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局整体机房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人:***市**局2010年5月2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市**局信息中心机房建设工程建设地点濮阳市承包方式总额承包施工工期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招标内容见投标须知‘第三章’内容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投标资质要求参考独立法人;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安防资质。购标书时间2010年月日17时前标书购置费每份元购标书地点购标书需查验的证照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带原件,交复印件一套)现场勘查购标书当日组织现场勘查投标文件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四份(总报价正、副本各壹份单独密封)送交截止时间2010年月日9时前送交地点开标会时间2010年月日9时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60个日历日招标办联系方式联系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3第一章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结合招标工程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1.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1.3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建筑智能化承包资质。1.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己负担。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投标文件。开标、评标时,所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1.6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内容货物提供及安装施工。1.7定义:1.7.1招标人:系指对本项目进行招标的**市**局。1.7.2投标人:系指接到招标邀请书且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施工承包商。1.7.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1.7.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送货、安装调试、施工、培训、维修和其它服务。1.8合格的投标人1.8.1凡符合“招标项目要求”条件,承认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通过招标人资格审查的承包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1.8.2本项目严禁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仅允许将消防分项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承建。41.8.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招标单位的招标规定。第二章投标人资格审查2.1投标人资格要求:(必备条件)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1.2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能有效地履行合同;2.1.3投标人必须有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资质、安防资质,社会信誉良好。资质是评测公司实力的表现。。2.2投标评审依据:2.2.1投标报价;2.2.2技术方案和图纸;2.2.3施工组织设计;2.2.7其它能反映投标人技术、经济、信誉和保障完成本项目的实力和能力的材料。2.3资格审查内容:(复印件附在商务标中)2.3.1审查2.1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3项,2.2投标评审条件1~7项全部内容原件;2.3.2资格审查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以上材料投标文件中应有复印件,。5第三章工程内容及发包范围3.1工程内容:机房装修、配电及防雷系统、监控及门禁系统、消防系统、UPS电源系统、网络系统等。3.2消防、防雷包括方案报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第四章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须知、项目技术条件要求、投标格式及附件、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中的补充通知。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含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等内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招标文件的解释: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需要澄清的问题,均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约定的时间、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约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招标文件的修正:4.4.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正,将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4.4.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制作投标文件,发出补充通知后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日期,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4.4.4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6第五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编写5.1要求5.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5.1.2投标文件文字:投标文件均为中文印刷体。5.1.3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程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1.4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内容组成,具体内容及装订顺序如下: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5.1.4.1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第四部分:附表):(1)投标书(投标总报价单独封装);(2)投标承诺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报价汇总表;(5)投标预算书;(6)主要器材、设备、材料报价表;(7)投标人资格证书及相应资质证明;(8)施工组织设计包括:项目部人员组成及技术人员配备;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配备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质量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9)2007年1月1日以来业绩情况表:企业承建的类似工程合同(3个以上)。投标文件附合同复印件,。5.1.4.2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5.1.4.2.1必要的技术介绍和解释;5.1.4.2.2规范、完整、详细的技术设计文件包括:7(1)工程设计说明;(2)各分项系统图、施工图;(3)供配电系统图;(4)桥架、管线平面布置图(管线规格、安装标高、布线数量应详细);(5)电气系统连接图;(6)消防系统各分项系统图、平面图、立面图;5.1.4.2.3施工图必须与投标文件提供的设备、器材清单和设计说明相符,不一致者中标后签署承建合同时将以对工程质量和建设方有利的方式确认,并最终满足招标文件对项目的功能和技术指标要求;5.1.4.2.4投标方提供的图纸中标出的设备和器材,即使没列入投标预算,如没有特别声明,招标方将认为其费用已隐含在其它分项的报价中,工程实施时中标方应无条件提供;5.1.4.2.5施工图以A3纸装订。5.1.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可列备注栏。5.1.6投标报价5.1.6.1根据方案设计编制完整的预算。5.1.6.2投标人应分别填写投标报价汇总表、主要器材、设备、材料清单报价表、投标预算书。投标文件如出现以下前后不符,按下式中黑体字为准:单价≠分项报价;投标书总报价≠开标汇总表;大写≠小写;正本≠副本。设计变更时无论调增或调减预算均以总报价换算后的单价为基准增减。5.1.6.3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运杂费、保险费、税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5.1.6.4招标文件所附设备、器材清单并非满足系统功能和技术8要求的全部,除招标方特别声明外、任何影响系统整体正常运行的设备、器材、软件、硬件及其它相关内容均在投标报价之内,任何少报、漏报概由投标方负责,建设方不另外增加投资。5.1.6.5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若本标书技术方案缺项或不合理,可提出建议方案,作为评审项,但报价不作评标依据。5.1.6.6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有效期内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投标人在选购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开标后因市场价格调整,或其它原因造成投资增加均由投标人负责。5.1.6.7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1)投标方现场勘查丈量数据;(2)招标文件所附机房建筑平面图、器材清单;(3)招标文件功能和技术要求,答疑纪要,补充通知;(4)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5)工程项目中必需及规范要求中应有的器材、部件、配件,招标方不特别声明,无论投标人在招标中是否提出疑问均应列入报价预算中。5.1.7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5.1.7.1依据本文件中的要求按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5.1.7.2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5.1.7.3招标文件中推荐或建议的器材、材料是本项目对质量的最基本要求,凡变更品牌时须提交权威机构对二种品牌出具的有效比对检测证明,以证明所投品牌质量优于招标文件推荐产品。95.1.7.4投标人有履行招标合同所需要的财务、技术、供货能力。5.1.7.5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投标人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技术服务等义务的证明文件。5.1.9投标有效期5.1.9.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40个日历日。5.1.9.2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5.1.10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5.1.10.1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且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5.1.10.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法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公章(无签字盖章的文件将视为无效文件、打印机所打姓名按无签字处理)。5.1.10.3投标文件中不应有加行、涂抹或改写。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5.1.11建设方的其它权利5.1.11.1建设方有权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以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书、并不承担说明原因的义务。5.1.11.2向中标单位授予合同时,建设方有权变更订货的数量和其它服务内容。5.1.11.3如在授予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还有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中标单位应进行无条件调整,设备清单中有空项、漏项时,招标方有权选择对工程质量和自己有利的形式补充在合同附件中,10第六章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6.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技术文件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单独密封,在封签处加盖公章,并标明招标单位、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正本、副本等字样。6.1.2投标文件的外包封上应注明“于2010年月日9时前不准开封”的字样。6.1.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给接收人员。6.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接收人员。6.3迟交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11第七章开标和评标7.1开标要求事项7.1.1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在**市**局有关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7.1.2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应参加开标会。7.1.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出示以下资料:法人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各类资质。7.2开标会议程序7.2.12010年月日9时30分会议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7.2.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7.2.3投标人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7.2.4投标人抽取唱标顺序号,按顺序宣布投标报价。7.2.5由招标人和有关部门共同依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核查。7.2.6投标人对评委的疑问做出答疑,答疑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修改。7.2.7评委会研究汇总后推荐中标候选人。7.2.8宣布中标候选人,开标会议结束。7.3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7.3.1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