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外协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一)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二)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三)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低。第二条选定方法及基准。(一)(一)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1.外协加工及外协制造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数量方面是否适宜。2.申请核准后,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具厂商资料调查表。3.实地调查时,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指定质量管理、生产管理、技术、外协管理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4.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二)审查基准1.质量2.供应能力3.价格4.管理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作为适用的协作厂商。(三)审查流程(见有关文件)第三条试用。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一)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商,试用合同格式如附表。(二)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三)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第四条正式设立。(一)正式设立判定基准:试用考核期间的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二)正式合同内容:与试用合同格式相同,格式如附表。第五条外协。(一)负责单位:由外协管理员负责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事务。(二)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要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的资料。1.蓝图2.工程程序图3.操作标准4.检查标准5.检验标准6.材料的规格、数量(三)外协指导管理: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2.协助其提高质量。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4.指导教育与考核。(四)外协核价:1.数量必须要经负责的生产管理员签证,有时可由过磅员重新核算。2.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提供。(五)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第六条质量管理。(一)入厂检验1.按双方协定的验收标准及抽样计划来验收。2.进料管理流程(见有关文件)。(二)外协质量管理和定期考核为使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对其必须检查。每月巡回检查各协作厂商,对每个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两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第七条不良抱怨。(一)抱怨程序1.验收的抱怨:(1)验收人员将检验报告通知外协管理人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2)外协管理人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2.生产时的抱怨:(1)生产中发现不良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制造各科组通知生产管理单位。(2)生产管理单位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零件,并通知外协管理人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3)外协管理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3.尚有质量管理日常检查抱怨及国内外客户诉怨等。(二)责任分担不良抱怨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抱怨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第八条指导教育与考核。(一)负责单位:有关外协的质量管理、生产管理、设计,外协管理的单位均有负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二)进行方式:首先必须健全本厂的质量管理组织。1.指导教育方面(1)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2)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①本厂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②本厂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③本厂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2.其他协助方面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方法改善等等。3.考核方面详见协作厂商考核及等级评定办法。第九条本规定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需经研讨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