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SHANGHAISTREETDESIGNGUIDELINES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2016年7月公示稿序言FOREWORD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对新时期的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宜居性的战略方向。上海正在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城市转型发展付诸努力。《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提出了“繁荣创新、健康生态、幸福人文”的城市发展目标,《上海街道设计导则》即是为推动实现上述宏伟愿景的而制定的政策性文件之一。街道,是城市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城市居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城市历史、文化重要的空间载体。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和沿线建筑等诸多元素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街道空间。活动的行人、运动的车辆、流动的空间共同构成了各具特色的街道生活。过去几十年,上海城市道路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解决了当时交通能力不足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应对了城乡布局的扩展和机动化水平的提高所提出的新要求,但同时也给城市街区活力、历史人文传承、城市安全出行带来了压力和挑战。片面注重机动车通行的道路也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市民对于街道生活和社区归属感的向往,迫切需要推动道路向街道进行“人性化”的转变。在现代城市生活中,街道日益被赋予多重角色。一条理想的街道,不仅仅是允许车辆、行人通过的基础设施,还应该有助于促进人们的交谊与互动,能够寄托人们对城市的情感和印象,有助于推动环保、智慧的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助于增强城市魅力和激发经济活力。上海是一座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国际化大都市,在传统街道的历史留存和特色街道的创新实践方面都有许多宝贵的资源。导则从上海的优秀实践案例中提炼萃取了街道设计的关键要素,形成了设计策略和导引,有助于设计者、建设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从更广的视角来认识街道,用更多元的手段来塑造街道,使街道成为具有“场所精神”的魅力空间。街道属于公众,本次导则的编制非常注重公众的参与,是多个管理部门、多个设计团队、多领域学者专家和广大市民历时一年多共同参与完成的成果。期间,住建部领导、上海各级领导给予了导则高度的关心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导则的生命力在于实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推动和完善。希望上海街道的设计和实施能够继续得到各界的关注和支持,让街道伴随着上海城市一起呼吸、成长,实现广大市民对上海未来的共同梦想。6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目录CONTENT引言010第一部分城市与街道014第二部分目标与导引046背景与意义|导则的应用|设计要素第一章城市肌理与街道016开埠前|开埠后|解放后|新世纪以来第二章街道分类026功能分区与道路职能|道路系统与分级|街道类型|特定道路第三章从道路到街道036街道的意义|从道路到街道的转变|理念与导向第四章安全街道048交通有序|慢行优先|步行有道|过街安全|骑行顺畅|设施可靠第五章绿色街道072资源集约|绿色出行|生态种植|绿色技术第三部分设计与实施118后记154第六章活力街道084功能复合|活动舒适|空间宜人|视觉丰富|风貌塑造|历史传承第七章智慧街道108设施整合|出行辅助|智能监控|交互便利|环境智理第八章街道与街区120街道网络|社区生活圈|开放式街区第九章街道设计128设计原则|交通参与者|街道类型|街道交叉口第十章实施策略150规划引领|开放包容|弹性实施|保障机制8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10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12引言1背景与意义进入21世纪以来,建设充满活力、注重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已成为全球主要城市的共同目标,并随之形成街道重塑的浪潮。各地政府普遍认识到,在街道中增加对步行、自行车和城市生活的关注,对于实现上述目标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中国城市发展也已迈入历史性新时期。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要求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生活街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与此同时,上海正在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积极谋划未来城市发展。《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40)纲要》中提出了“繁荣创新、健康生态、幸福人文”城市目标,着力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通过城市有机更新实现内涵式增长。加强城市设计工作,是实现以上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的重要途径。街道设计不仅是城市设计的重要内容,更是当前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首要切入点。通过加强街道设计,可以进一步改进城市服务供给,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塑造城市精神。2转型与创新街道,是城市最基本的公共产品,是城市居民关系最为密切的公共活动场所,也是城市历史、文化重要的空间载体。在新形势下,加强街道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重要途径。城市道路主要关注系统性的交通功能,对以服务街区为主的慢行交通以及沿街功能和活动关注不足。为此,必须对既有的建设模式进行转型与创新,实现从道路到街道的转变。从道路到街道要实现理念、技术、评价等要素的一系列转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从“主要重视机动车通行”向“全面关注人的交流和生活方式”转变从“道路红线管控”向“街道空间管控”转变从“工程性设计”向“整体空间环境设计”转变从“强调交通功能”向“促进城市街区发展”转变PREFACE引言13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3导则的应用加强街道设计与建设是一项从观念到实践的系统性工作。《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旨在明确街道的概念和基本设计要求,形成全社会对街道的理解与共识,统筹协调各类相关要素,促进所有相关者的通力合作,对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进行指导,推动街道的“人性化”转型。读者对象本导则的读者对象包括所有与街道相关的管理者、设计师、沿线业主和市民。管理者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市政、交警、绿化市容、基层政府组织等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设计师主要包括规划师、城市设计师、建筑师、道路工程设计师、景观设计师等。在进行与街道相关的设计时,应当让建筑师和道路工程设计师也成为城市设计师。应用阶段优秀街道的塑造需要规划、建设与管理全过程的努力,需要城市规划、交通设计、道路工程设计、沿街建筑设计及相关空间与设施的使用管理等环节的通力合作。其中,建设实施阶段是导则应用的主要阶段。与相关规范的关系对于城市道路和沿街建筑的设计、建设、运营,已有规划管理、建筑设计、防火要求、道路工程、城市绿化、市容管理等行业与部门规范对其进行约束。本导则可视作对这些相关规范的协调、补充和完善。在安全底线和规范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具体情况,应尽量贯彻导则要求。政府部门设计师建设者其他相关者规划市政交通绿容社区开发商业主规划建筑交通景观市民专家设计导则规划阶段建设阶段管理阶段14引言3设计要素交通功能设施步行与活动空间导则重点对街道空间内与人的活动相关的要素进行设计引导,主要可以划分为交通功能设施、步行与活动空间、附属功能设施与沿街建筑界面四大类型。15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附属功能设施沿街建筑界面16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街道与城市STREETANDCITY1第一章城市肌理与街道UrbanContextandStreets第二章街道分类StreetClassification第三章从道路到街道FromRoadstoStreets18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第一章城市肌理与街道URBANCONTEXTANDSTREETS19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原是一个渔村发展起来的沿海集镇。元朝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设县,而后筑城。1843年上海开埠前,城厢内及城外黄浦江沿岸已有街巷百余条。河浜和街巷共同构成了当时的交通系统。河浜水道密集,其大者可行船,小者服务于居民生活;街巷多沿河而筑,曲折狭窄,一般宽度仅有6尺(2米)左右,供人行走和通行轿子、独轮车,仅有作为官员迎送必经之路的东门外大街和县衙官署所在的太平街较宽阔。街巷路名则约定俗成并不讲究,家族聚居普遍,许多街巷以姓氏命名,如沿用至今的梅家街(当时为梅家巷)。水陆交织造就众多桥梁,许多地方因桥成市而孕育出丰富的市井生活,民宅、商店沿河岸和街巷紧密布局,体现了江南水乡风貌的典型。1城市肌理是路网形态、街区尺度、道路模式、建筑式样和组合方式等关联要素共同塑造出的城市形态空间格局,也是不同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下城市印象的特色展示。不同的交通与生活方式造就和改变着城市肌理,城市肌理也影响着交通与生活方式的选择。街道是城市肌理的主要构件,也是展示城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在开埠17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上海形成了多样的路网格局以及与之相对应的街道空间,城市肌理的演变,反映了上海城市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迁。开埠前江南水乡的传统街巷20第一部分城市与街道1843年上海开埠,英租界、美租界与法租界相继建立并不断扩张;英、美租界于1863年合并,于1899年改称上海国际公共租界(简称公共租界)。除了租界内的道路建设外,越界筑路与租界扩张交替进行,到民国八至十四年(1919-1925年)基本定型。两大租界路网格局整体均呈棋盘形,公共租界内许多道路由填浜筑路而来,线型弯曲;法租界道路则大多顺直,并在棋盘路网中引入了放射型道路。早期租界道路仅5-6米宽,以轿子为主要代步工具。19世纪50年代,马车被引入租界,道路宽度也开始使用标准模数进行建设。公共租界道路宽度以30英尺和40英尺为主;法租界除个别主要道路外,大多数道路宽42英尺。这一时期,人车混行致使交通混乱,威胁行人安全,因此自1861年起开始划分道路空间,铺设人行道。进入20世纪,租界范围大幅扩展,经济日益繁荣,出行距离与出行量相应增加,有轨电车成为主要公共交通工具,小汽车不断增多,原有路幅宽度已难满足需要。公共租界在多次道路规划中逐渐加宽路幅,部分道路截弯取直,至1938年规划干道宽度达到60英尺及以上。法租界西区采用40英尺、50英尺、60英尺、70英尺作为主要道路宽度,许多道路也经历过路幅加宽,至1914年,霞飞路(今淮海中路)和贝当路(今衡山路)规划宽度分别为80英尺和70英尺。道路展宽与取直主要结合建筑更新进行渐进式实施,并没有完全实现,也造就了今天许多街道参差不齐的界面。租界内的建筑与道路的关系十分密切。商业、办公与里弄住宅临街大多采用围合式沿街道紧密布局,形成连续街道界面。随着拓宽和环境改善,街道逐渐成为商业活动的主要场所,南京路(今南京东路)、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霞飞路是当时最为繁华的商业街,其他许多街道也是商铺林立,热闹非凡。按照当时的建筑规定,建筑限高为所临街道宽度的1.5倍,在街道空间与城市形态之间建立起紧密联系。在街坊内部,采用行列式排布的里弄住宅之间形成密集的巷弄,这些巷弄既是步行交通空间,也是日常公共空间,供居民交往交流、儿童玩耍等,创造出亲切的邻里氛围。2开埠后引入现代城市营造理念南京路,19世纪初清嘉庆年间上海县城图英尺304050607080米9.1412.1915.2418.2921.3424.3821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用中国省名和城市名命名道路的习惯,源于英、美租界合并初期为整顿租界内路名制定的原则:凡南北走向的街道以各省的名称命名,东西走向的街道以城市名称命名,四川路、河南路、九江路、汉口路的路名也由此而来。在租界之外的华界,以1897年的外马路为起始标志,开展了一系列道路建设活动。1930年代,市政当局编制《大上海计划》,并在江湾地区建设中心区,规划了细密的路网与宏伟的公共建筑,试图与租界进行竞争。1945年至1949年,市政当局编制了《大上海都市计划》,成为上海结束百年租界历史后首次编制的上海市全行政区完整的城市总体规划,规划采用了功能分区、组团布局和有机疏散的理念,并对全市路网进行了系统性的道路规划。南京东路,1936年上海城市鸟瞰,1945年南京路,19世纪初公共租界中区和北区道路规划图,1925上海法租界道路系统规划图,1914年22第一部分城市与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