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十章财政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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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税收制度(下)●第一节社会保险税●第二节财产税●第三节拟议中的支出税●第三节国际税收第一节社会保险税一、社会保险税的性质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形式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式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在公共财政理论中,社会保障(socialsecurity)是指一种“公共福利制度”,即在国民缘于失业、疾病、伤害、老年以及家属死亡等原因造成收入来源中断时,政府给予其维持正常生活开支(包括其生育、婚丧以及意外事件的支出)的“经济保障制度”。因其主要功能在于为市场竞争中的不幸失败者、或失去竞争能力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具有互助性质,所以,最终成为现代国家用于维持社会稳定、保证公民安全而依法建立和实施的重要政策工具。一、社会保险税的性质(1)专税专用性。社会保险税入库后则要按照不同的保险类别纳入各专项基金,供专门性福利、保障开支项目使用。专税专用有利于保障各种保险基金的稳定和及时支付。(2)有偿性。只有现在参加社会保险的纳税人,将来才有资格享受政府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相关权益。虽然纳税人受益于现在或将来(由政府主持的)各类社会保障项目的程度,可能并不一定等值于其对社会保险税的交纳,但是,无论形式上,抑或实质上,纳税人受益于政府主持的社会保障项目的福利水平,确与同所缴付的税款有着直接的、明确的、可行量化的联系。一、社会保险税的性质(3)累退性。首先,社会保险税仅仅对工薪这种形式的收入课税,从而将包括资本利得、股息所得、利息所得在内的所有非工薪收入完全排除在外,这便使得收入来源广泛的高收入者的社会保险税税负相对变得较轻;其次,社会保险税一般采用比例税率,并只对一定限额以下的工薪收入额课征,超过规定限额部分的收入,可以免缴社会保险税。于是导致得高收入纳税人所缴纳的社会保险税,占其总收入的比例远远小于低收入纳税人。正是从这些意义上讲,社会保险税的缴纳对于穷人,仍是一项较为沉重的支出,但对于富人,这种支出则微不足道。二、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形式目前,世界各国政府发展社会保障事业的具体筹款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建立社会保障统筹缴费制度。第二,建立预算基金帐户。第三,开征社会保险税。但是,不论具体筹款形式如何,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则主要是个人收入的扣除部分,其具体形成形式或是个人直接交纳,或是雇主代为交纳,其它来源还有政府财政拨款和基金运作收入(如利息收入、投资利润等等)。三、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式主要有三种:现收现付制——以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为指导,具有资金筹集与使用滚动使用的特点。完全积累制——以远期纵向收付平衡原则为指导。其特点是社会保障缴纳的收费率较高,并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筹资见效快,当年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自动形成储备基金,可以由有关管理当局通过具有较高回报率的投资活动予以保值、增值。部分积累制——把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付平衡原则相结合,其特点是收费率较低并保持相对稳定。由于它兼具前两种方式的优点,因而受到保险专家的推崇,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社保开支规模不断扩大,社保基金收支难以达到平衡。二、不断提高费率、税率,企业生产成本提高,对此,企业采取如削减雇员、采用临时工、将资本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方式来转嫁成本。可以说,这是造成最近几十年来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欧国家失业率普遍较高且难于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社会收入平等化政策的实施,很难完全避免发生奖懒罚勤的消极作用,进而影响社会整体经济效率的改善。四、眸些社会福利、社会保障项目,因制度设计不合理还会产生“贫困陷阱”问题。“贫困陷阱”——是指由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税和社会福利补贴的综合作用,使某些原先处于较低收入水平的工资收入者,一旦其提高劳动供给且名义货币收入增长后,其当前的实际收入水平反而低于以前的实际收入水平。四、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改进措施:第一,提高社会保险税税率,增加可用资金的规模,减轻财政压力。第二,从政府一般财政收入中提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保障项目的开支。第三,通过开源节流、制度改革、制度设计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途径,解决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收支平衡困难和国民负担日益加重的问题。第四,大力发展私人主持的人寿保险事业,通过使私人保险成为国家法定保险的补充办法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第二节财产税一、征收财产税的社会经济原因二、财产税的一般征收方式三、财产税的税收归宿四、关于计征财产税的某些技术性问题财产税包括两种,即对财产占有的征税和对财产转移的征税。前者称为一般财产税,后者主要是遗产税与赠与税。一、征收财产税的社会经济原因首先,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公平,解决财富分配不均的问题,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个人财产越多,表明其支付能力越大,就应该缴纳较多的税款。其次,作为个人所得税的重要补充,有助于改正所得税征收时存在的某些缺陷,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完整性。再次,交纳财产税,是对获得政府保护利益(如消防,警察等某些公共产品和公共劳务)的补偿性支付。最后,对财产征税,可以刺激财产持有者将个人财产更多地用于生产性使用方面。二、财产税的一般征收方式财产税征税对象是财产,财产乃一定时点上的财富存量,可以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类。由于对全部财产征收比较困难,各国政府普遍采取对特种财产征税,如地产税、房产税、车船税、特定不动产、遗产税等。财产税的征收方法比较简单,一般程序是:首先估计个人应税财产价值,通常按照当时的市价计算,有些财产价值计算比较麻烦,须进行折现计算,这些财产主要是不动产;然后,将估算的财产价值乘以政府规定的名义财产税税率,就直接得出应交税款。名义税率与有效税率:财产税的名义税率与其有效税率也会发生差异,一般情况是财产税的有效税率大大低于其名义税率。有效税率与名义税率的关系可以用下式表示:Te=(A×t)/M。其中Te,财产税的有效税率;A,个人财产的纳税估价;t,财产税的名义(法定)税率;M,个人财产的市场价值。根据一国财产税的有效税率,可以大体了解该国国民承受财产税税负担的实际情况。三、财产税的税收归宿(一)局部均衡分析法根据局部均衡分析,结合供求状况的考虑,财产税的税负担主要是由财产所有者承担的。典型的财产税,主要是对土地征税和对房产征税,可以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来说明财产税的税收归宿情况。1.土地税的税收归宿假设,土地供给没有弹性,土地税的全部税负担就要由土地所有者承担。土地的交易价格为:(1)没有税收情况下:这里:PL,是土地的交易价格;R,是土地的年收益(地租);r,为资本市场利率,作为折现率;n,土地的使用年限,因为土地可以无限期地使用下去,故n=∞;那么,上式亦可改写为LRPr(1)LnRPr三、财产税的税收归宿(2)在政府财产税影响下,税后地租收入必然减少,于是应该按照扣除税收的净地租收入进行现值计算,即这里:PtL,是受财产税影响的土地交易价格;Rt,是扣除应缴财产税后的地租收入。但是,应该看到,在土地供给固定情况下,如果土地需求大于供给,那么,土地购买者可能愿意支付高于理论交易价格的价格,以获得所需的土地。在这种情况下,土地税的税负担实际上要由土地购买者所承担。2、房产税的税收归宿(分析同土地税)在房产税存在情况下,待售的房产价格计算为:ttLRPr1(1)xttHnnRPr三、财产税的税收归宿(二)一般均衡分析法理论上认为,财产税不仅仅影响征税地区财产持有者,或者应税财产持有者的财产收入,在资本、资产、财产自由流动的市场条件下,财产税实际上是对经济社会中的全部资本的课税,即经济社会所有资本持有者都要承担税负担。任何一个地区变动财产税税率,从全国范围看,不是部分社会资本承担了这一额外的财产税的税负担,而是全部社会资本都要分担这一变化了的财产税的税负担。根据一般均衡分析,经济学家得出的结论是:财产税降低了各类生产要素的实际收益率。四、关于计征财产税的某些技术问题首先,相对于所得税、商品税而言,政府得自于财产课税取得的税收收入实际上很少,而为之发生的课税成本却可能很高。其次,财产价值(财产税税基)计算可以是市场价格,也可以是实际售价,还可以通过重置成本或租金进行折算。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保证财产价值计算的准确性。再次,除了财产估价外,无论是对财产占有的征税,还是对财产转移的征税,都会涉及到许多复杂的课税技术问题和繁杂的法律规定。最后,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对财产课税就等于对社会资本课税,其结果不是部分社会资本承担了财产税的税负担,而是全部社会资本承担了相同的财产税税负担。第三节拟议中的支出税一、支出税与经济效率二、支出税与社会公平三、支出税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一、支出税与经济效率由第九章第二节的知识可知,个人所得税对储蓄收入(利息收入)课税,降低了储蓄者的税后收入,也改变了现行消费的相对价格:在税收影响下,当前$1消费的机会成本——储蓄收入——从原先的$(1+i)下降到$[1+(1-t)i]。在消费变得相对便宜的情况下,理性的个人开始减少储蓄,增加消费。这种现象被称为所得税(对储蓄收入课税)带来的替代效应——以现期消费替代储蓄。对于经济社会而言,税收导致的这种消费替代储蓄是一种效率损失,在减少个人储蓄欲望,改变人们储蓄行为的同时,也降低了经济社会内部资本形成的速度,最终使社会经济的正常增长受到限制。由于支出税不对收入课税,只对消费行为课税,自然不会对人们储蓄行为发生影响。于是,上述的替代效应便相应消失,经济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相应提高。此外,在征收支出税的情况下,个人的储蓄利益会增加,即支出税制度下的储蓄报酬率高于所得税制度下的储蓄报酬率,这样客观上还起到刺激人们增加储蓄的作用。这是因为储蓄收入直到储蓄用于支出时才负有纳税义务,这时的储蓄利益增加等于延期纳税的税后收入。如果说,高报酬率激励了人们的储蓄行为,那么,支出税就比同税率的所得税更能鼓励社会储蓄。二、支出税与社会公平个人所得税制度下——储蓄较多的个人所承担的实际税负明显高于储蓄较少的个人。支出税制度下——使相同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值相等,同时也保持了不同收入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现值不相等,能够更好地贯彻(指导税负担公平分配的)横向公平、纵向公平原则。因为,支出税仅对个人消费课税,其税负担与个人的储蓄规模无关,收入不同的人的现期消费与未来消费的现值必然等于其全部的劳动收入。那么,在支出税税率为t的作用下,他们一生中的税负担的现值也是一样的。三、支出税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无论在所得税制度下,抑或在支出税制度下,政府税收收入的现值是一样的。在税收理论上,这属于税收等价问题,就是说,合理地税制调整可以使政府对不同类型的税基课税,而获得大体相同的税收收入。但是,税制调整却可能对社会成员的经济行为发生有益的导向作用,从而对改善市场经济效率,或提高社会公平程度发生积极影响。虽然支出税具有以上的各种优点,在理论上也有充分理由替代所得税,但是,从现行所得税转化为支出税并且做到两税充分衔接,政府须要解决众多复杂的技术性问题,难度极大。所以,关于支出税研究一直停留在理论层面,而难于进入政策层面,至今没有国家真正试图采用这种税收。第四节国际税收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二、国际税收中的所得税三、税收在国家间的分配四、国际税收协定五、国际避税与反避税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一)国际税收关系协调的必要性首先,为了贯彻公平原则。其次,为了符合国际税收惯例减少冲突和摩擦。再次,为顺应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向纵深发展,朝一体化方向发展的大趋势。(二)国际税收协调的方式第一,国家间签定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第二,通过国际经济组织,或者组织一体化经济集团,对有关税收问题达成协议。第三,按照国际税收惯例建立与修订本国的涉外税法、国际税收法规法令等等。二、国际税收中的所得税所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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