责任共同海损——受益各方按照受益方价格一定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受损方自行承担单独海损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发生,但两者经常是有联系的。共同海损案例有一货轮在航行中与流冰相撞。船身一侧裂口,舱内部分乙方货物遭浸泡。船长不得不将船就近驶入浅滩,进行排水,修补裂口。而后为了浮起又将部分甲方笨重的货物抛入海中。乙方部分货物遭受浸泡损失了三万美元,将船舶驶上浅滩以及产生的一连串损失共为八万美元,那末,如何分摊损失?共同海损案例解答这一连串损失不都是单独海损。在上述损失中只有船体撞裂和部分货物遭浸泡属于单独海损。将船只驶上浅滩,以及由此而产生的一系列损失均属于共同海损。确定共同海损分摊有两个原则:1、分摊应以实际遭受的合理损失或额外支付的费用为准;2、经分摊后,应是遭受共同海损的一方与未遭受损失的其他关系方出于均等地位施救费用施救费用(sueandlabourexpenses)系指保险标的在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和保险单受让人对保险标的所采取的各种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救助费用救助费用(salvagecharges)是指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了救助措施并获得成功而向其支付的报酬,保险人对这种费用也负责赔偿。第二节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一、CIC承保的险别我国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主要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ThePeople’sInsuranceofChina,PICC)制订的保险条款(ChinaInsuranceClauses,简称C.I.C.)基本险别附加险别一切险(AR)平安险(FPA)水渍险(WPA/WA)一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基本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81年1月1日修订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OceanMarineCargoInsuranceClauses)规定,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一般货物险(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和特别货物险(散装桐油险和冷藏货物险)。平安险责任范围(上)(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1.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它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3.上述(2.)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4.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平安险责任范围(下)(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5.被保险人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承保责任内货损的措施而支付合理费用。6.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中途港或避难港停靠,由于卸货、装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造成的特别费用。7.发生共同海损所引起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8.根据运输契约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withparticularaverage,W.P.A.)英文原意为“负责单独海损责任”。它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保险责任范围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恶劣天气、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allrisks,A.R.)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水渍险的所有保险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实际上是水渍险、平安险和一般附加险责任的总和。保险责任范围比较: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一般附加险(11种)(GeneralAdditionalRisk)T.P.N.D(Theft,PilfergeandNon-Delivery偷窃、提货不着险)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货物被偷走或窃走,以及货物运抵目的港后,货物的全部或整件未交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R.F.W.D(FreshWaterRainDamage淡水雨淋险)货物运输中,由于淡水、雨水以及冰雪融化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都应负责赔偿。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舱、水管漏水以及舱汗。RisksofShortage(短量险)保险人承担承保货物数量和重量发生短少的损失。承担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独立投保。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Risk)Inter-Mixture&ContaminationRisks(混杂、沾污险)承保后物在运输过程中混进杂质所造成的损失LeakageRisks(渗漏险)流质、半流质的液体物质和油类物质在运输过程中因为容器损坏而引起的渗漏损失Clash&BreakageRisk(破损、破碎险)指保险人承保货物碰损和破碎的损失TaintofOdourRisks(串味险)指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其它/带异味货物的影响而造成的串味的损失一般附加险(GeneralAdditionalInsurance)Sweating&HeatingRisk(受潮受热险)指承保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受气温变化或水蒸气的影响而使货物发生变质的损失HookDamageRisks(钩损险)被保险货物在装卸过程中因为使用手钩、吊钩等工具所造成的损失RustRisk(锈损险)保险公司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生锈造成的损失BreakageofPack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