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城区地籍调查方案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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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3、权属调查及界址点测量按照土地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和市区实际情况,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测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权属调查工作可分为两类:一是未发土地证的宗地,此类宗地需要实地进行权属调查、界址点标记、界址点测量及面积计算。二是已发土地证的宗地,此类宗地主要是进行宗地重新编号,按街坊整理出每宗地的档案资料,对每宗地进行实地核实,恢复界标。对界址没有变化的宗地,根据宗地的档案资料重新测算坐标,对界址有变化的重新进行权属调查、实地设置界标及测量。各项指标应达到《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城镇地籍变更实施细则》的要求。4、数字化地籍图及宗地图在数字采集,编辑成图的基础上,建立图形数据库,制作1:500数字地形图、地籍图、宗地图,并进行土地面积统计、汇总。5、建库调绘成果经核查验收合格后,利用国土资源部推荐的MAPGIS应用软件,将权属调查资料、土地登记成果及测绘成果输入计算机,建立起完整的市区地籍调查权属数据库和图形数据库,分别完成中心城区段和各标段建制镇数据整合工作。一、组织形式为加强变更地籍调查工作的领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这项工作,拟成立领导小组,下设地籍调查工作协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1.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土地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规划、城建、城管、房管、财政、税务、工商、交通、统计、公安等部门以及各区相应机关的有关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变更地籍调查的组织、协调与工作论证等。领导小组下设地籍调查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高密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测管科长、地籍科长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变更地籍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协调、调度,负责具体工作的技术指导以及调查方案、调查成果的审核上报和检查验收,随时掌握工作进度,了解和研究解决有关技术问题,负责地籍变更调查的资料档案管理、宣传和后期保障工作等。地籍调查办公室以工作简报等形式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顾问小组由潍坊市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和地籍科负责人组成顾问小组,负责方案论证、技术指导、进度及质量监督等。3.技术检查指导组由高密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和山东明嘉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的技术人员组成,对项目施工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专职检查和技术指导,及时解决和处理有关技术问题。4.权属调查组由高密市国土资源局(含区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及抽调的其它有关技术人员组成(从本局抽调人,从各街道办借调人,明嘉测绘公司人,共人),共分组,每小组3人,负责按街坊对变更宗地及新增建成区宗地的权属调查、审查权源资料、现场确定界址点的位置、设立界标,填写有关图、卡、册、薄等。5.地籍测量组由山东明嘉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人员组成,全部为专业测绘技术人员,成立个作业组进行作业,负责按照有关的作业技术规程、标准和本设计书的要求,完成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和宗地的碎部测量,绘制基本地籍图、宗地图,进行面积量算及汇总,填写各类统计表和汇总表册。6.地籍数据库建设组由测绘队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软件专家组成,负责建立高密市中心城区及建制镇地籍信息管理数据库,并负责安装和调试。第二章作业的主要技术依据一、执行的技术标准及有关文件1、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执行标准TD1001—9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2、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12月28日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3、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4、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土[籍]字第36号文件《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5、《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8号)。6、2002年11月22日施行的《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全国土地分类》(2001,国土资发[2001]255号)。8、国家标准GB/T18314-2001《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9、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以下简称《GPS规程》。10、国家标准GB14912-94《大比例尺地形图机助制图规范》。11、国家测绘局1994年11月28日颁发的CH5003—94《地籍图图式》。12、国家标准GB/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水准测量规范》)。13、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国土[籍调]字第10号文件《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4、《山东省城镇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简称《验收办法》。15、《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源部16、《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库标准》,国土资源部17、《山东省县(市)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山1东省国土资源厅18、《县(市)级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19、本调查区《技术设计书》。二、参照的技术标准1、国家建设部颁发行业标准CJJ8-99《城市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国家测绘局1994年11月28日颁发的CH5002—94《地籍测量规范》。3、国家标准GB14084-93《1:500、1:1000、1:2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4、国家标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以下简称《图式》)。第三章已有资料的分析利用一、地籍档案资料1、土地登记档案资料自1989年开始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特别是1999年4月进行的土地证书年检工作以来,取得了大量征用、划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及地籍档案资料,涉及面积约36.4KM2,主要为企事业单位,近2200多宗地,其中已发证的宗地约1000宗,在这1000宗地中有500余宗有实测坐标的宗地图,其余为宗地草图,这些资料可作为本次地籍调查的权属依据。对于上述2200多宗企事业单位,实地核实无变化的,不再进行权属调查,原权属调查资料可作为本次权属调查资料,但实地应标记界址点以便测量。对于变化的宗地按变更地籍调查来进行重新调查。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2003年以来,高密市开展的1∶10000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为高密市地籍管理提供了准确的历史技术资料,其中:土地权属界线图、边界接合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单位国有土地面积汇总表、城镇集体土地面积汇总表等,都有相当的参考价值,成果资料大部分可以参考利用。,其权属调查部分在实地确认无变化的,可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复核一致印章的情况下,作为权属资料使用。3、图件资料2003年5月至2004年6月山东地质测绘院为高密市国土资源管理局施测的1∶500比例尺地籍图和山东省第二测绘院1994年施测的1∶1000比例尺地形图可作为本次变更地籍调查的工作底图使用。1998年坊子煤矿测绘队施测的各建制镇地籍图,可作为本次地籍调查的权属依据4、其他依据政府征用、划拨、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可作为本次地籍调查的权属依据。第四章变更地籍调查技术路线采用内业处理和外业调查相结合、卷地毯的方式,准确获取翔实、全数字化土地基础信息,形成从土地数据的获取、处理、存储、汇总分析到信息服务全过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登记。从数据准备、工作底图的制作、后续的数据入库、编辑、面积计算和统计、成果输出等,通过软件系统对调查数据进行规范,确保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各环节衔接时的数据检查。尽量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确保工作质量,主要包括已有地籍调查资料、国有土地登记资料(特别是国有公路、河流、铁路等)、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料。具体的工作程序如下:1.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包括确定调查范围、方法、经费、时间、组织领导和参加人员等。2.表册及有关物品准备:印制宣传材料、通告、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地籍调查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丈量记录表、界址点点之记等;准备宗地草图纸,制作界标、界钉等。3.收集资料:收集几年来土地登记、城区规划、拆迁、初始地籍调查的有关资料。4.人员培训:对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学习土地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权属调查、地籍勘丈的业务知识,使参加作业的人员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掌握调查的方法、要求和操作要领。5.进行地籍控制测量:采用目前先进的GPS定位测量技术建立高密市辖区D、E级GPS平面基本控制网,并在D、E级GPS控制点下加密一、二级导线网,采用四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建立高密市辖区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高程基本控制网。6.进行1∶5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在图根加密控制的基础上采用解析法测定;利用中地公司正版的MAPSUV数字测图软件绘制1∶500比例尺基本地形图。7.进行权属调查:在初始调查的基础上,通知用地单位和个人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核实本单位(个人)用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地类、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8.进行1∶500比例尺地籍勘丈:在图根加密控制的基础上采用解析法测定每一宗地的权属界址点、地类界、地物点的坐标;利用中地公司正版的MAPSUV数字测图软件绘制1∶500比例尺基本地籍图。9.进行地籍调查成果的内业整理,建立高密市城区地籍管理信息系统。10.编绘高密市城区1∶5000比例尺地籍挂图。变更地籍调查技术路线框图权属问题测量问题第五章权属调查§5—1权属调查基本要求及流程一、权属调查基本要求对上世纪九十年代高密市有地籍调查资料的部分主要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剩余部分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权属调查是土地登记中一个重要法律程序,其基本要求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因此调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次调查的对象是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者的情况、宗地使用的状况及他项权利,确权的依据是经过审查认为有效的权源证件,调查的主要方法是现场调查宗地的座落位置、界线、核实权源证件。调查的结果是取得一份合格的宗地调查资料,为地籍勘丈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依据。二、工作流程§5—2权属调查的准备工作一、组织宣传和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组织居委会、村委会、各大企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召开动员大会,在主要路口、各级政府等外墙张贴地籍调查工作报告,积极宣传地籍调查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做到地籍调查工作家喻户晓,积极争取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二、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学习在开展调查工作之前,根据调查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将调查区分解到作业组,实行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经费的“四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作业组根据总体要求制定各自的工作计划。组织调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讨论学习《规程》、《城镇变更地籍调查细则》和“设计书”,技术负责人员做好事先指导,达到认识统—、思路清晰、解除疑难,方法明确之目的。三、准备、收集有关资料及表册收集的有关资料包括历年土地申报材料、现有的地籍资料、土地利用现状调查,非农业建筑用地清查资料等。同时应准备好所需表格及用品。各种表格见附录2。四、调查区的划分(一)地籍街道的划分街道的划分和编号原则上在土地更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保持各行政区的完整性。(二)地籍街坊的划分根据划分的街道,进行地籍街坊的划分,当自然街坊面积较小时,界址点和地籍图测量权属调查成果输出质量检查建立地籍数据库2可将几个自然街坊划为一个地籍街坊,每个地籍街坊以不超过1000宗地为宜;如果一个自然街坊面积较大、宗地数量较多时,也可将一个自然街坊分成多个地籍街坊。地籍街坊划分后,应编街坊号,街坊号的编制,应考虑其统一性。1、街坊的划分原则(1)一个街道的街坊总数不得超过99个。(2)一个街坊内包含的宗地总数,原则上除块地外可以有8999宗,考虑到宗地合并、分割等土地变更情况,街坊内的宗地总数在首次划分时不宜超过6000宗。(3)建成区的街坊一般应以巷道、沟渠等线状地物为界进行划分。2、地籍街坊界线的划法及道路的处理地籍街坊是由互通道路、河流、沟渠等线形地物封闭起来的地块。地籍街坊界线的划分,应以包围地籍街坊的道路边线为界,即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