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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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施合字()号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项目:一栋17层住宅楼约10000㎡;一座裙楼约5000㎡;地下室约为5000㎡(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为准)。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2、工程承包范围全部工程,(除土方工程和电梯工程外其余所有工程全部总承包,包括公共部位二次装修)。三、工程工期1、开工日期:2015年月日,有效工程工期为365天,以开工令,正式进场算起;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或缓建时间达到一个月,甲方应无条件全部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合同继续生效。22、乙方履约保证金进双方控制账后,甲方确保两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支付按履约金到账之日起每天交纳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四、工程总造价:概算价格约为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万元)左右。以竣工验收实际决算金额为准。五、结算依据1、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计价。本合同工程价款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所用定额为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没有的定额子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率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费率文件标准计取;工程相关费用及税金(劳保基金计入结算造价)计算工程造价。2、本合同价款调整按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部门、机构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调整;材料价格按长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信息价和市场推荐价为准,如果信息价没有参照的主材则由发包人提供样板,价格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施工过程中已完成的工程量和价格经发包人确认作为结算依据;材料常规检测、工程检测费用按文件办理,该项目不下浮。3、人工费按湖南省建设工程现行人工费调整文件标准中最高与最低工资的平均值执行。即(湘建价[2014]112号文件结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同时期建筑工程类定价及长沙市建筑市场价格指导文件)。34、本项目外的零星项目必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监理、施工单位乙方共同签字,一周内报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六、付款办法1、正负零工程完成后,甲方支付工程款贰佰万元(200万元)。乙方在完成商业裙楼主体施工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估价的70%;2、主体完成封顶,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估价的70%;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0%;4、工程验收备案资料齐全,结算(结算时间为2个月内)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留5%的余额作为工程保修金。(保质期为5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7天内全额无息结清质保金。5、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误工按国家规定办理。6、工程开工后如遇村民阻工、报建手续不齐,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施工,停工或半停工状态,经双方签字认定按实际损失由甲方补偿乙方,且工期顺延。七、双方职责1、甲方责任(1)甲方委托为本公司作为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方。(2)负责该工程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建设资金储存银行的证明或其它证明。(3)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和地方矛盾协调工作。(4)负责提供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资料及确定水准点和坐标控制4点。(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6)负责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7)负责按合同对乙方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8)协调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9)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周边关系及施工场地内有关公用设施的处理。(10)开工前10天,建设单位交付6套施工图纸给承包单位。2、乙方责任(1)乙方主要管理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名单及职称应在开工前7天内报甲方和监理方备案。(2)负责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取样员等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工人,以上人员严格按建筑规范要求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在施工现场组织指挥施工,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以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本合同签订后10天内向甲方提供九大员身份复印件。(3)开工前7天内负责提供施工图预算书和施工组织方案。(4)负责按图纸、规范、国家颁布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程施工符合本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5)负责处理工地内部及配合甲方处理工地外部环境的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施工方负责处理和5承担一切费用。(6)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和监理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施工期不服从甲方及监理方正确指挥而进行违章施工和野蛮施工,甲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终止合同另择队伍,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7)乙方对承包的工程项目按国家规定保修,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与甲方承诺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八、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进度计划(1)乙方应在开工前七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甲方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个工作日内应组织监理方审批返乙方执行。(2)为确保本合同工程按期完工,乙方应提交月计划和施工网络给组甲方和监理方,当乙方提交月计划不符合施工总计划进度安排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措施调整计划,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2、暂停施工甲方和监理方认为工程施工中存在技术或其它问题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方书面通知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己完成工程,甲方和监理方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提出停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费用,属甲方或监理方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费用,工期相应顺延。3、工期延误本工程除以下情况,其它任何原因一律不顺延工期。6(1)不可抗力(指水灾、风灾、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工期责任。(2)发生延误工期的情况必须经甲方、乙方、监理三方签字认可方能为顺延工期根据。九、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1、质量标准及奖罚规定:质量标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工程。2、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和建设部第80号令《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照施工图纸、规范和验收标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擅自改变图纸设计内容,不得使用劣质材料,各种原材料必须按规定批号先检验合格后再使用,不得偷工减料;乙方施工操作工艺必须符合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3、检查与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甲方和监理方依据合法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方的检查。(2)乙方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格质量标准的工程,并重新施工,直到施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凡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监理方共同验7收认可后方能实施隐蔽,具体要求如下:乙方将拟隐蔽工程的自检情况分别做好隐蔽记录,并在隐蔽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验收,验收合格并由甲方监理方验收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整改和重新组织验收直到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未经甲方和监理方认可而自行隐蔽的工程,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进行任何形式的检查,被检工程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其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做好自检,互检和交接检,上道工序的施工未经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施工人员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5、竣工验收:(1)乙方所承建的工程经自检具备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有关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向甲方和监理方提供完整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报告。(2)甲方和监理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组织完成竣工预验收,预验合格由甲方确定竣工验收日期,预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进行修补整理直到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如修复造成的缺陷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3)乙方应按照省质监部门颁布的《竣工技术资料编制办法》编制竣工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和工程备案,竣工图应由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人员逐张签字认可),乙方编制的工程技术资料应完整、8真实,且与施工进度同步,乙方不得随意编造和事后补签。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将竣工技术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交甲方存档(按本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指定式样装订)。十、材料供应本工程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一切材料都必须具有合格证等质量认证资料。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本工程材料送检由施工方按质量监督站要求和工程材料见证取样规定执行。工程所用钢材、水泥等一切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一线品牌。如供应紧张,征得甲方同意后可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其它品牌。整个工程施工中如在上述条款中未明确的材料,按设计图纸要求采购。十一、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1、设计工程量变更需经甲方人员同意,并进行合同中预算的工程量增减调整,若经甲方人员认可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导致乙方采取赶工措施,甲方增加相应赶工费。2、乙方在施工中需要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材料代换,由乙方自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认可后,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变更通知,作为施工和结算的依据。3、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经济签证的认定:乙方收到甲方有效施工任务书且完成施工,乙方应在施工完毕后48小时内办理签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签证,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9经济签证书七天内作出答复,否则乙方视甲方同意签证。十二、安全文明施工1、乙方应遵守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并随时接受行为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和监督检查。2、乙方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施工现场周转采用实心围墙进行围挡作业,施工用脚手架应采用双排钢管架。3、乙方应确定施工现场整洁有序,道路通畅,现场文明施工应符合《长沙市建设工程文明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及长沙市其它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范。工地严禁出现随意大小便现象,一经发现按200元/人罚款,凡因乙方原因受到省、市执法部门的罚款,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引起的罚款由甲方承担。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其它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5、施工防护工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围栏、警告标识和夜间照明灯,按有关建筑施工规范执行,根据工程需要设置相关保卫人员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购买乙方施工人员意外伤害及施工机械10设备保险,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购保险凭据的复印件。7、现场要求和噪声要求:现场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对各种噪声大的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尽量安排在居民休息时间之外进行,并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方面的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8、成品保护及工程交付要求:(1)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其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拆除、清理工棚及其它设施、设备、材料,撤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三、安全事故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承包人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工程部和有关负责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处理,乙方承担发生一切费用。2、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十四、工程保修1、按国家现行对建筑工程保修条款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保修条款,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2、保修时限:在甲方通知乙方需进行保修时,乙方须在24小时解决问题。24小时内乙方如不到位解决甲方可另外派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113、保修违约处罚:乙方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保修,解决问题甲方将另请队伍进行维修,所付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并从乙方预留保修金中扣除。4、保修金按国家规定文件执行。十五、违约责任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违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