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分发部门:密级:川蓝集发[2004]102号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总部员工的薪酬福利体系,确保薪酬管理体系的顺利运行,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薪酬福利包括工资、风险股金、社保福利、生活福利、员工健康福利、请假期间待遇等。第三条员工薪酬属保密信息,除员工的上级主管可了解外,员工间不得探听、传播薪酬信息(福利信息除外)。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第二章月度工资第五条本企业员工均实行月度工资制,计薪周期为每月1日~30日。按国家规定,平均每月工作日为20.98天。第六条月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风险工资、外勤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工龄工资。基本工资:绩效风险工资=4:6第2页1.基本工资:员工完成本岗位职责的固定劳动报酬。2.绩效风险工资:绩效风险工资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当月业绩好坏确定。绩效风险工资的浮动范围为本人基准绩效风险工资的0~150%。一般情况下,当月工作业绩合格者,则按基准绩效风险工资计发;当月工作业绩突出者,其绩效风险工资可做适当增加,但最多不得超过绩效风险工资的50%;当月工作业绩较差,或违反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下调该月绩效风险工资,直至为0。3.外勤业务补贴:在日常工作中负责对外联络、业务工作中需要与外界保持一定联系的集团中高层及以上管理人员,按不同岗位和对外联络的具体情况,经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并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给予适当外勤业务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序号岗位外勤补贴序号岗位外勤补贴1总裁10,0004总经理级2,0002副总裁级6,0005副总经理级1,0003总裁助理级4,0004.住房补贴:为关心员工住房情况,公司实行住房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序号岗位住房补贴1科处室副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4002职员层3003操作层2005.通讯补贴:公司对未报销通讯使用费的员工实行通讯补贴,标准为100元/月。所有员工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将视情况予以处罚。6.工龄工资:公司为鼓励员工长期为本企业服务,实行工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如下:第3页序号集团范围内工龄月工龄工资标准说明:1.本制度所称“工龄”仅指在蓝光集团范围内参加工作的时间;2.工龄计算为整数,每年6月30日为该年度工龄计算的截止日期;3.属集团范围内内部调动的,工龄工资连续计算;4.集团每年1月对员工的工龄工资进行统一调整。11——3年10元×工龄24——5年20元×工龄36——10年30元×工龄411——15年40元×工龄第七条工资调整:每年初,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进行工资调整。在分析上年的工资数据、参考同行业收入水平的基础上,编制调整方案,经人力资源专委会讨论通过后,拟订调整预案,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第八条为科学合理地进行工资调整,应用如下测评工具:1.岗位系数设定:本企业员工的工资标准按岗位划分为五级13层19种,以4.3级员工的上一年度12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设定各岗位系数(见下表):层级序号级数对应岗位岗位系数区间一级(高管层)11.1级董事长、总裁70.0—100.021.2级副总裁、财务总监11.0—20.031.3级总裁助理、审计总监8.0—15.0二级(中高层)42.1级部门总经理级3.5—9.052.2级部门副总经理级2.9—6.062.3级部门总经理助理级2.4—3.2三级(中层)73.1级部门科处室经理营销策划类2.8业务部门类2.5行政后勤类1.5—2.583.2级部门科处室副经理营销策划类2.3业务部门类2.1行政后勤类1.2—2.1四级94.1级高级业务职员2.2—2.8第4页(职员层)104.2级业务职员营销策划类1.7业务部门类1.5高级秘书类1.5114.3级行政、文员、外勤、内业等1.0五级(操作层)125.1级司机、保安0.8135.2级电工、接待0.62.价值系数计算:在岗位系数的基础上,设定价值系数,用价值系数来衡量团队内部个体间的差异。价值系数是指同岗位人员在该类岗位中的综合绩效的具体体现,目的在于均衡团队内部员工间的个体差异,价值系数与创造的价值及利润的贡献度有关。计算公式:该岗位员工的标准工资÷该类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标准。价值系数共分4级,评估标准见下表:价值级数对应标准0.7—1.0级新聘员工;与岗位尚有一定差距或基本能满足岗位要求,需进一步提升的1.0—1.5级(不含1.0级)胜任岗位要求,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1.5—2.0级(不含1.5级)在该类岗位中属于高级人才,较有提升空间2.0—2.5级(不含2.0级)在该类岗位中属于核心人才,极具提升空间第九条工资变动和绩效风险工资核定均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人力资源部审核并交用人单位分管领导和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复核后,报集团总裁批准执行(见附件:《蓝光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变动审批表》、《蓝光集团总部员工月度绩效风险工资审批表》。第十条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变动和绩效风险工资核定由集团分管领导和总裁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集团财务中心或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见附件:《蓝光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工资变动通知第5页单》,《蓝光集团总部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及以上管理人员月度绩效风险工资核定通知单》)。第十一条属集团总部新聘、转正、职务升降、内部调动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相关资料通知集团财务中心或子公司人力资源部执行(见附件:《蓝光集团总部员工工资定级通知单》、《蓝光集团总部调出员工薪酬通知单》、《蓝光集团总部调入员工薪酬通知单》)。第十二条工资考核申报工作结束后,集团总部科处室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将月度业绩考核、业绩工资核定资料复印件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章风险股金第十三条设立风险股金的目的是要求员工加强责任感,稳定员工队伍,诚信敬业,减少因员工个人因素带给企业的经营风险,同时,为体现员工利益,定期按一定比例支付股息。第十四条每位签定了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必须缴纳风险股金。第十五条风险股金缴纳标准:序号岗位风险股金标准序号岗位风险股金标准1总裁200005科处室经理、副经理级40002副总裁、总裁助理级100006职员层30003总经理级80007操作层20004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级6000单位:元第十六条风险股金由集团财务中心专门设帐管理。缴纳方式:实行一次缴付与在6个月内分期从工资中扣减两种方式。新聘员工,在试用期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时,开始缴纳风险股金;职务发生变第6页化的员工,自职务发生变化之日(以职务发文日期为准)起,按新职务核定其风险股金缴纳标准。第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担保证责任,分别不同情况扣减风险股金本金,直至为0。1.有违法犯罪行为的;2.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因失职行为,损害企业利益,使企业蒙受经济或名誉损失的;3.没有不可抗拒因素,未完成当年或单项经济目标计划的;4.滥用职权破坏企业管理制度或管理秩序的;5.搬弄是非、搞小团体,破坏企业团队的;6.因工作态度不端正或工作能力欠缺,不胜任本职工作的;7.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企业对其工作的调动安排的;8.一年内旷工累计2天及以上的;9.违反企业规定擅自离开的。第十八条凡风险股金被扣者,必须按照本制度第十五条规定及时补齐。第十九条自员工风险股金缴齐之日起,计算其股息。属职务调整的,调整前和调整后的风险股金分段计息,其中属职务晋升的,必须将新风险股金余额部分缴齐后才能计算其新风险股金余额部分的股息。注:员工在该月15日及以前缴齐风险股金的,该月则纳入股息计算范围,该月15日以后缴齐风险股金的,该月则不纳入计算范围。第二十条风险股息按照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原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初提出方案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第7页第二十一条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风险股息:1.病假累计30天及以上的;2.产假累计60天及以上的;2.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3.迟到、早退累计30次及以上的;4.各类请假累计30天及以上的(集团外派培训的例外)。第二十二条需扣减员工风险股金本金或股息的,应由员工所在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研究提出意见,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审核、总裁批准后执行。第二十三条在发放风险股息前,已离职(退休)、办理了或正在办理离职(退休)手续的员工,只退还其风险股金本金,不计算股息;属内部调动的,调出单位应退还其风险股金本金,调动员工应及时将风险股金本金缴纳至调入单位财务部门,以连续计息。第四章社保福利第二十四条凡是被招聘录用的正式员工(办理了转正手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社会基本保险。第二十五条社会基本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岗位的差异,设定各岗位的社保缴费工资,各类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序号社保种类征缴比例企业缴纳比例个人缴纳比例小计1基本养老保险20.6%(含生育保险费0.6%)8.0%28.6%2基本医疗保险7.5%2.0%9.5%3工伤保险1.2%0.0%1.2%第8页4失业保险2.0%1.0%3.0%合计31.3%11.0%42.3%注:1.当缴费达到社平工资的300%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额则自动封顶;2.社平工资指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的社会平均工资,由成都市劳动部门在每年的4月份公布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资。第二十六条非城镇户籍的员工可办理综合保险,征缴比例为员工申报工资的20%,其中:单位缴纳比例为14.5%,个人缴纳比例为5.5%。第二十七条社会保险为国家强制保险,所有正式员工原则上应参保。员工在集团范围内首次参加(或不参加)社会保险,应填写《蓝光集团总部员工社会保险登记表》(见附件),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集团人力资源部办理。注:人力资源部将在每月8日前办理社保变更手续,参保员工若在7日后向人力资源部递交社保申报登记表,则从次月开始变更社保。第二十八条当国家社保政策调整时(如社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发生变化等),本企业随之做相应调整。第二十九条本企业直接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本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第三十条对于在集团内未参加任何社保的员工,将给予50元/月的保险补贴费用。第五章生活福利第三十一条误餐补贴:本企业员工在工作日内均享受误餐补贴,标准为6元/天,每月按21天计算,共计126元,由集团财务中心按月度计发。员工所有请假日内均不计发误餐补贴;属集团外派出差、培训的,期间误餐补贴全额发放。第9页第三十二条独生子女补贴:员工独生子女18周岁以内的,持独生子女证在人力资源部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标准为2.50元/月。第三十三条生日费:本企业员工生日期间均有生日费,标准为100元/人。由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身份证登记的日期,统一制表,报分管副总裁批准后,在员工生日的当月内发放。第三十四条节日慰问费:本企业员工各节日的节日慰问费标准如下:序号节日慰问金序号节日慰问金1元旦节1006六·一儿童节1002春节5007端午节1003春节家属慰问金2008中秋节1004三·八妇女节1509十·一国庆节2005五·一劳动节200单位:元说明:1.“三·八妇女节”仅发放女员工;2.“六·一儿童节”仅发放持有效独生子女证,且子女在14周岁以下(不含14岁)的员工,若夫妻双方均在集团范围内工作,则只发放一份儿童节日费;3.特殊情况需调整节日费慰问金的,由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请示,交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审核后,报总裁批准执行。第三十五条防暑降温费:本企业员工在夏季均有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为:6、7、8月,每月50元/人,3个月共计150元/人。若属当年6、7、8月内新聘的员工,凡在当月15日(含15日)以前上岗的,当月防暑降温费按全月发放;凡当月16日(含16日)以后上岗的,当月防暑降温费则按半月计发。若6、7、8月内属内部调动的员工,则在最终调入单位内发放防暑降温费。第10页第六章员工健康福利第三十六条凡新聘员工在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